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是全国第23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及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工作要求,我厅制定了2024年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固本强基、提质强能,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消地结合”推进安全宣传教育,推动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营造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浓厚氛围,助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X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贡献住建力量,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创造良好安全氛围。
二、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2024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组织架构
由厅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月”活动委员会(活动结束后自行撤销),在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设活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2024年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通过集中宣讲、辅导培训、座谈研讨等形式,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公开课、微课堂等形式,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重点,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为蓝本,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推动工作的创新思路和务实举措。我厅将在厅门户网站设置“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并设计“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海报,在海报上设置二维码,社会各界可通过扫描二维码直接登录X建设信息网“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浏览和学习“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内容。各地要参照我厅有关做法,同步开展相关活动。
3.建筑施工企业、燃气经营企业通过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普法等形式,以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为主体,观看专题宣传片、警示教育片和典型案例解析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X条具体措施,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二)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题宣传。
4.围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体要求,聚焦省“九大行动”26项具体任务、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实施方案及4个子方案开展“五宣五讲”活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宣传我省住建系统治本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及4个子方案、讲具体实施举措;各地宣传住建系统子方案、讲具体实施措施;执法人员宣传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讲典型执法案例;企业主要负责人宣传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措施、讲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宣传岗位安全要点、讲安全操作规程。
5.开展建筑施工企业、燃气经营企业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细化完善教育培训规定要求,健全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实习生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发挥燃气专班统筹协调作用,持续推动商务、消防部门开展餐饮企业主体全覆盖培训。
(三)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等主题活动。
6.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5月31日,我厅、各地按要求通过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在线参加国务院安委办统一组织的启动仪式以及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部署会。我厅将举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暨现场观摩交流会,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工作。
7.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我厅、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有关部门,中央驻粤驻穗有关单位和相关企业参加省安委办在广州琶洲会展中心设主会场开展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我厅将组织开展专题讲座、云课堂、网页专栏自学等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各地要紧扣主题自行组织,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科普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提供安全宣传咨询服务。
8.参加第十二届省安全知识竞赛暨粤港澳安全知识竞赛X选拔赛、第四届省应急宣传优秀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第二届省安全生产文艺调演和“避险逃生训练营”等应急管理文化宣传活动,深化“平安工地”竞赛活动,广泛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安全知识竞赛企业联赛和企业开放日等活动,配合做好“安康杯”竞赛活动评选,积极推广安全文化优秀案例和成果,强化文化示范引领作用,弘扬安全生产正能量。
9.我厅与省建筑安全协会将于6月份联合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家送服务下基层活动,与省燃气协会联合开展送燃气政策下基层活动,通过组织专家到省内边远地区开展送政策送服务活动,解读新修订的《省燃气管理条例》及新出台的《省深入推进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针对部分地区存在的施工现场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写、审查、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等薄弱环节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服务,切实提升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系列活动。
10.我厅将举办2024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场观摩交流会。各地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并参照我厅做法,举办一次本地项目观摩交流会,运用现场观摩工地交流方式,展示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新技术应用、危大工程管控和智能工地、绿色文明施工、精益建造、装配式建造等内容,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施工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和技术推广,提升自主创新和本质安全水平,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工地”活动。
11.我厅将持续组织开展“规范用气平安在守护家人守护爱”系列宣传活动,其中6月将举办一场以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为主题的燃气安全宣传活动,邀请新闻媒体全程直播报道。各地要同步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充分调动行业协会、燃气企业、社区网格等宣传力量,重点宣传普及城镇燃气政策法规、安全用气常识、应急处置技巧、燃气事故典型案例等,进一步拓宽燃气安全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努力营造燃气安全人人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12.建筑施工企业围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体要求,聚焦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落实,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提升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技能,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
13.社区要积极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宣传活动,广泛发动网格员、物管保安、志愿者重点宣传提醒房屋使用、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城镇燃气、电动自行车等安全知识,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安全宣传进家庭”活动。
(五)开展隐患曝光和警示教育。
14.围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体要求,发挥各级各类媒体作用,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记者,深入相关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题采访,加大对先进典型、经验做法的宣传报道,持续报道省“九大行动”26项具体任务、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实施方案及4个子方案的工作进展和成效。
15.结合“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明查暗访”等工作,加强突出问题、安全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持续宣传“12350”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16.突出群众关注关切的城市燃气、电动自行车、高层建筑火灾,围绕风险隐患辨别、辟谣伪科普、自救互救技能等主题,根据新媒体传播规律,策划制作适用多平台传播的警示科普宣教产品,投放社会广泛开展警示教育。
(六)开展专项应急演练活动。
17.我厅将举办一场房屋市政工程钢结构坍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一步压实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提高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提升事故发生后救援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各地要认真吸取近年特别重大事故灾害的深刻教训,完善本地区、本行业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围绕“畅通生命通道”进行专题情景模拟、实战推演和应急演练。
18.我厅将举办一场燃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一步检验《省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提高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突能力和水平。各地要深刻汲取近期燃气事故惨痛教训,加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确保意外发生时能及时、高效处置,守好燃气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19.组织开展各类避险逃生公开课、避险逃生训练体验等活动。企业要根据建筑施工领域事故特点开展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和能力提升,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家庭要针对燃气安全、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和高层建筑火灾逃生等参加一次自救互救培训或逃生演练。
20.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培养一批有资质的应急救援员,有针对性地开展一系列应急演练活动,熟练掌握规范的应急处置流程,提升企业层面应急救援能力,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宣传到位。要积极配合,加强联动,做到多部门、同主题、共频率,推动形成政策宣传常态化、主题宣传专业化、科普宣传亲民化的长效机制。
(二)确保安全有序。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建立活动联络员制度,加强沟通联络,对照国家及省的要求和标准,安全有序地筹划组织好各项活动,并按时间节点报送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和总结材料,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的优秀组织单位和个人。
(三)务求活动实效。
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在完成国家及省规定内容的基础上,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护安全的目的,推动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请各地级以上市有关主管部门于7月4日前报送本单位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盖章版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及有关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