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交流研讨发言

发布:金刷子公文 时间:2024-06-03 字数:2554字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系统回答了如何认识安全生产、如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我们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我深受启发,也对自身职责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感悟。我深刻认识到维护社会稳定就是在保障安全生产,安全生产不仅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而且还是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x、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要的必然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必须将安全生产理念贯穿到政法工作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为全县安全稳定大局提供坚强的政法保障。

一、必须积极推动安全生产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安全生产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确保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坚定不移保障安全发展,强化依法治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推动安全生产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就是要以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坚决筑牢安全生产的法治防线、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促进完善涉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在严格审核涉及安全生产的各类政策文件时,既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专业优势,又注重听取相关领域、行业专家的合理化建议,确保文件的制定主体适格、出台程序合规、政策内容合法、具体措施可行。二是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通过行政执法督查、执法案卷评查、依法行政考核等,促进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三是完善安全生产领域行刑衔接机制。不断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机衔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政法机关适当提前介入,了解相关行政执法的节点、尺度,提高安全生产类案行政处罚与刑事打击的衔接准度和处置精度。

二、必须严厉打击涉及安全生产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震慑,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在全国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有力措施清除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此,政法机关必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打防并举,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让风险隐患无处遁形。一是突出“打”,公正高效办理安全生产类案件。严厉打击涉安全生产犯罪的各类行为,依法从严追究重大安全事故、危险物品肇事、破坏生态环境和文物安全等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落实。依法妥善审理涉安全生产行政案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促进提升安全生产领域依法行政水平。二是突出“管”,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推进公共安全监管专项整治,重点对道路交通、出租房屋、危险物品、寄递物流、重点目标开展安全隐患整治攻坚。对安全监管违法行为特别是各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严肃查办、顶格处理。三是突出“防”,推进安全生产综合防控体系建设。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物品、重点部位等,着力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着力构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发挥政法机关职作用,及时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向涉案企业发放检察意见书、风险提示函等,健全规章制度,堵塞隐患漏洞。

三、必须主动排查各类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要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各类风险易发多发并可能集中释放,我们面临的风险挑战前所未有,我们必须见微知著,抓早抓小,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全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主动仗,着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x。一是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风险。把维护政治安全放在首位,坚决消除影响政治安全的苗头隐患,严防“颜色革命”,严防暴恐分裂活动,严防邪教破坏滋事,严防意识形态风险。二是防范化解社会治安风险。不断提升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始终保持对各类突出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精细化服务特殊重点人群,高效化管理重点行业领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三是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及时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将矛盾吸附在当地、解决在基层。四是防范化解公共安全风险。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扎实开展交通事故预防压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五是防范化解网络安全风险。依法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建强主流价值网络空间,严格落实“三同步”机制,有力守护网络空间安全。

四、必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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