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同事:
根据会议邀请和安排,今天在这里给大家做一次警示教育,目的是为了警示各位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下面,我主要从看清形势、以案为鉴、廉洁要求三个方面来谈,并给出几点建议。
一、看清形势
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站在事关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高度,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的长期战略、永恒课题,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永远吹冲锋号,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遏制增量、清除存量的任务依然艰巨,必须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在今年国资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副主任傅奎同志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深刻认识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重大命题,深刻认识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使命,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推动国资央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12月4日中央八项规定颁布满11周年,这11年,八项规定深入人心,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八项规定已成为新时代作风建设的金色名片。2023,中纪委利剑出鞘,又斩了许多坏风气!2023年1-10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9,721起,处分80,096人。
这些数据彰显着纪检监察机关以零容忍的警醒、零容忍的力度严惩腐败,全面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的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
二、以案为鉴
〔公车私用案例〕
通化县石湖林场原党支部书记、场长周铁峰未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8年4月5日至7日,周铁峰作为管理该单位公务用车的负责人,在清明节期间未按规定对公务用车进行封存,致使司机于凤刚擅自驾驶本单位公务用车去外地办理个人事务。周铁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0月,周铁峰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于凤刚受到相应组织处理,公车私用费用已追缴。
〔私车公养案例〕
2018年7月23日至8月9日,山东省临邑县公路局司机王立营、曹建军和临南公路分局分局长王成军、路政大队大队长周吉强等人借给公车加油之机,用公务油卡违规给自己的私家车加油。其中,王立营违规加油一次100元,曹建军违规加油两次共计141.7元,王成军违规加油一次404.23元,周吉强违规加油一次130元。王立营等人违反廉洁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经临邑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王成军、周吉强党内警告处分,对县公路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追究问责,责令县公路局对司机王立营、曹建军作出处理,并开展集中整顿。
(驾驶员给公车加完油之后,没有拔油卡,也没有把油枪放回加油机上,而是把油枪直接插到旁边那辆白色雪佛兰汽车的油箱里,又加了一会油,这里面应该有问题。“请示报批之后,检查组立即找司机王立营进行谈话。王立营很快承认了自己用单位公务油卡违规给自己私家车加油的事实。”我认为给公车加油的时候,中间不拔油卡,打印回执单只显示加了一次油,不会有人发现。现在想想真不该心存侥幸)
〔违法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
江西省崇义县委巡察组在对文英乡党委开展巡察时,一沓修车发票引起了巡察组的关注。公车在短短半年时间内更换了10个轮胎,而且在2个月的时间里多次更换下摆臂总成和坐垫等配件,产生维修费用高达6.2万余元。县纪委监委核查组根据发票信息,发现有数笔款项在乡政府支付给维修厂的当天,被维修厂“原封不动”转到了司机周某个人账户上。经查,周某请维修厂老板在维修后开具发票时,虚列一些维修项目,均汇入其个人账户,用于个人消费。2020年12月至2021年7月期间,周某违规套取公车维修保养费用,受到解聘处理,并退缴违规所得。
〔受贿罪〕
栗利九,2013年至2019年,担任玉林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李庄浩(另案处理)司机。2013年至2019年,栗利九通过李庄浩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李庄浩的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好处费共计360万元。其中,2017年至2018年,栗利九以投资分红的名义分4次收受玉林某公司负责人陈某所送钱款,共计180万元。这是利用影响力受贿的事实。第二,是介绍贿赂的事实。2016年下半年,栗利九接受陈某请托,向李庄浩提出帮玉林某公司争取玉林市某爆破项目的请求,李庄浩答应后向玉林市某爆破项目相关负责人打招呼,使得陈某负责的玉林某公司顺利得到玉林市某爆破项目部分业务。2018年的一天,陈某为感谢李庄浩的帮助,将30万元现金交给栗利九并让其转送给李庄浩,栗利九收下后将该30万元转交,李庄浩表示同意并授意栗利九代为保管。本案中,栗利九主观上明知行贿人具有行贿意图,判断受贿人很有可能接受贿赂为其谋利,而故意充当掮客,从中牵线搭桥;客观上为行贿、受贿双方之间进行引荐、沟通、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
