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管局电动车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总结

发布:金刷子公文 时间:2024-07-27 字数:2143字

县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市场监管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要求,推进各项整治工作落实,现将有关工作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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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着力抓好整治行动筹划组织

一是结合实际抓好本级行动方案制定。在对国务院办公厅《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市局《市场监管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认真学习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县实际紧前制定《县市场监管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专项方案》,细化分工,明确责任,保障各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成立专班保障整治工作协同推进。按照国家和省、市局方案要求,参照省、市局模式,结合我部工作实际了成立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副职领导为副组长,各市场监管所和质监、工商、执法、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一体协同推进本部门各项整治工作,保障各项整治任务按时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是抓好部署调度全力推进整治工作。专班成立后,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专题部署会,传达学习国家、总局和省、市局方案,部署安排本部门整治行动工作任务。整治行动展开以来,结合工会例会、业务工作会等时机,调度整治工作x次,专班办公室组织开展采取明查、暗访方式开展销售单位随机抽查x次,全力推进整治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二、着力抓好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摸底

一是搞好网上排查。省局部署会后,根据省、市局部署要求,先期利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通过检索字号名称关键字和经营范围关键字信息方式,对全区在营电动自行车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检索查询。并将业务系统筛查结果与以往现场检查建立的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台账比对整合,在此基础上,采取电话核实的方式,对排查出的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经营状态、主营业务进行了二次排查,为现场检查和后续整治行动奠定良好基础。

二是抓好现场排查核实。开展网上排查的同时,各监管所结合投诉举报处置、日常检查等时机,同步展开电动自行车生产经营单位现场摸排、经营情况核实等工作,同步动态充实电动自行车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台账。

三、着力抓好整治工作宣传培训

一是抓好内部人员业务培训。专班办公室通过多种渠道系统搜集、汇编整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电动自行车检查与执法实务、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现场监督检查指南、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表现及法律适用参考、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等监管执法工作资料,打包发送各监管所和相关业务科室学习。各监管所结合专班办公室整理的监管执法学习资料,分头组织本所全体人员开展了集中学习培训,针对性地提升一线人员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监管执法工作能力。

二是分层分类开展约谈培训。组织x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召开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约谈、培训会,印制并现场发放《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制度记录(参考范本)》《致全市电动自行车生产经营单位的公开信》《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须知》《电动自行车合法经营、放心消费指引》等规范指引宣传资料,讲解电动自行为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制度有关要求,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典型违法案例警示教育,组织到场经营单位逐一签订《电动自行车销售承诺书》;对于未能参加集中约谈培训的经营单位,通过微信群通知和现场检查宣教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相关法规政策宣传培训。组织对美团饿了么x家在我县开展业务的即时配送平台经营企业和中国邮政、SF速运等x家快递业务经营企业进行了集中约谈培训,要求各平台经营单位加强内部管理与培训,按相关法规政策要求落实平台安全责任。

三是编发电梯加装电动行车智能阻止系统安全提示。根据市局《关于规范电梯加装智慧识别系统的通知》精神和电梯安全使用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拟制了《电梯加装电动自行车智慧识别系统安全提示》,在县官网公开发布,同时通过微信群发放辖区各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和检测单位,提醒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智慧识别系统安装单位依法开展智慧识别系统加装施工作业,避免因加装电动自行车智慧识别系统对电梯安全造成损害。

四、着力抓好现场监督检查与执法

一是开展充电费用检查规范。以居民小区、商业街区电动自行车公共充电站为重点,先后组织对x使用频率较大的充电站单位电价、明码标价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对未落实明确标价的充电站运营单位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意见,要求其限期整改。

二是强化销售单位监督检查。以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销售不符合法规标准电动车、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重点,科室、监管所、执法大队分工协同对辖区各销售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销售违反产品一致性电动自行车、违规加装高电压大容器电池违法行为各x宗,均已立案,目前正在进一步依法调查中。

三是加强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产品质量抽查。根据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要求,及时调整年度产品质量抽查计划安排,将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器抽查数量由x批次增加到x批次,进一步加大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总局和省、市局部署要求,聚焦销售、维修等重点环节,持续抓好电动自行车生产、经营单位和维修站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非法改装、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保障整治行动各项任务有效推进落实,取得扎扎实实的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