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研讨发言:党建“导航” 推动乡村振兴“提档升级”

发布:笔杆子 时间:2024-04-10 字数:1709字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作出“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县级作为乡村振兴的主战场,要紧扣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党建引领,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治理优势和发展优势,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

一、强基固本,筑牢乡村振兴“战斗堡垒”。农村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要制定县、乡、村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责任清单,推动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和成效到位。要抓好党委(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建立党支部联系点工作,切实为党支部解决问题和困难;要抓牢“排队抓尾”工作,着力开展村(社区)党组织分类定级摸排和软弱涣散党组织排查整顿,确保每一个党支部都硬起来、强起来。要按区域、领域、行业、党员流向等合理优化设置基层党组织,在村民组、网格、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实现党的组织全覆盖。要通过实施优化一批组织、完善一套制度、制定一张清单、规范一本档案、建好一个阵地“五个一”党支部提升行动,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

二、选优育强,锻造乡村振兴“战斗主力”。基层党员干部是推进乡村振兴的中坚力量。要建强乡镇干部、村干部、驻村干部、党员干部队伍,着力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乡村振兴基层干部队伍。要按编按需招录补充乡镇(街道)人员力量,严控借调乡镇干部,保证乡村干部队伍稳定。要因地制宜支持“村支书工作室”、乡村振兴“擂台比武”载体建设,搭建好培养基层干部、解决基层难题、交流基层经验的平台。要注重在乡村振兴一线选拔培养干部,在选拔任用、优秀评定、年度考核绩效奖金发放等方面向乡镇干部倾斜。要优化驻村干部管理办法及差别化考核实施细则,强化日常考核管理和动态研判调整,确保驻村干部发挥作用。要大力实施“农村发展党员提质增效行动”,探索开展“四会列席监督”、提级审查等,进一步规范农村发展党员工作。

三、搭台聚贤,充实乡村振兴“战斗力量”。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要通过“人才引进”、乡镇事业单位招聘计划等引进实用人才。要选派科技特派员服务田间地头,组织基层开展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指导、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示范推广,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问题。要支持农技人员创新创业,引导农技人员参与基础性示范工作,鼓励专业人才离岗领办创办农业产业项目,解决产业发展专业化问题。要建立乡土人才信息库,大力培育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农村实用人才。要抓好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加大乡土人才回引、培育力度,解决乡村振兴人才不集中和人力资源分散等问题。

四、联农带农,共享乡村振兴“战斗胜果”。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和抓手。通过党组织领办集体经济实体,将基层党组织的组织优势同合作社市场优势、群众能动性结合起来,实现群众持续增收和村集体经济有效积累。创新“党组织+企业+村集体合作社+管护主体/农户”等模式,在承包经营、联产经营、合股经营上下功夫求实效,要鼓励集体合作社通过参股、提供服务等方式参与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在项目政策、“三资”盘活、市场配置等方面支持集体经济实体发展。要突出乡镇主体,探索推进乡镇级集体合作联社、联合实体公司试点工作,加强对集体合作社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方向不偏离。要积极推行“股金+薪金+奖金”“党建+积分”“社员+积分”等联动机制,打造集体经济实体发展精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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