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在省级单位工作时,一次研究人事问题,有幸做记录,整个过程转了好几个脑回路,不得不对大领导的智慧叹服,姜还是老的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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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的焦点是对几个干部的任用,按照任用程序,这批干部已经经过组织考察、书记碰头会和个别酝酿,按照程序,在会上就是走个程序,板上钉钉的事,不会出现冷场的局面,却在发表意见环节时,出现了不同声音。
事情的起因是3个干部都来自于一个部门,而好多部门都没有人选。事实上,一个岗位,往往是一群人争得白热化。其中一个领导发表了意见,说这3个干部都比较优秀,我也掌握,但是其他部门的干部也非常优秀,而一个部门任用这么多人,其他部门推了“光头”,这不符合干部任用五湖四海的原则。
一把手僵住了,考察部门适时做了解释说明,但这个领导坚持己见。班长也认为这位领导提出的意见也非常有道理,有的部门这么多,而有的部门连续几次研究干部时,是一张白纸。工作是大家干的,虽然这3个干部非常优秀,并不能否认其他部门的干部不优秀,最后,这个方案搁浅。
事情没有到此结束,第二次研究干部时,这3个人只通过了1个人。为此事,分管人事考察部门的领导在专题学习的民主生活会作了自我批评,一度搞得组织部门灰头土脸。
无独有偶。我在县上工作时,也是参加一个研究干部的会议。
有一个局的副局长在这个位置已经干了10多年,实事求是地说,这个干部能力很强,业务很精,尤其是负责全县的绿化工作,成绩可圈可点,深得一把手欣赏,还在不同的会议专门表扬过他,但缺陷是没有担当精神,遇事像泥鳅。
鉴于他作出的成绩,几个书记碰头后,想提升使用这个干部,却在研究表决时,卡了壳。
卡在什么地方呢?原来分管领导在党内没有职务,书记碰头会他没有资格参加,在个别酝酿时,他又外出参加招商引资,也缺席了。
正式研究时,这位领导列举了几个事例,其中一个是上级核查一件事情,这位副局长是当事人,也参与了研究,自己表态也同意,却向工作组反馈他不知情。
这样,事情的性质变了,集体研究变成了一把手拍板,为此事一把手局长背了黑锅,一度搞得局班子不和谐。
这些事例摆出来,其他领导脸都绿了,自然也就没有了下文。
因为一个县工作千头万绪,每个领导除了分管领域,基本上对其他领域的工作不熟悉。而且官场大忌是:不是自己分管的领域,都不参与,怕落下手伸的长、揽权和干涉的嫌疑,这也符合常委工作分工负责制原则。
一般来说,一把手抓的是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抓的是各局一把手,其他干部大部分也不熟悉,除非是一些要么工作出色,要么比较另类的可能纳入视线,有印象,或者混个脸熟。像这个副局长,属于工作出色类型的。
不论是高层,还是低层,身边的一个个领导都是经过多个岗位历练出来,官场上的老手,分析问题一针见血,观察事情火眼金睛,评价鞭辟入里,他要否定或者赞成一个问题,有政策、有依据,不提则已,但凡提出的,都是经过深思熟虑好几遍的,你很难反驳回去。
所以,千万别轻视体制内工作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