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通过参加我局近期组织开展的警示教育大会、局领导专题纪律党课、赴X省党风党性党纪教育馆接受警示教育等活动,我对这句话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理解,也深刻认识到党性是党员的灵魂,是党员素质的根本,党性教育更是我们共产党人修身养性的必修课。只有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才能够“培养造就一支具有铁一般的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
一、铸牢忠诚,锤炼党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党忠诚必须是纯粹的、无条件的,是政治标准、更是实践标准。《中国共产党章程》也明确规定,党员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在警示教育活动中,我们一起回顾了党的光辉历史,看到无数革命先烈以坚定的理想信念为指引,用鲜血和生命铸就忠诚之魂。他们深知只有忠诚于党,坚定理想信念,才能赢得革命胜利。新时代,对党忠诚仍是我们每一名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也是一条最为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财监青年党员,更要自觉投入到当前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中,将《条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增强纪律意识,时刻保持头脑清醒,不断淬炼党性作风。
二、以案为鉴,警悟自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有敬畏才知行止。在局领导专题纪律党课上,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馆中,我们通过真实的事件和清晰的画面,对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进行解剖。这些案例中的主人公,都是我们耳熟能详的领导干部,在他们的忏悔录中,我们深度透视了少数党员干部“破纪”“破法”一步步沦陷的历程,也更加深刻认识到违法违纪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这些反面典型的“活教材”,是最好的清醒剂,让警示教育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时刻提醒我们要把“眼中的教训”转化为“心中的敬畏”,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牢记自己的身份和职责,主动贯彻、严格遵守《条例》,以身作则,做到言行一致。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树立良好的形象,并带动身边的人,以实际行动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戒。
三、行动为本,融入工作
作为党员干部,要常思律己之心,警示教育,不仅仅是单次的活动,而应成为我们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常态。一是防微杜渐。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利益开始,诱发私欲膨胀,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对国家、对社会造成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我们不能心存侥幸,要认真对照《条例》检视差距,加强自我约束。二是警钟长鸣。学习纪律的目的是更好地遵守纪律。要把纪律规矩落实到行动中,始终坚持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让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贯通融会,一体推进。三是不忘初心。保持初心才能在工作岗位上持久奉献。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不是外界,而是能否战胜自己的内心。作为党员要不忘初心,不断提高思想境界,坚决守住小节关、亲情关,把干净作为立身之本,恪守廉洁自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