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市纪检监察监督和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发布:金刷子公文 时间:2024-11-04 字数:2597字

同志们: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为我们推动纪检监察监督和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增强推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推动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强化系统观念,深刻认识推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的重要意义

(一)推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全局出发,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刹住了一些多年未刹住的歪风邪气,解决了许多长期没有解决的顽瘴痼疾,探索出依靠党的自我革命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路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制度保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一项具有全局性、开创性的工作,必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形成合力,才能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二)推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必然要求

经过持续努力,我们党已初步形成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监督格局。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起主导作用,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当前,各类监督在深化中发展、在发展中完善,但还存在协同意识不强、贯通不够顺畅、衔接不够高效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统筹谋划和组织实施,推动各类监督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

(三)推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更加注重发挥各类监督的协同效应,不断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要在履行好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的同时,强化系统观念,发挥组织作用和系统优势,推动完善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的体制机制,促进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形成全覆盖的监督合力,使监督体系更好融入国家治理体系,释放更大治理效能,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突出问题导向,着力破解推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的堵点难点

(一)在思想认识上再深化

当前,一些监督主体对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的认为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有的担心在协同监督中暴露自身工作短板,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有的对贯通协同的目标任务、方法路径等把握不准,存在“想干不会干”的情况。要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宣传引导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推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在信息共享上再加强

信息不畅是制约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的重要因素。目前,各监督主体之间信息共享机制还不够完善,存在信息孤岛、数据壁垒等问题,影响了监督效率和效果。要加快推进监督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平台,打破信息壁垒,实现监督信息的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同时,要加强对信息的分析研判和运用,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在协同联动上再优化

协同联动不够紧密是当前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些监督主体在开展监督工作时,各自为战、单打独斗,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和协作配合,导致监督合力不足。要进一步完善协同联动机制,加强各监督主体之间的沟通协调和协作配合,建立健全线索移送、联合监督、成果共享等制度,形成监督工作“一盘棋”。

(四)在能力素质上再提升

推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对监督队伍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一些监督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存在监督方式方法单一、发现问题能力不足等问题。要加强监督队伍建设,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不断提高监督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为推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提供有力保障。

三、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提升推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的工作质效

(一)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中推进贯通协同

党的全面领导是推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的根本保证。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的决策部署,确保监督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加强党委对监督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监督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协同发力。

(二)在完善制度机制中推进贯通协同

制度机制是推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的重要保障。要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党内监督全覆盖、无死角。要建立健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的制度机制,明确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工作流程等,规范监督行为,提高监督效率。要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在创新方式方法中推进贯通协同

创新方式方法是推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的有效途径。要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要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开展专项监督、联合监督等,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注重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拓宽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

(四)在强化成果运用中推进贯通协同

成果运用是推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的重要环节。要建立健全监督成果共享机制,加强各监督主体之间的成果交流和运用,实现监督成果的最大化。要加强对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要将监督成果运用到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惩激励等工作中,形成有力的激励约束机制。

同志们,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和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着力破解工作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取得新成效,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设清廉XX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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