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的具体部署与安排,我紧扣主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在此基础上,我严格聚焦“四个带头”的内容,紧密结合自身思想、生活与工作实际,认真细致地进行盘点检视,仔细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找准问题的症结,明确了今后的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一是理论学习深度不足。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的理论方针政策时,存在一知半解、浅尝辄止的情况。例如,在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时,虽然能够按照要求开展学习活动,但对一些重要理论的内涵和实质未能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导致部分党员干部对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理解不够透彻,在实际工作中运用不够熟练,未能充分发挥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据统计,今年以来,党委中心组学习中,对部分重要理论的研讨时间占总学习时间的比例不足30%。二是政治敏锐性有待提高。对一些潜在的政治风险和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认识不够敏锐。如在面对网络上出现的一些与党的政策相悖的错误言论时,未能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有效抵制和引导,导致部分群众受到误导,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稳定。据调查,我镇曾有一段时间内,因对网络舆情监测和处置不及时,导致相关负面信息在部分群众中传播,引发了一定程度的思想波动,影响了党委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三是贯彻落实决策部署不够坚决。在推动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在我镇落地落实过程中,有时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例如,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虽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和目标,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部分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导致整治效果未能达到预期目标,一些村庄的环境卫生问题仍然较为突出。据统计,全镇仍有近20%的村庄未能达到人居环境整治的基本要求。
(二)在带头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方面。一是党性修养不够纯粹。在面对一些复杂问题和利益诱惑时,党性原则有时不够坚定。如在处理个别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熟人打招呼,虽然最终没有违反原则,但在思想上也曾有过短暂的犹豫,说明自身的党性修养还需进一步加强。据统计,今年涉及项目招投标的项目有10余个,其中有3个项目曾出现过类似情况。二是作作风不够扎实。在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倾向,重部署、轻落实。如在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虽然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但对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跟踪问效不够,导致部分帮扶措施未能真正落实到实处,一些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未能得到有效改善。据调查,全镇有近15%的脱贫户对帮扶工作的满意度不高。三是权力运用不够规范。在行使权力过程中,有时未能充分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例如,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虽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考察和公示,但在个别环节上还存在不够严谨的地方,导致部分干部对选拔结果存在质疑。据统计,今年我镇共有6名干部得到提拔任用,其中有2名干部的选拔任用曾引起过一些争议。
(三)在带头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方面。一是担当意识不够强烈。在面对一些棘手的问题和矛盾时,存在推诿扯皮、不愿担责的现象。例如,在处理镇内某企业与周边村民的环境污染纠纷时,由于担心处理不好会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在协调过程中不够积极主动,导致问题久拖不决,企业和村民的利益都受到了一定影响。据了解,该纠纷持续了近3个月时间,期间多次引发村民上访,给社会稳定带来了较大压力。二是创新能力有待提升。在推动镇域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习惯于按部就班,缺乏创新思维和开拓精神。如在发展农村产业方面,仍然局限于传统的种植、养殖模式,对新兴产业的引进和培育不够重视,导致镇域经济发展缺乏新的增长点。据统计,今年我镇农村产业增加值中,传统农业产业占比仍高达70%以上,新兴产业占比不足10%。三是风险防范意识不足。在推动一些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评估不够充分。例如,在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由于对项目资金来源和市场变化等风险因素考虑不周,导致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资金短缺问题,影响了项目的顺利推进。据测算,该项目因资金短缺导致工期延误了近2个月,增加了项目建设成本约20%。四是政绩观存在偏差。在工作中有时过于注重短期政绩,忽视了长远发展。如在城镇建设过程中,为了追求街道的美观和整洁,对一些违规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但在拆除过程中,未能充分考虑群众的实际困难和合理诉求,导致部分群众对政府工作产生了抵触情绪。据调查,此次拆除行动涉及群众20余户,其中有近10户群众对拆除工作表示不满。
(四)在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一是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够有力。作为镇党委书记,对全镇党建工作的整体谋划和部署不够全面深入。例如,在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对部分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整顿力度不够,导致这些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未能得到有效提升。据统计,全镇共有5个软弱涣散党组织,经过整顿后仍有2个未能达到预期效果。二是纪律教育不够深入。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形式单一、内容不够丰富,导致教育效果不够理想。如在开展党纪国法学习教育活动中,主要以集中学习文件、观看警示教育片等传统方式为主,缺乏互动性和针对性,部分党员干部对纪律要求的理解和认识不够深刻,未能真正做到入脑入心。据调查,在参加党纪国法学习教育活动的党员干部中,有近30%的人认为学习内容和形式较为枯燥,对自身的教育意义不大。三是监督执纪不够严格。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方面,存在偏轻偏软的问题。对一些党员干部的轻微违纪行为,未能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导致部分党员干部对纪律的敬畏之心不够。例如,今年发现有3名党员干部存在违规报销费用的问题,但在处理过程中,仅要求其退还违规报销的费用,未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未能起到有效的警示作用。
(五)围绕本领域违纪行为典型案例剖析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够深刻。以本镇某村原党支部书记违规套取扶贫资金为例,在这一事件中,反映出我自身对扶贫领域廉政风险的认识不够深刻。虽然一直强调扶贫工作的重要性和纪律性,但在实际工作中,对扶贫资金的监管和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不够到位,没有充分意识到个别村干部可能存在的违规动机和行为。据统计,该事件涉及扶贫资金达5万元,影响了扶贫政策的精准实施和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二是制度执行不够严格。从这一典型案例可以看出,在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制度执行上存在漏洞。如在资金拨付、使用监管等环节,虽然有明确的制度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审核把关不够严格,导致部分不符合规定的支出得以通过,为违规套取资金提供了可乘之机。这说明我在推动制度执行方面力度不够,未能确保制度的刚性约束。三是监督管理不够到位。在对村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方面存在薄弱环节。该原党支部书记能够长期违规套取扶贫资金,反映出我们对村干部的工作监督不够及时、全面,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和机制。例如,对扶贫项目的实施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没有进行定期的实地检查和审计,使得违规行为未能及时被发现和制止。据了解,该违规行为持续了近1年时间才被查处。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层面。一是理论学习的主动性不够。对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学习缺乏系统性和主动性,没有充分认识到理论学习对提高政治素养和工作能力的重要性。在日常工作中,忙于事务性工作,忽视了理论学习的深入开展,导致政治理论水平提升缓慢,对一些重大问题的认识和把握不够准确。二是党性修养有所放松。随着工作时间的推移和工作经验的积累,在思想上对自己的要求有所降低,没有时刻以党员领导干部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面对各种利益诱惑和复杂问题时,党性原则不够坚定,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干扰,导致在一些关键问题上出现决策失误和行为偏差。三是宗旨意识不够牢固。在工作中没有充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没有真正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在制定政策和推动工作时,更多地考虑了上级要求和工作任务的完成,对群众的实际需求和利益诉求关注不够,导致一些工作脱离实际,得不到群众的支持和认可。
