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XX大报告指出:“推进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中国社会老龄化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事关现代化强国建设,事关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事关人民福祉。深刻剖析老龄化背景下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思想引领、组织建设、制度完备、体系融合等方面的实践举措,可以为破解老龄化困境、提升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水平提供智识参考。
一、固根本:聚焦思想引领,助力凝心铸魂
老龄化问题不容忽视。我国于2000年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老龄化进程呈现速度快、规模大、城乡老龄化程度差异大等特点。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时,我国老龄人口总数将达到3亿;到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时,老龄人口总数将超过4亿;老龄化社会发展轨迹与现代化强国建设进程高度同步。诸多迹象表明,进入新时代后,急速增长的高龄化和老龄化问题将成为强国新征程上必须面临的一个新国情,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将成为破解老龄化难题特别是破解乡村老龄化所引发的诸多矛盾的一项新国策。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首先体现在价值观念的塑造上,要将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转化为村民的情感认同以及行为习惯,将积极老龄化观融入乡村生活的方方面面。
(一)弘扬尊老孝老的传统美德,铸理想信念之魂
1.以习近平尊老敬老重要论述为指导。第一,尊重和爱护老干部。习近平强调,“尊重老干部就是尊重党的历史,爱护老干部就是爱护党的宝贵财富”。基层党员干部在领导乡村治理的过程中要深化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做好老干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尊老敬老爱老,用心用情服务,不断提升老同志的幸福感、获得感;加快推进农村离休、退休老干部活动中心建设,健全社保、重大疾病保险等保障体系,组织开展适合离休老干部的文化课程和文体活动。第二,弘扬“红色家风”。习近平强调要“继承和弘扬革命前辈的红色家风。”基层党员干部应率先垂范,认真学习共产党的光辉历史,继承和弘扬革命前辈“尊老敬老”的优良家风,充分领悟革命前辈的红色家风内涵,以身作则向村民传递正确的价值观,用实际行动带动村民在日常生活中尊重老人、爱护老人。
2.发挥中华优秀传统尊老敬老文化的育人功能。第一,弘扬传统美德要以“尊老”为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传承者和弘扬者”。基层党员干部要把尊重、爱护老人作为提升自身品德修养、践行传统美德的好机会,在日常工作中虚心向经验丰富的老同志请教,倾听他们的人生感悟,从而融会贯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提升基层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第二,弘扬传统美德要以“孝老”为关键。孝道文化自古以来深刻影响中国人的言行品性,早在《礼记》中古人便提出,“乐其耳目,安其寝处,以其饮食忠养之”。基层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注重家庭陪伴,给予父母充分的精神慰藉与人格尊重,理解老人的想法、顺应老人的合理心愿,以良好的家风带动村民民风向上向善。
3.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第一,尊老敬老是一种社会担当,透着人民至上的价值意蕴。在乡村老龄化加速演进的背景下,基层党组织要牢牢把握住人民立场这个根本立足点,紧紧扣住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不断增进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认同性与行动自觉性。第二,要始终坚持“人民是阅卷人”的基本观点,坚持基层党组织的执政成效由广大农村群众来评价和判断。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基层党员干部在老龄化背景下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
(二)倡导积极老龄化观,铸文明乡风之魂
