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参加两次读书班学习,深入反复学习新修订《条例》,在学习中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主动在政上坚定立场,在思想上划清红线,在行动上明确界限,进一步强化政定力、廉洁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加深了对“六项纪律”的全面理解,将“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转化为自觉行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强化规矩意识,真正学出绝对忠诚。一是在学习中强化忠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必须做到“对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这是好干部标准在国有企业的具体化。对忠诚,关键是严明纪律规矩,要求国有企业党员干部必须旗帜鲜明讲,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坚决做到“两个”,坚决执行上级政策。二是在学习中强化站位。在“六大纪律”中,治纪律是打头的、管总的,是遵守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这次学习教育,最重要的是要时刻绷紧旗帜鲜明讲这根弦,在大是大非面前、在原则问题上做到头脑特别清醒、立场特别坚定,决不当两面派、做两面人,决不拿原则做交易,决不搞“七个有之”那一套。敢于斗争、勇于亮剑,坚决同错误言行作斗争。三是在学习中校正思路。思路要清,首先要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作为国有企业干部,在学习中特别要重视《条例》中对“领导责任”的规定要求(《条例》中直接责任出现X次,领导责任出现X次,领导责任分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要深入学习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在贯彻落实上不打折、不变通、不走样。
二、原原本本学,真正学出敬畏之心。“敬”是让人有所为,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畏”是让人有所不为,提醒自己不该做什么。一是在学习中明方向知进退。按照“三个摆进去”要求深入对照学习,做到对自己负责、对工作负责、对职责负责,避免“手电筒总是照着别人而不照自己”,避免惯性思维和经验主义可能带来的违纪行为。新修订的《条例》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紧紧围绕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勇挑重担。《条例》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拍脑袋”决策、“一刀切”执行、搞文山会海、把“痕迹”当“政绩”等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作出处分规定。针对一些干部满足于做太平官,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难题往上交等突出问题,增加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用知重负重、攻坚克难。二是在学习中受警醒“出出汗”。按照联系实际学、立足岗位学的要求通过深入对照学习,深刻体会到国有企业全体干部不论职务高低、不论哪个岗位,都要逐字逐句学,对照对标学,反复深入学,严防认为只要不贪污不受贿就是遵守纪律到位的片面认识,严防工作惯例或工作经验造成的违纪现象,严防把工作程序不到位简单当成是工作不规范而没有违纪的错误认识。要判断领悟纪律不仅仅一把“戒尺”,坚决做到不越底线、红线、高压线,也是对干事创业的有效“保护”,既要做到“想干事、能干事”,也要做到“干成事、不出事”。
三、注重学以致用,真正学出实干担当。作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逐章逐条“学纪”,入脑入心“知纪”,全面透彻“明纪”,慎始慎终“守纪”。一是突出以上率下。通过逐章逐条学习,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在融会贯通学上下功夫,对每一条纪律都认真钻研、学深学透,既知其言又知其义,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进一步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在联系实际学上功夫,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准确规范执行党的纪律,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二是突出教育引导。教育和引导集团公司纪检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把学习教育作为巩固拓展教育整顿成果的有力举措。落实集团公司党委人才会议精神,加强监督人才建设,按照《集团公司纪检干部能力提升方案》要求,加强纪检干部能力提升,将学习教育作为解决“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问题的有效途径,引导纪检干部在学懂弄通、知行合一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提高修养、提升执纪能力,加快培育形成新质战斗力。三是突出学用结合。旗帜鲜明加强对干部的治监督、日常监督、执纪监督,紧盯关键少数、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深化以案促改,对违规吃喝、工程项目招投标等重点领域保持高压态势,开展职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统筹抓好巡视巡察和审计整改反馈问题整改及“回头看”工作,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提高纪律教育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