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总结

发布:金刷子公文 时间:2025-04-24 字数:3528字

近年来,在市委组织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县委组织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抓好当前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周密安排,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稳步有序,扎实有效。现将我县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流动党员基本情况

我县有党委*个,党总支*个,党支部*个,其中农村党支部*个;现有党员*名,其中农村党员*名,农民党员*名;流动党员*名,其中流出党员*名,流入党员*名。流入到外省的*名,已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名,省内流动的*名,已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名;流入党员*名,省内流入的*名,持《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名。本县流出党员主要流入省外的福建、广东、浙江、上海和省内的*、*等地,谋生创业集中在外出务工、经商等形式,*名流入党员来自浙江、四川及本省*市等地。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管理,确保流动党员工作有序开展。为了切实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在县委组织部设立了流动党员服务咨询中心,由专人负责流动党员的咨询服务工作,并设立了专用流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咨询服务点,设立了专用咨询服务电话,指定专人负责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了流动党员服务机构办公地点、工作时间和咨询服务电话。通过落实专人,靠实责任和大力宣传,使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做到了及时上报下达,有序开展。

(二)深入开展调查,做好流动党员摸底登记工作。县上统一安排各基层党支部抓住春节、夏收期间部分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专人负责,走村入户,逐社逐户详细进行排查摸底登记,杜绝了“空白点”和漏查漏报现象,并对外出*个月以上的党员及时发放了《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对流入党员管理上,县委组织部和各乡镇党委认真履行职责,把抓好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与加强社区、非公有制企业等党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协调公安、工商、税务、企业管理等部门,采取了进门店、进工地、进楼宇等多种方式对流入我县的流动党员进行了“拉网式”摸底,全面掌握了流动党员的实际情况。

(三)实施动态管理,扎实建立流动党员信息档案。我县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管理体系,由县委组织部、各乡镇党委、村党支部分别建立了流动党员信息管理台帐,对每个流动党员的个人信息、流动信息、联系方式等情况进行详细记载,实行月报告制度,每月*日上报党员流动情况,定期更新流动信息,并将党员流动情况及时上报州委组织部。

(四)开通多条渠道,积极做好流动党员联络工作。县委组织部和各乡镇党委均充分运用党员联络服务电话,指定专人负责,做到*小时开通,方便、快捷地为流动党员提供服务。同时,要求各党支部积极开展“一联一”活动,根据实际确定了乡村党员干部联系*名外出流动党员,直接或间接做好流动党员的联络工作。

(五)积极整合资源,推进流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紧紧抓住农村外出流动党员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加强党性观念教育,使流动党员思想不落伍。通过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专题讲座、观看电教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流动党员进行党的知识、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及技能培训,提高流动党员综合素质。做到“短时失业不失节”,促使他们在思想和行动上保持先进性。发挥县、乡党校教育阵地作用,整合人事劳动局、农业局、职业中学培训资源,充分发挥他们有师资、有技术、有场所等培训优势,开办各种劳动技能培训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先后培训返乡流动党员共*余人次,有效提高了他们素质,使流动党员能精一门、会二门、通三门。

(六)创新载体,确保流动党员有责有为。注重服务,使流动党员安下心来。各基层党支部积极发挥联系人和联系点的作用,定期向流动党员通报党内的重大事项,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切实保障流动党员应享有的决策参与权、知情监督权、选举权的落实。对流出党员,各级党组织积极主动地与他们保持联系,关心他们的生活、工作情况,定期寄送学习资料,主动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对流入党员,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及时了解他们的需求,解决他们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注重引导,搭建流动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在广大流动党员中广泛开展了“我为家乡发展献一计”、“我为家乡添光彩”等系列活动,搭建了流动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发挥他们在外工作的优势,为家乡经济建设和招商引资牵线搭桥。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活动开展难。外出党员远离属地党组织,无法参加原党支部的活动,就是春节回家过年,也是来去匆匆。同时多数党员不能参加从业地的党组织过组织生活,与从业地党组织保持联系的很少。有的党员因怕受约束,不愿暴露党员身份,成为“隐性党员”。部分外出党员存在“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一意去挣钱”的心态,外出期间对原党支部的工作不闻不问,对家乡建设漠不关心,没有发挥“双带”作用。由此造成外出党员的正常组织生活以及教育培训等工作都难以落到实处。

二是管理到位难。在外出的党员中,多数从业于个体私营企业或从事流动性很大的商业活动,但目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组织建设还不够健全完善,适应不了对流动党员管理的要求,出现管理上的“真空地带”。此外,由于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于外出党员都难以落实,致使外出党员疏于管理和监督。特别是党章规定的“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的要求难以落实。

三是身份明确难。在摸底中,流动党员的身份只是其本人说自己是党员,没有有关的证明材料,党组织难以确定其身份;有的党员在私营企业务工或给个体老板打工,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没有时间参与党组织的活动或因要缴纳的党费比在农村的数额高等原因而不愿暴露党员的身份,因而没有与当地党组织联系,一心一意去挣钱,成为“隐身党员”。

四、意见和建议

(一)深化认识,主抓教育。一是要求外出党员要主动与所在地区或单位的党组织取得联系,按规定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二是对未能及时转出组织关系的,及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教育党员要自觉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所在党组织的活动,按期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任务;三是要求流动党员主动通过适当方式与支部保持联系,每季度汇报一次以上在外的思想、生活、工作、学习情况,并积极向家乡群众传送致富信息;四是要求外出党员返乡时,及时与支部联系,如实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支部查验。

(二)建章立制,强化约束。要立足经常性工作,把对外出党员教育管理的有关措施、办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外出党员管理机制。一是建立申请报告制度。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或当面口头申请,说明外出理由、去向和时间。党支部在接到党员的申请后,要及时找党员谈话,加强对将要外出党员的思想政治、理想信念、道德观念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建立联系制度。党支部要确定一名正式党员对外出党员进行联系,明确职责。要求联系人要通过信件、电话等形式了解外出党员的从业与生活情况,定期通报本地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督促党员主动汇报思想,按期交纳党费,参加从业地的组织生活。四是建立组织关系转接制度。对外出时间在*个月以上,地点相对固定的党员,尽可能将他们的组织关系转到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五是建立鉴定制度。外出党员连续在一个地方工作与生活的,要求流入地党组织每半年对流入党员要做出一次鉴定,并寄回本地党支部,作为年终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

(三)创新载体,发挥作用。党组织可在每年春节期间和借党员回家之机,召开党员座谈会,向他们介绍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通报家乡建设情况,同时组织回乡党员汇报当年思想、工作情况,介绍外地先进做法,鼓励他们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教育外出党员“在外不忘家乡,富了不忘乡亲”,以实际行动支持家乡建设。对遵纪守法,对家乡有贡献的外出党员进行奖励或表彰,促使他们关心支持家乡建设,成为家乡建设的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领航员。对丧失意志、观念淡薄、违法违纪等党员进行批评教育,按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置,直至党纪处分;同时党支部要力所能及地帮助外出流动党员的家庭解决一些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为外出务工党员送去组织的关心,充分体现党组织的温暖。

(四)健全服务,注重长效。通过县党员服务中心和流动党员服务点,开展综合管理与服务,不断探索流动党员网络化服务管理长效机制。与相关部门每月定期互通互报流动党员资料,及时登记,及时注销,准确录入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建立流动党员基本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随时掌握流动党员基本情况;开设流动党员教育专栏,传达党员教育资料,开展党内咨询服务,及时登记流动党员信息;经常向流动党员免费派发有关党务、劳动合同、卫生急救、治安防盗等方面基本知识的宣传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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