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治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的实践探索

发布:笔杆子 时间:2024-05-31 字数:3635字

 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不仅仅是作风问题、能力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党性问题。为摸清此类问题的规律特点,研究破解对策,济宁市纪委监委成立调研组开展了专题调研。

  一、主要特点

  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专项整治融入各专项监督,纳入市委巡察重点;在省纪委监委提出的 5 个方面 20 项整治重点基础上,结合实际着力纠治“躺平”“中梗阻”等 6种行为。2021 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该类问题的件数和处理人数,分别占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 79.87%、80.59%。主要呈现出五个特点。

  一是查处对象多为镇村干部。2021 年、2022年、2023 年上半年,查处的镇街、村居干部占查处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干部人数分别为 73%、72.3%、76.1%,一直居高不下。一方面反映出镇街、村居干部不正确履职的风险较大;另一方面说明监督执纪问责用力不均衡,对部门监管责任关注不够,以“双问责”压实“双责任”还有差距。

  二是问题涉及的领域性及其阶段性特征明显。一直以来,“三资”管理、生态环保、乡村振兴、教育医疗等领域,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都比较突出。2021 年、2022 年上述领域查处问题数分别占查处问题总数的35.3%、9.6%。

  三是一些问题发现难、定性难、查处难并存。从历史发展看,过去一些明目张胆的作风问题日趋隐蔽,比如,以前表现比较明显的“耍官威、脸难看、事难办”少了,如今更多地表现为“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事情还是不好办”。从问题形式看,一些问题花样翻新、隐形变异,比如,有的抓工作依赖于“专班推进”和“领导挂帅”,部门职责被“悬空”。从监督执纪实践看,针对“白头”文件过多过滥等一些新情况和“边界”问题,缺乏明确的界定和处理依据。

  四是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现象需引起重视。该类问题往往与腐败问题相互交织、相伴而生,有的由风及腐,有的腐败行为助长不正之风。一些“中梗阻”现象背后经常存在“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少数干部把手中权力当成敛财的工具,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2022 年以来查处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中,涉及腐败的问题占 8.6%。

  五是问题反复性、顽固性强。近年来查处的问题大都是反复发生、屡查屡犯的“老问题”,主要集中在失职失责、滥权擅权、弄虚作假等方面。2020 年至 2022 年,济宁市每年查处的失职失责问题数分别为 154 起、233 起、215 起,查处的弄虚作假问题数分别为 19 起、37 起、50起,表明这些问题反反复复、难以根治。

  二、原因分析

  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成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主观上主要是担当作为内生动力不足,一些客观因素也影响和催生了问题的产生。

  从干部主观方面看:

  一是政绩观有偏差。受市场经济深入发展下的利益多元化、思想多元化、价值多元化影响,一些干部政绩观出现偏差。有的斗争精神弱化,慵懒无为、混沌度日,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有的不愿下苦功干事,又想尽快出成绩,热衷于做表面文章、搞形象工程;有的平时不作为,在迎接上级检查、考核时,费尽心机玩花活,造假数据、搞假政绩。某县总工会为取得好的考核成绩,在未实际开展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下,连续两年协调并安排人员从律师事务所办结的职工维权案件中挑选案件,加入工会有关程序内容,伪造工会法律援助案件多件,并违规支付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补贴。

  二是存在职业倦怠风险。调研发现,有的干部责任心不强,仅仅把工作当成谋生的工具,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缺乏“今日事今日毕”的责任心和紧迫感,能推就推、能拖就拖。比如,某镇群众向政务服务热线反映吃水难问题达 109 次,每次反映后,相关责任人都对问题一转了之,久拖不办,直至被国务院督查督办后才得以解决。有的自我心理调适不当,面对长期高负荷工作,缺乏履职尽责的心理韧性,感叹“责任无限大、事情无限多、休息无限少”,逐渐对工作失去激情、精神萎靡、意志消沉。有的产生精神焦虑,面对稀缺的晋升机会,自认为付出和获得长期不成正比,逐渐心灰意冷,主动选择了“躺平”。

  三是不同程度存在本领恐慌。有的干部平时不注意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储备,没有“金刚钻”,不敢揽“瓷器活”,遇到急难险重任务时便束手无策、无所适从,不愿担当、不敢担当。有的干部对政策不学习、不研究、不掌握,导致工作中存在缺位失位错位现象。