1.强倡导,转变落后观念。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应对性养老理念”为指引,引导全社会重新定义和正确看待“老龄化”“老年人”,破除传统观念中将老年人视为“负担”“包袱”的落后观念,倡导全社会树立“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引导老年群体正确看待自身的衰老和身体机能的下降,以乐观心态迎接晚年时光;科学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银色时代”蕴含的产业机遇以及政策红利,培育农村群众、社会组织对于老龄问题的理性认知。
2.立旗帜,发挥示范作用。基层党员干部在文明观念塑造上要以身作则,以党的思想进步引领社会治理进步。自觉以“全龄健康”和“全民参与”等先进理念为指导,带头示范“初心”“公心”“爱心”,为社会群众参与敬老服务活动提供模范样本。
3.树典型,改善村风民风。基层党组织通过开展丰富的老年教育活动、就业再指导活动、技能培训活动,评选“学习标兵”“风采老人”,鼓励老年群体积极融入社会;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爱老、敬老的传统美德,通过组织“最美家庭”“敬老标兵”等活动,培育优良家风和淳朴民风,潜移默化地使党的先进理念浸润人心。
二、筑堡垒:聚焦有效覆盖,深入塑形强体
乡村老龄化问题形势严峻。2021年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乡村60岁、65岁及以上老人的比重分别为23.81%、17.72%,比城镇分别高出7.99个百分点、6.61个百分点,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中,这个差距分别是3.19%、2.26%,这说明乡村人口老龄化比城市程度更深、速度更快。同时,受制于经济发展差异等因素,广大乡村地区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能力、条件远不如城市。由此呈现出乡村地区“老龄程度更深”“困难老人更多”“养老需求更迫切”的特殊性。面对严峻的乡村老龄化形势,确保高质量做好老龄工作,基层党建必须以提升组织覆盖力为目标,不断增强党建战斗力。
(一)以提升组织覆盖力为目标,推动党的组织、工作全覆盖
1.细化覆盖结构,下沉党建重心。党小组是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重要活动单元,在基层党组织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是新时代党组织推进基层治理的新载体。当前基层党组织覆盖面临农村自然村庄减少、人口密度降低、人口老龄化的新情况。因此,要在以往行政村党支部的基础上不断细化组织体系,根据党员和村庄老人特点设立多个党小组,改革原有的“一村一支部”的传统组织架构,以党小组架构起老年人与党组织之间的桥梁,为基层党组织更好地了解老年群众需求、协调农村利益矛盾提供组织平台。
2.拓展覆盖对象,畅通各类渠道。第一,在民主决策过程中,基层党组织要通过面对面谈心谈话、座谈会参与等易于老年人参与的方式广开言路,多渠道、多方式获取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实事求是地了解其关于医疗、养老金等问题的真实想法和现实诉求。第二,在政策评估方面,基层党组织要采取老年人参与式评估,着重关注老年人对政策的满意度和参与度。通过决策参与、评估参与等不同方式筑牢老年群众对所属党组织的主体意识,增强其对农村集体生活和基层党组织的关注度以及对公共事务参与度。
3.优化覆盖空间,打通“最后一公里”。基层党建活动室是基层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管理的基本场域,也是拉进党员干部与乡村老年群众距离的重要场所。为此,要加强党员活动室建设,通过设置党员、村民谈心谈话室为老年人提意见、讲诉求提供便利,使老年群众充分享受到组织服务,在地理距离上真正打通基层党建与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以提升自我革新力为保证,增强农村党员队伍战斗力
1.明晰使命任务。实现老龄化背景下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离不开高素质的工作队伍以及全体党员干部的接续奋斗与顽强拼搏。基层干部作为党在乡村治理中的方向引领者和政策落实者,处在贯彻落实党中央乡村振兴战略的神经末梢,要自觉认识到自身承担着打通乡村社会治理“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使命。
2.坚定理想信念。面对新时代老龄化背景下乡村社会治理的艰巨任务,广大基层党员干部要始终践行初心、担当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厚植为民情怀,坚持问政于民,提升服务老年群众的工作意识,始终聚焦基层人口发展治理、乡村振兴以及高质量发展等重要任务,在基层历练中积累经验、坚定信念,在攻坚克难中展现担当作为、提升治理本领、不断增长才干,努力做到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
3.打铁必须自身硬。第一,坚定政治信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到坚守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第二,学习先进理论。基层党员干部要自觉学习老龄化背景下社会治理的先进观念,不断用科学老龄工作理念武装头脑,以主动学习补足精神之钙。第三,狠抓落实。面对老年群众的困难、疑惑、诉求,党员干部要着力剔除“表面派”“假大空”等病症,将群众所思、所想放在心上,把雷厉风行和久久为功有机结合起来,把让人民满意作为自己做人立业的根本尺度。
