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

发布:金刷子公文 时间:2024-09-01 字数:4038字

一、第三季度工作总结 本文来自https://www.jinshuazi.cn

(一)大力开展促销活动,促进消费市场持续回暖。一是积极参与“春风行动”。认真落实《**市2024年消费券发放实施方案》,截至7月底,共举办线上线下主题促销活动20期,其中,线上活动16期、线下活动4期,发动市场主体2000余家次,通过《**晚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广泛推送优惠信息,吸引消费者到店体验购物。二是引导辖区企业参与展会。积极组织辖区企业参加中国国际食品餐饮博览会、第十五届**工业博览会、第七届**农博会、首届**直播电商节等展会,截止目前,辖区企业参展面积3.65万平方米,成交额1.7亿元。三是积极开展质量月活动。制定印发《2024年**市质量月活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标准化+质量提升”质量月主题活动,期间,协调专业机构对钢铁、焦化、玻璃等行业企业进行现场帮扶指导210人次;充分发挥标准化技术机构作用,深入企业开展标准化服务55次,帮助企业完善标准体系45项,推动企业实施标准自我声明公开65项,引导20家企业在省级以上平台发布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65项;鼓励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引导养牛大县建设国家级肉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二)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市场发展内生动力不断增强。一是切实提升服务水平。深化“万人助万企”活动。聚焦企业发展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充分发挥各级“万人助万企”工作队伍作用,建立完善台账管理、项目化推进、限时办结等制度机制,累计走访企业1486家,发现并解决问题232个。依托省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开发推广“政策兑现一点通”模块,目前已向企业精准推送惠企政策200余条。全力打造“唐心办”政务服务品牌。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依托“冀时办”App,实现更多事项掌上办、指尖办。8月31日,我市“唐心办”APP正式上线全省营商环境监测和政务服务水平第三方评估系统。二是全力释放政策红利。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力度。落实落细国家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和我省稳经济一揽子措施,截至7月底,减免增值税10.3亿元、留抵退税7.6亿元、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6.7亿元;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为全市1.4万户企业减轻负担约4400万元;延续执行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费缓缴政策,为全市6.7万户企业减轻负担约6300万元。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用足用好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等政策,包装申报重点项目9个,总投资75.7亿元,拟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3亿元、省级专项资金6.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9亿元;积极推进设备更新改造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目前已有5个项目符合条件,拟申请贴息资金688万元。三是不断加力助企纾困。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深入开展“融资扩面增量降本”行动,持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确保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占比持续保持在10%以上。8月末,全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88.9亿元,同比增长24.88%。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充分发挥政府和银行的桥梁纽带作用,搭建“亲清在线”数字金融平台,组织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政银企”对接活动,促成投放融资项目16个、融资金额31.77亿元。四是扎实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围绕重点消费领域,持续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全市系统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049家次、流通领域商品1438批次、电子商务领域网站和平台70家,查处案件6起。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完善网络消费纠纷调解机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立足本市实际情况,探索建立健全消费者维权机制,推进创建全国放心消费示范城市。

(三)着力规范市场秩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稳步构建。一是强化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加强对房地产、建材、百货等领域合同格式条款的监督指导,集中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民生领域价格执法专项行动,落实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供措施;开展房地产领域虚假广告整治行动1批、罚没款57.16万元。二是深入开展净网行动。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组织开展2024年“清朗”“剑网”“护苗”等系列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网络谣言传播行为;依法处置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1200余条;部署开展移动应用程序(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APP程序102款,通报批评违规APP程序7款;推动全市29家重点网站全面完成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三是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开展保护知识产权“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商标代理行业整治行动,检查商标代理机构47家次;查处知识产权侵权假冒案件4件。四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以节日热销商品、农村地区市场、城乡结合部市场为重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采取部门联动、协同执法等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网络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市场主体发展的外部环境持续优化。一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聚焦“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目标任务,深入推进“转观念、勇担当、强机制、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走深走实;弘扬企业家精神,组织企业家赴延安开展传承红色基因主题教育活动;通过“领导干部讲党课”“支部书记讲党课”“发放学习资料”等多种形式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稳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制定了《**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3大类21项主要任务及93项具体举措;建成市县乡村四级一体化政务标准化体系架构和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清单;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京津冀跨域通办”改革试点;推动基层便民服务站优化升级;全面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不见面审批”系统推广应用。三是全力推进“一照多址”改革。制定印发《关于全面落实“多证合一”“证照联办”改革的通知》,在全省率先推行歇业登记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扩大歇业改革范围至全市范围;梳理出全市涉及改革的经营范围共计27类58项行政许可事项;设置全市通办窗口37个;建立一套“多证合一”登记模式和六项数据共享机制以及一套“一照多址”改革档案管理制度。四是做好各类统计调查。按时完成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相关工作;有序推进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增加值、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等年度统计调查;配合省局完成服务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调研工作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调研工作;做好市委市政府督查督办相关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乡村振兴战略纲要统计监测工作;不断完善统计基层基础制度建设。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市市场主体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和发展壮大的关键时期,但与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登记注册的便利化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监管执法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消费维权服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夯实经济发展根基。一是全面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加快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填写工作,细化分类公示标准,方便广大群众清晰掌握市场经营主体的行业分类信息;提升智能化、精细化登记水平,推动设立登记、备案登记同步电子化应用;扎实推进实名验证工作,探索在税务发票使用领域实施实名验证工作;严格落实《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提高名称自主申报通过率。二是扎实推进为企服务工作做实做细。进一步完善市级领导包联企业制度和驻企服务员制度;继续深化“万人助万企”活动;充分发挥各级“万人助万企”工作队伍作用,建立完善台账管理、项目化推进、限时办结等制度机制;坚持部门联动、协同服务,持续拓展服务企业广度和深度;健全完善企业诉求办理“四个一”工作机制、“一把手走流程”等制度;推动各级惠企政策应享尽享、快速兑现。三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创新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严格落实监管计划公示制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等工作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二)进一步维护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果。一是聚焦经营主体发展需求,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分领域制定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清单;聚焦科技创新、现代服务业等新兴领域发展需求,取消或放宽相关资质资格许可;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全覆盖攻坚行动;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推进招商引资领域审批制度改革全覆盖攻坚行动;优化新开办企业“一站式”服务功能。二是聚焦监管方式创新,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全面化、科学化;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优化提升“互联网+监管”平台功能;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要求,加强柔性执法和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机制建设。三是聚焦能力作风建设,营造高效专业的服务环境。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和便民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各级“万人助万企”工作队伍作用;持续开展干部包联企业活动;全面提升水电气热等市政公用服务质量效率;建立健全惠企政策精准推送机制、“一键报”“免申即享”服务体系和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制度机制。

(三)进一步增强安全监管责任意识,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是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市场主体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义务;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体系和可追溯体系;大力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坚决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三专”、“三证”、“四不得”规定。二是积极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督促生产企业履行产品召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产品召回管理操作规程;及时掌握召回信息,实现精准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