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形成政府治理、社会参与、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动,**镇以基层治理问题为导向,活用“四实”工作法,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助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更加组织化、透明化。
一、法治宣传出实招,端牢乡村治理“明心镜”。一是法治宣传模式化。以文明实践站为基点联合镇司法所,采取“1+1+1”模式开展法治宣传,即每月1次“法律进村社”宣讲活动、每季度组织1次群众学法活动、农家书屋中设置1个法律读本的法治图书角,将法律知识送至群众“心坎坎”。二是线上线下同发力。利用“**党建”微信公众号,镇村两级微信群,定期推送典型案例,将法律知识送至群众“眼皮下”;依托党员大会、群众大会等群众聚集时期,邀请民警通报近期发生的警情,切实将法律知识和防范上当受骗的方法技巧送至群众“耳朵里”。三是培训学习促提升。持续开展“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培训活动,带动村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将用法习惯示范至群众“心坎上”。目前,已组织开展法治集中宣讲*次,进村社入户宣传*次。
二、共管共治促实效,画出乡村治理“同心圆”。一是制度先行提质效。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依托村民大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渠道,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建立健全村规民约,解决矛盾纠纷化解、草原生态奖补、民政救助、“一事一议”等问题,着力将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村务公开透明化。建立完善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设立规范的“三务”公开栏,党务、村务等一般性事务每季度公布1次,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公布1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及时公布,让群众对村级事务一清二楚。三是爱心兑换添动力。利用村级爱心超市积分兑物,鼓励村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道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激发文明风尚内生动力,引导群众共谋共建共治共享村级事务。
三、文化浸润鼓实劲,培育乡村治理“文明魂”。一是丰富载体激活力。为落实“四项赛事”相关要求,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传统文化活动。各村举办“那达慕”大会、“郭隆”游牧民传统技能运动会、赛马会等赛事活动,让摔跤、赛马、射箭、蹬弓、拔河、马术等传统竞技活动得到传承发扬,丰富村民文化生活。二是传承民俗感魅力。举行优良畜种展示评比、牛羊肉生制及熟食系列产品,酸奶、黄蘑菇、蕨麻等名优畜产品以及传统民间工艺品等各类畜牧业名优产品展示活动,将蒙古族牧游文化生动呈现,体味游牧生活中的另一种风情。三是非遗产业助振兴。重视非遗文化传承,建立健全“党建+”工作机制,完善“党支部+公司+牧户”的工作格局,吸纳全镇*多名边缘户从事掐丝、刺绣产品加工生产,既传承了**掐丝、青绣技艺又让边缘易至贫户有了经济收入。
四、纪律约束重实责,奏好乡村治理“清新曲”。一是强化“三资”规范管理。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三资”专项清查整治,**镇坚持维护基层监督的“最后一公里”,开展村集体“三资”清查整顿工作,规范村集体“三资”管理,织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二是监督管理筑防线。建立群众、村级纪检员和党员中心户三方监督体系,强化村级财务会计核算监督和审计监督,保障村级财务规范明晰,做好村民“放心账”。三是警示教育知敬畏。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镇、村两级按时开展“一月一警示”教育活动,学习警示教育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敬畏和戒惧凝在心间。目前,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次。
开展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工作是巩固党执政根基的关键举措,是提升群众满意度的迫切需要,也是解决乡村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下一步,**镇上下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严格按照省、市、区委工作要求,坚持高位谋划、重心下移、系统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见行见效。一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做到“三治”同行、“三治”结合;二要不断加强和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在党委、政府的指导下,平衡好自治、法治、德治的关系,不断完善治理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三要善于探索创新、突出特色,将在乡村治理工作中运行良好的制度、做法进行整理归纳,着力提升乡村治理精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