三、强保障:聚焦作用发挥,推进制度完备
乡村制度建设落后于人口老龄化进程。《中国乡村振兴综合调查研究报告2021》显示,乡村全体人口中常住人口60岁及以上的比重达到了23.99%,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达到了16.57%,超过了“老龄社会”标准,距离“超老龄社会”的标准只差3.43个百分比。此外,《2021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显示,全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474.5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1284.7万人,占比约37%;全国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437.3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353.2万人,占比约81%。由此可见,在乡村社会中,老年人由于缺乏家人陪伴、收入水平较低、心理较为敏感等原因成为乡村的弱势群体。与之相对比,我国广大乡村地区针对弱势老年群体的制度设计与制度完善速度远落后于乡村的人口老龄化进程,使得老龄化背景下乡村治理容易出现责任缺位以及服务缺失的情况。
(一)以多主体合作机制为依托,整合社会养老资源
1.建立资源共享机制,推动整体性治理。第一,完善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定职能”“定业务”“定数据”的方式持续开展对乡村老年人生活状况、心理状况的抽样调查;动态监测、数据共享老年人口的变化趋势,及时掌握乡村老龄化的阶段性特征。第二,健全人才引进机制。通过建立多元化人才激励机制吸引、留住掌握现代信息技术的高素质人才;建立优秀人才库,促进农业、农村人才互流互通,凝聚老龄化背景下乡村治理的磅礴力量。第三,健全信息共享的绩效评价机制。老年人作为乡村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对新事物的适应能力较弱,需求表达的欲望较低,从而对基层党建的监督能力较弱。因此,应适时建立党建绩效评估机制,通过约束、激励、反馈等手段提升老龄工作信息资源共享的成效。
2.建立健全多主体合作机制,推动参与性治理。第一,完善党建引领的基层治理机制。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乡村老龄工作,坚持主要负责人负总责、亲自抓;着力推进将老龄工作纳入乡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重大民生实事项目,纳入乡村工作督查范围。第二,运用法律手段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地位。基层党组织应认真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推进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涉老法律的落实,以法律制度保障老年人被子女赡养的合法权益,督促子女自觉履行义务。第三,建立健全市场准入机制。通过明确涉老社会组织的合法地位,完善配套政策,引导其合理有序地参与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坚决遏制“所谓‘圈内指定’‘设置超纲性门槛’等非竞争性参与情况的发生”。
(二)以完备的组织制度为保障,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履责
1.从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第一,定期开展,丰富形式。严格组织农村党员干部按时开展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考虑基层党员的受教育情况,合理嵌入必要的讨论交流环节;积极利用信息化和可视化的会议资料使基层党员干部充分领会当前老龄工作的重点、顺畅沟通当前老龄工作的难点、努力破解老龄背景下基层治理的难题。第二,丰富“三会一课”的内容体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聚焦解决老年人健康养老最紧迫的问题,坚持保基本、促公平、提质量,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这些新思想新论断为基层老龄工作提供了基本方向。基层党组织要带领基层党员干部在“三会一课”中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新思想和新论断,深入掌握积极老龄化观的内涵要义,不断创新推进基层老龄工作进步的方法、手段。
