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村2025年端午龙舟赛活动方案

发布:笔杆子 时间:2024-09-14 字数:1587字

为响应2025灯都古镇十三桡龙舟赛活动,丰富群众文娱生活,发扬传统文化,经研究,制定以下活动方案细则及奖励办法:

  一、报名方式

  1、我村确定镇内组参赛龙舟队伍1支,个人自愿报名,5月7日下午5点前到XX村治保会前台进行现场报名或扫描二维码进行线上报名,逾期无效。报名运动员要求为XX村户籍村民,思想统一,服从村委安排,遵守大会比赛纪律,年龄达18至55周岁以下并经医疗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能和衣游泳300米以上。

  2、确定为代表村委会参加端午龙舟比赛的运动员需于2024年5月12日前提交大会报名所需的全部资料,并签定自愿参赛责任书。

  二、参赛运动员的选定

  报名运动员数量多于13人的,我村将于5月10日进行选拔比赛,选拔赛将采用单人划水泥艇竞速方式进行,以最快完成赛程的前13名为正式运动员,赛程由村委会制定。

  三、训练及比赛

  1、确定为村代表队的成员,每天训练时间1.5-2小时(训练时间:入选日开始至5月5日为自由体能训练,5月6日开始到比赛日进行考勤记录),村委会负责提供桡、龙舟等比赛工具(水泵、电池自行配备),领取相关工具时需做好登记,使用过程注意保管,比赛后如数交还村委。训练过程合理调整饮食,村委不进行包餐。比赛当天放粥等后勤工作由运动员自行安排。

  2、大会初步公布比赛时间为2024年6月8日(农历五月初三),赛程为五人龙舟上下栋三圈半,比赛时间约为2.5—3小时。

  四、奖励及待遇

  1、在镇内组取得奖励名次的龙舟队,自行负责领取奖励,取得的奖品除奖杯、锦旗、罗伞属村集体外,其余奖金物品归各龙舟队所有。

  2、代表村参加比赛完成比赛后,我村将发放训练补贴40000元/船。

  3、代表XX村参加古镇镇政府举办龙舟赛的龙舟队,在镇龙舟活动镇内组取得奖励名次的龙舟队,村委会将按该龙舟队在镇比赛中取得的奖金额度总数计算,另行以该金额的1:1等额加以奖励(此奖励不包括物品)。

 

  4、在十三桡龙舟赛活动中,XX村代表队在镇内赛名次取得1名,村委会在原有的奖励及待遇下再给予68000元(大写:陆万捌仟元正)现金奖励补助;取得2-3名(含第3名),村委会在原有的奖励及待遇下再给予48000元(大写:肆万捌仟元正)现金奖励补助;取得4-10名(含第10名),村委会在原有的奖励及待遇下再给予38000元(大写:叁万捌仟元正)现金奖励补助;取得11名及之后(含第11名),村委会在原有的奖励及待遇下再给予28000元(大写:贰万元捌仟正)现金奖励补助。未完成比赛的不给予发放励奖。

  5、奖励补助在赛事结束后30天内发放给各龙舟队(领队签收),其利益分配由各队伍自行调节处理。村委会不再发放任何补贴。

  五、意外保险及保证金

  确定为村代表队的成员,由村委会负责按镇赛委会要求购买参赛保险和缴交纪律保证金(赛后退回),训练及比赛期间的安全责任及引起的其他责任均由各龙舟队自行负责。

  六、意外风险及免责声明

  体育赛事均存在一定的风险,各参赛运动员应根据自身的身体状况作出是否参加活动的决定,并应对自己的安全负完全责任。村委要求各参加人员根据自身情况进行体检,并由村代购买运动员意外保险。在赛事举办期间如果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大会将组织应急医护处理,对于意外事故造成的身体损害,乃至不可逆转的永久性身体损伤、后遗症等,以及事件伴随的经济损失,村委均不承担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所有参赛者必须充分预见比赛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所有风险并自行承担风险责任和后果。

  各龙舟代表队在训练及比赛期间要服从并遵守有关赛事管理部门的规定和纪律,积极配合搞好本次赛事,龙舟赛比赛结束后,各龙舟代表队资格自行终止。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中途如需修改变更,由村委会研究决定,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XX村民委员会。

  XX村民委员会

  2025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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