判决栗利九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六十万元;犯介绍贿赂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七十万元。
浙江省龙泉市原市长季柏林司机章作东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的判决书被媒体披露后引发舆论关注。据判决书显示,作为司机的章作东比季柏林本人还多贪了100多万元。章作东利用影响力收受的贿赂款共有两笔,而面对这两次请托,作为领导的季柏林均来者不拒,纵容、默许,甚至助其“一臂之力”,使得一名普通司机的“影响力”被放大。两人纵然贪腐“殊途”,但免不了命运“同归”,同样都成了“局中人”。如,安徽省亳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原支队长白玉岭的司机孙建军,擅长居间牵线,先后10次向白玉岭介绍贿赂,自己也从中非法获利;湖南省郴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杨秀善对司机吴军“高度信任”,不仅与其分享受贿钱物,甚至还指使吴军替自己窝藏赃款10万元;湖南省衡阳市委原书记李亿龙的保姆胡兴红,凭借着与领导“说得上话”的便利,帮人调动工作,从中捞取好处费。
三、廉洁要求
一要遵纪守法,把稳“方向盘”。必须提高思想认识,严守纪律规矩,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公车使用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违规违纪行为。
二要文明行车,踩准“离合器”。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自觉接受交通管理部门的依法管理,决不允许出现酒驾醉驾、违反交通法规等行为,做到文明驾车、规范行车,确保驾驶员和乘车人的安全。
三要把住三观,守好“廉洁门”。始终保持对“腐蚀”“围猎”的高度警觉,杜绝利用职务便利搞人身依附、穿针引线、牵线搭桥、收受财物、违规吃喝、打着领导干部的旗号违规请托办私事谋私利等行为,这些行为都是相互“喂毒”、害人害己,一旦东窗事发,必然会“拔出萝卜带出泥”,“一条绳上的蚂蚱”谁也跑不了,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四是习惯监督,拍好“证件照”。
什么是监督,监督就像摄像头。纪检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群众监督、审计、党委巡察,都在不同维度共存,可以理解为,很多面镜子,或者很多个摄像头。
监督的实质,和这些摄像头没有区别,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马上纠正,客观的记录,必要时复盘。不妨把党委的提醒,纪委的监督看成摄像头,把廉政教育看做“美颜相机”,把警示教育看做“苹果前置摄像头”,以法律法规,党纪条规,工作要求为“正身镜”,时常自拍一张“证件照”,看看自己镜中身,以便正衣冠,明得失,这个过程叫什么,叫自省,叫自律,自律让人更自由。
监督是对权力的监督,并不是针对个人,放下权力立马没人监督你。习近平总书记讲,监督也并不代表组织不信任你,否则怎么可能委你以重任?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也不是不信任干部。
对于司机来说,既要管好自己、也要约束好“身边人”,这不仅是对“身边人”的爱护,也是对自己的保护。不仅有意指使、互相利用的事不能干,也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装糊涂,以“不知者无罪”“只要自己不贪不占就不要紧”的心态麻痹自己、纵容包庇,真等到“身边人”酿出大祸,可不是一摊手、声称“不知情”“管不了”就能“脱身”的。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此类问题作出了更加细致的规定,增写了对“其他特定关系人”的规定,这无疑将防止领导干部“身边人”利用其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的“篱笆墙”扎得更紧。
五是要加强规范权力运行的意识。权力是把“双刃剑”,有权不能任性,公权不能私用。
大家对权力运行的关注点在哪里?无外乎人、财、物、事。随着工作的透明度、信息的透明度越来越高,监督的关注点也越来越精准,越来越细致。
讲两个风险点,业务不熟和侥幸心理。这两个方面,特别突出的体现在违反财经管理制度上。有些同志学习不到位,不知道哪些事情做不得,怎么做是违规,比如在预算的使用方面,想当然的认为都是用哪个预算都可以,从这个口袋掏,和从那个口袋掏区别不大,结果造成风险;有些同志知道是违规,但是不知道违规的代价有多大,还有些同志以为只要集体决策了,就不违规了。跟大家一起读一段《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原文: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做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纪检工作,也离不开综管系统的领导和同事的大力支持,借此机会也表示衷心感谢!相信有我们监督员、监督小组的一起努力,在业务监督和纪检监督贯通协同中,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保驾护航!
我就分享这么多,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