2.建立健全党建考核机制。第一,优化考核指标,科学评估工作实绩。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广大农村地区资源禀赋以及人口状况不同,基层党组织的考核指标要充分考虑乡村老年人口的特殊性以及乡村治理的长期性和阶段性特征,防止“一刀切”,因地制宜制定老龄工作的考核标准。第二,减少考核总量,避免重复考核。考核评价应突出老龄工作重点,根据老龄工作实际科学分配各项指标权重,避免监督考核过于频繁、叠床架屋,摒除无效考核,不做无用之功。第三,改进考核方式,注重工作实效。基层工作的考核评价应当通过对“五保户”等特定对象开展个别访谈、面向农村老年群体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多维度、多层次考核基层老龄工作的成效,避免简单的“数字”考核、“材料”考核。
四、调结构:聚焦三治结合,优化各项工作
“未富先老”的现实国情趋于复杂。《“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明确要求,到2020年“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但受制于经济发展水平,当前乡村地区的养老模式仍是以家庭养老或自我养老为主。同时,乡村作为老年人生产生活的主要场所具有极强的熟人社会属性,老年人对熟悉的乡村社会有着强烈的信任感。乡村熟人社会本身也蕴含着极为丰富的非正式资源,在老人发生矛盾摩擦以及产生个别需要时可以援引乡村的非正式力量,从而实现低成本地解决村庄问题。因此,在当前“战略余地有限”的国情下,应合理利用村庄内部的治理资源,继而实现老龄化背景下社会治理的有效化、低成本化。
(一)划分党组织引领与乡村自治的边界
1.着力推进“一肩挑”制度。一方面,应加快落实村级党组织负责人与村级自治组织负责人由一人担任的“一肩挑”制度,为村党组织集中力量发展集体经济、抓住城乡融合发展战略机遇、补齐乡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经济短板提供制度支撑。另一方面,为避免“一肩挑”演变为“一言堂”,基层党组织还应当将具有一定威望的村庄老年人纳入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治理过程中培养老年群众的监督意识,拓展老年群众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渠道,努力寻找党建与乡村自治的平衡点。
2.建设村庄互助养老阵地。乡村社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互助合作传统在新时代不仅可以实现同辈甚至代际养老资源以及养老服务的转换,更可以使乡村治理的内在秩序达到和谐。针对老年人普遍关注的养老服务等问题,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合议平台定期组织讨论协商,并通过建立“时间银行”制度等方式,激活乡村自治的内生动力,推动低龄老人帮高龄老人的互助实践,积极实现村庄老年人由自助向互助的良性循环。
(二)立足党的组织优势全面贯通乡村法治
1.以法治为“治民”规范。第一,体察法治需求。受制于经济水平差异以及乡村传统文化的影响,法治资源与乡村社会之间仍未完美洽和。为此,基层党建可以依托细密的组织结构,深入体察老年人在家庭赡养、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法律需求,收集老年群众较为关心的实际问题,并针对性地设置符合老年人实际生理、心理状况的咨询小组,从而为老年人咨询法律问题,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提供便利。第二,“送法下乡”。借助党组织上下贯通的政治优势,向上统合司法站的“法律服务团”,向下联合社会组织的“法律驿站”,及时对接老年群众的法治需求,实现法治资源及时到村、精确到人,使老年群众的赡养权、财产权、劳动和休息权等得到确实保障。
2.以法治为“治党”标尺。第一,法治不仅规范村民行为,也是从严治党的重要标尺。进入新时代,基层党建要在乡村积极老龄化战略实施、养老政策改革等方面思民之所想、治民之所念,以法律法规为标尺领导乡村治理,充分发挥法治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第二,基层党员干部应自觉树立法治意识,固化边界意识和底线思维,做到法律红线不触碰、法律底线不逾越。同时,基层党组织应积极推行党员干部法律准入机制,把掌握《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党员优先纳入干部行列,并通过村庄老年人打分评定的方式对党员实施法治考核,以法治标准检验治理成果。
(三)构建包容乡村德治力量的党建系统
1.吸纳道德权威主体。基层党组织在治理实践中可以将乡村社会中具有一定威望的老年道德主体吸纳到党建人才队伍中,建立以党员、村民代表、老年权威主体为代表的“党群圆桌会”,就老年群体的相关诉求展开讨论协商,切实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效能。
2.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层党组织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乡村德治的文化基础,把弘扬孝亲敬老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农村“先进党员”尊老敬老的示范作用,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