 

  从客观方面看:

  一是官僚主义作祟。从某种意义讲,基层有些形式主义是上级官僚主义“逼出来”的。有的部署工作多、带头推进少,安排工作不考虑基层承受能力,只提要求、不带头抓落实,容易让基层干部产生厌倦和排斥,甚至用消极怠工的方式来应对。调研中有镇街干部反映,仅加入的工作微信群就达 80 多个,时刻处于待命状态,疲于应付。有的提出要求多、留给基层自由度少,安排部署任务层层加码,基层只能选择机械执行。有的要结果多、关注过程少,忽视帮助解决基层实际困难。比如,有基层干部反映,为了统计全县某行业情况,当天晚上接到通知,要求第二天上午就报情况,即使不睡觉、通宵达旦摸排也不可能完成任务,只能靠堆材料、造数据应付了事。

  二是基层权责不匹配。有的部门工作职责不清、边界不明,将部门责任转嫁给镇街,片面强调属地责任,而刻意回避自身监管职责。一些工作任务被层层分解到镇街,而实际上镇街没有配套的权限和资源,“接不住”但又“不得不接”“不敢不接”。比如,调研发现,在加油站建设和管理过程中,自然资源、消防、环保、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审批通过后就可以建设,镇街没有决定权,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后续工作则需要镇街履行属地责任,一旦出事就容易“背锅”。

  三是监督问责不精准。有的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发现不及时、监督不到位,一些错误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纠正,久而久之产生“破窗”效应。有的还存在问责泛化、简单化的问题,甚至为了问责而问责、为了从严而从严,导致部分干部因害怕被问责而产生“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心理,个别干部因多次受到问责而产生“破罐子破摔”的心理。

  四是激励机制作用发挥不到位。主要体现在激发干部内生动力上,老办法边际效应递减,新办法执行效果不佳。调研发现,不少地方仍存在单纯以问责倒逼工作落实的错误认识,对干部的激励措施研究运用不到位,不利于激发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有的地方和单位的干部考核评价不科学,内容繁杂、标准主观、操作粗放,容易造成“会干的不如会说的”“实干的不如不干的”等“逆淘汰”问题。受政策、资金等因素影响,表彰奖励不及时、物质激励难兑现、职级待遇落实出现偏差等问题在一些地方客观存在,同时对干部及家属“两地分居”、家庭养老、幼儿托育等问题关心解决不够,不利于调动干部的积极性。

  三、对策打算

  整治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必须坚持系统施策、标本兼治,多角度、全方位引导干部把工作抓实、基础打实、步子迈实。

  一是拧紧思想意识“总阀门”。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政德教育、警示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近几年济宁市纪委监委着力打造“儒韵清风•清廉济宁”,引导各级干部提振担当作为精气神,在 2022 年度省对市综合考核中,济宁市获得“一等”等次。

  二是种好作风建设“责任田”。发挥好协助引导推动作用,健全作风建设责任体系,构建明责履责、督责问责、深化治理闭环机制。开展作风建设三年行动,一年一主题,推动问题一个一个解决。督促各级党组织制定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工作目标主要措施责任清单,照单抓监督,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有序推进。

  三是打出系统整治“组合拳”。选准“小切口”,集中力量开展整治。济宁市成立干部队伍建设指挥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联合开展调研督导,摸清问题,针对“中梗阻”等问题靶向施治,不断积小胜为大胜。坚持风腐同查同治,着力发现和查处此类问题背后的利益输送、权力寻租等问题,斩断由风及腐链条。深化以案促改,加大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用好纪检监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举一反三、完善制度,以制度之治促长效常治。

  四是筑牢日常监督“防火墙”。紧盯“关键少数”,抓实抓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督促严以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突出抓早抓小,精准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措施,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注重贯通协同,把此类问题整治作为各类监督重点,加强与督查、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严密监督网络。

  五是织密激励担当“保障网”。完善正面典型发现通报机制,注重在监督检查、市县巡察中发现担当作为、廉洁自律好典型。健全精准问责机制,常态化开展受问责干部跟踪回访,推动受问责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加大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力度。推动完善正向激励机制,督促为基层减负政策落实,增强党员干部担当干事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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