(二)工作作风层面。一是工作落实不够有力。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的工作作风,对工作的推进缺乏有效的跟踪问效和督促检查机制。在工作安排部署后,没有及时深入基层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掌握不够准确,导致一些工作未能按时保质完成,影响了工作的整体效果。二是担当精神有所欠缺。在面对一些复杂问题和矛盾时,缺乏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精神。担心承担责任会给自己带来不利影响,存在畏难情绪和推诿扯皮现象,没有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影响了工作的顺利推进和问题的有效解决。三是创新意识不够强烈。习惯于按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开展工作,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深入,缺乏创新思维和开拓精神。在推动镇域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不敢突破传统观念和体制机制的束缚,导致工作缺乏新思路、新举措,发展动力不足。
(三)制度建设层面。一是制度不够完善。在一些重要工作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度建设存在滞后性和不完善的地方。例如,在干部选拔任用、项目资金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虽然有相应的制度规定,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部分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工作要求,需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二是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对已有的制度执行不够坚决有力,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在制度执行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督检查和问责机制,对违反制度的行为未能及时进行严肃查处,导致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受到损害,影响了制度的执行力和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三是制度宣传不够到位。对一些重要制度的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广泛,部分党员干部对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了解不够全面准确,导致在工作中不能自觉遵守制度规定。在制度制定后,没有及时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习培训,对制度的解读不够深入,使得一些党员干部对制度的理解存在偏差,影响了制度的有效执行。
(四)监督管理层面。一是内部监督不够有力。在镇党委内部,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机制不够健全,监督方式和手段较为单一。主要依赖于组织监督和纪律监督,对党员干部的日常行为和工作表现缺乏有效的监督,导致一些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例如,对党员干部的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了解不够,存在监督盲区。二是外部监督不够充分。对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在工作中,没有建立有效的群众监督渠道和反馈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不够及时,导致一些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三是监督合力尚未形成。在监督工作中,各监督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够紧密,没有形成监督合力。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在监督工作中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信息共享不及时,导致监督工作存在重复劳动和监督空白的问题,影响了监督的整体效果。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一是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通过学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丰富学习形式和内容,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研讨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党的理论方针政策的学习和理解。定期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培训,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提高学习的质量和效果。同时,注重学以致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三是加强党性锻炼,时刻以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在工作和生活中,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想和行为,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
(二)改进工作作风,增强责任担当。一是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在制定政策和推动工作时,充分考虑群众的利益和需求,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各项工作符合实际、贴近群众。加强对工作的跟踪问效和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增强担当意识,勇于承担责任,在面对困难和问题时,敢于挺身而出,积极主动地解决问题。树立正确的工作导向,鼓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勇于作为,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养,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培养创新思维,积极探索适合镇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加强对新知识、新技术的学习和应用,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和新变化,不断开拓创新。在推动农村产业发展、社会治理等方面,勇于突破传统观念和体制机制的束缚,积极引进和培育新兴产业,探索创新社会治理模式,为镇域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一是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对干部选拔任用、项目资金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堵塞制度漏洞,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对违反制度的行为严肃查处,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涉及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同时,加强对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决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决策的有效落实。三是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制度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对制度的敬畏意识和遵守制度的自觉性。通过开展制度培训、专题讲座等形式,使党员干部深入了解制度的内容和要求,明确违反制度的后果和责任。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确保制度的严格执行。
(四)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工作落实。一是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镇党委内部监督管理机制,拓宽监督渠道,丰富监督手段。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不仅要关注党员干部的工作表现,还要加强对其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同时,充分发挥组织监督、纪律监督、巡视监督等多种监督方式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确保监督的全面性和有效性。二是重视外部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渠道和反馈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开通举报电话、建立网络举报平台等方式,方便群众对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同时,加强对群众监督的宣传引导,提高群众的监督意识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三是形成监督合力,加强组织、纪检、监察等监督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监督信息共享机制和协作配合机制。定期召开监督工作协调会议,加强沟通交流,及时共享监督信息,避免监督工作中的重复劳动和监督空白。同时,加强对监督工作的统筹协调,明确各监督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监督工作的强大合力,提高监督的整体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