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只有抓好落实才能把“知”变为行,把理论变为实践,实现知行合一。而督办是推动工作落地落实落细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市委督查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狠抓落实做好督查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督查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督查工作“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的实质内涵,探索以“小切口”促进“大落实”,推动督查工作扎实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政治督查”,在做到“两个维护”中推动督查工作走深走实
坚持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一鲜明主题,把讲政治贯穿督查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在选督查主题、找任务方向、求落实成效上,把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在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落地中践行“两个维护”。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行跟踪督办,研究制定相关规程和落实方案,紧扣重点工作任务开展专项督查,强化跟踪问效、闭环管理。如,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跟进督促相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推动制定干部包保(包联)矿井安全生产工作及驻矿安监员重点检查内容有关规定,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入驻产煤县市开展工作。
(二)在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中践行“两个维护”。围绕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关于支持我省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印发后,紧扣省委和省政府关于实施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实现“四区一高地”主定位的部署要求,围绕我市实施“产业强州、文教兴州、和谐稳州”战略、建设“康养胜地、人文兴义”城市主定位,采取“定期跟踪调度+小切口督查”“集团化攻坚+专班化推进”的联合督查方式,持续跟踪督促并推动全州重大工程项目落地、政策落实、试点推进和示范工程建设。
(三)在推动重大民生工程重大民生实事落实落地中践行“两个维护”。围绕教育保障、助企纾困等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坚持把教育作为第一民生工程,跟进了解我市“文教兴州”战略实施情况。督促广泛宣传全国最美教师的优秀事迹,全力营造学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督促推动笔山书院恢复建设,在原址上进行保护性开发及文化挖掘。
二、强化“督帮一体”,在实现“同题共答”中推动督查工作见行见效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强化督帮一体、同题共答,既督导又指导、既督办又帮办,及时帮助相关单位和干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着力打通决策落实、政策执行的“最后一公里”。
(一)通过“点穴式”督查调研服务决策完善。对基层治理、信访维稳等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开展“点穴式”督查调研,着力反映问题、提出对策,推动不断完善政策。我市被列为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计划”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以来,紧盯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既督又战、既督又帮,同题共研、同题共答,先后深入新市民居住区、易地搬迁就业车间、产业园区开展督查调研,组织召开现场督办会、专家论证会,推动形成我市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计划”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及数十项州级地方标准,促进搬迁群众住进新社区、成为新市民、过上新生活。
(二)通过“蹲点式”督查调研推动问题整改。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风险防范等老大难问题,组织开展“蹲点式”督查调研,主动协调服务,加强协查协办,有力推动问题整改。万峰湖位于黔桂滇三省(区)之间,流域生态保护和治理涉及多个地区、多个领域、多个部门,生态建设工作一度困难重重,万峰湖水体严重富营养化问题被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多次督办。州督查局紧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把万峰湖整治工程纳入专项督查内容,立足自身职能定位,先后深入水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和所涉县市开展督查调研,多次组建小分队深入万峰湖沿线开展蹲点暗访和巡查,督促抓好问题整改。在“蹲点式”督查调研基础上,推动我市主导成立了黔桂滇三省(区)五县(市)万峰湖联合执法指挥部,从五县(市)抽调执法人员常驻我市集中统一开展联合执法、现场办公,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保障了万峰湖水质稳定在Ⅱ类水平。
(三)通过“回访式”督查调研回应群众关切。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解决“两拖欠”等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回访式”督查调研,推动各类惠民政策精准直达、普惠群众。为巩固和深化有关定点帮扶成效,定期深入帮扶项目实施主体、结对帮扶农户开展暗访、回访,了解引进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帮扶产业发展情况和帮扶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督促和帮助解决问题,有力保障帮扶项目建成投产,推动帮扶资金得到合理合规有效使用,不断帮助基层群众拓展增收致富渠道。
三、坚持“多措并举”,在强化“蓄势赋能”中推动督查工作凝心聚力
坚持督查督办与纪检监察、绩效考核等深度融合,着力构建“督查+”的工作体系,创新督查理念、方式、手段、机制,统筹督查结果运用,充分发挥督查工作推动落实、促进发展、改进作风的重要作用。
(一)用好绩效考核的“尺子”。将督查结果与目标考核统一起来,使“督”的结果成为考核评价的事实依据,“考”的过程成为推动督查落实的坚强保障。全州按照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要求,将新型工业化、落实就业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等纳入督查督办和绩效考核内容,采取抽样检查、暗访核查等方式,在督查中考评、在考评中督查,实现督考合一、结果互认,助推发改、工业、人社等部门同频共振。
(二)铺好工作互动的“路子”。探索建立“督查+纪检监察”“督查+巡察”“督查+职能部门”等联动机制,多管齐下、形成合力,实现信息互通、问题互查、结果互用。运用好督查督办与纪检监察工作衔接机制,对督查督办中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定期会商研判、通报警示。与营商环境、政务服务、信访部门建立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联动机制,聚焦教育、医疗、就业、营商环境等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问题,定期开展协查协办、督查督办,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统筹推进“互联网+督查”问题线索核查办理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三)搭好能力提升的“台子”。准确把握“督部门”与“部门督”之间的关系,在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抓好决策部署落实的同时,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人才作用,有力推动工作落实。制定我市督考员管理办法,从“两代表一委员”、新闻媒体工作人员、离退休干部及各行业骨干力量中,推选一批政治、业务、作风过硬的人员组建全州督考员库。完善督查干部“上挂+下派+代训”工作机制,促进督查系统干部政治能力、专业能力、统筹能力、文稿能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