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各部门党组(党委)要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新形势下,推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既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必然举措,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推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实践做法
近年来,**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紧紧抓住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着力提质量、解难题、求创新、强保障,在有力有序推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实践和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厘清责任清单、明确职责定位,确保知责明责
推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首先要明确主体责任“是什么”,重点要把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具体化、项目化,确保目标明确、责任清晰。近年来,**市委及市直机关工委相继出台一系列关于加强党建主体责任制度和文件,如市委印发《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责任清单》,市直机关工委设计《市直单位基层党建工作任务“三个清单”》等,形成了看得见、摸得着的机关党建具体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做到谁的责任谁负责、谁的任务谁落实,确保管党治党责任和机关党建任务有重点、无盲区。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突出政治引领。市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关于市直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意见的汇报。市委召开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市委书记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直机关工委从讲政治高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制定《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具体措施》,提请市委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市直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将“加强对中央及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履行党建主体责任进行督查。
二是明确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以市委名义出台《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市直机关“三级五岗”履职抓机关党建工作的具体责任,把市直机关三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五岗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贯通起来,让每个层级的责任定位清晰明了,实现了机关党建工作各层级责任的项目化、清单化,构建了主体明确、职责清晰、层层衔接、环环相扣的机关党建责任链条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层级负责、逐级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格局。
三是厘清基层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坚持问题导向,瞄准机关党建任务的“靶子”,按照细化、量化、具体化的要求,精准设计《市直单位基层党建工作任务“三个清单”》,分别从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群团建设等方面,列出机关党建20项问题清单,提出60项任务清单,明确落实党建工作任务中完成时限和责任部门及责任单位的责任清单,使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务干部抓党建问题更加明晰、抓党建任务更加明了、抓党建责任更加明确。
(二)抓好关键环节、落实压力传导,推动履责尽责
明确责任不难,难的是如何传导责任、落实责任。推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重点要构建横向联动、纵向一体、有机协同、层层传导的责任链条。**市紧扣机关党建工作实际,聚焦责任制,多措并举推动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落实落细,持续激发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效能。
一是突出“关键少数”,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出台《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抓好市直机关党组(党委)书记抓党的建设和基层党建年度述职评议,分类抓好中央驻皖单位机关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评议,指导抓好市直单位机关党委书记以及机关基层党(总)支部书记述职评议。
二是打好“政策补丁”,完善制度机制保障。结合市委巡视整改,陆续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新时代加强市直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约谈暂行办法》等务实管用的政策文件,做到有制度可循、有章法可依。
三是聚焦“五个过硬”,推进模范机关建设。先后印发《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建设模范机关”活动的实施意见》《市直单位“模范机关”创建举措》,同步部署开展“党员争做先锋、党支部争筑战斗堡垒、创建模范机关”行动。创新工作举措,精准持续发力,高质量抓好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基层党建领航计划,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打造党建特色品牌等各项工作。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问效,从严考责追责
全面督责考责、问责追责是对机关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全面体检”,是提升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助力器”,直接影响到市直单位履职抓党建工作的努力方向和工作成效。推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重点要形成有效的倒逼机制,确保督查考核到位、问责追责有力、实现正向激励。**市充分发挥督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通过常态化督查、综合性考核的方式,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的“机关党建督查考核”体系,同时严格执行相关问责追责规定,使机关党建工作由“软任务”变为“硬指标”,机关党建责任制的落实由“空对空”变为“实打实”。
一是以常态化督查抓落实。坚持对市直及中央驻皖单位履职抓党建工作年度专项督查全覆盖,自2020年起,将“机关党建督查”纳入市委年度督查考核计划,组织对市直单位党组(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机关党建重点工作任务情况进行全覆盖督查,对部分重点单位实地督查,市直机关工委就督查情况向市委作专题报告。督查结果作为年度市直机关党建综合考核打分、评先评优以及对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述职点评的重要依据和重要参考。
二是以综合性考核促提升。将各单位履责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纳入部门党组(党委)绩效考核、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列入市委一年一度的综合性考核。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是以严肃问责追责转作风。牢牢抓住问责这个要害,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放松,市委印发《关于开展党内政治监督谈话办法》,工委出台《市直单位机关党建工作约谈暂行办法》,相继建立约谈问责追责机制,发挥责任追究的震慑作用,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二、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存在的现实问题
对标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新任务,当前在推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上主要面临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主体责任意识不够牢固。少数单位党组(党委)“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树得不牢,主角意识不强,主动认领、全力扛起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担当作为不够,仍不同程度存在将机关党建工作简单等同于党务工作、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部分单位党组(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履责主动性、积极性不够强,还存在把握不准、认识不高、思路不清等问题,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扎实,“关键少数”的引领带动作用发挥不明显。
(二)工作压力传导不够到位。有的单位“抓机关、带系统、促基层”的党建责任压得还不够紧不够实,抓落实的力度不够大,导致党建责任传导层层弱化、层层递减,抓党建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造成党建工作依旧是“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有的单位机关党建基础性工作不够扎实,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得不够好,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党建质量亟待提升。
(三)融合发展举措不够有效。有的单位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共进不够到位,推动融合的思想认识、工作理念、制度机制有差距,工作抓手和载体还不够多,就党建抓党建、就业务抓业务的“两张皮”问题依旧存在。有的单位主动发现和解决党建问题的能力不强,对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缺乏深入研究。
(四)监督问责机制不够完善。从市直单位的角度看,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单位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往往停留在按部就班完成规定动作的层面,在建立健全相关监督考核机制以及推进执行上还存在较为明显的短板弱项,在完善常态长效机制,发挥制度供给方面还不够到位;有的单位对制度执行落实的督查检查不够,缺乏行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手段,尤其在推动整改和进行问责方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让制度成了“橡皮筋”“稻草人”。从市直机关工委的角度看,“统一领导、指导督促”的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特别是对市直单位工作不平衡、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缺少常态化及时性的督促指导、考核问责。
三、进一步推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路径
(一)增强党组(党委)抓机关党建的主体意识。党组(党委)必须牢固树立抓机关党建是本职、不抓机关党建是失职、抓不好机关党建是渎职的理念,把机关党建工作作为机关建设的首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扛实主体责任,聚焦主责主业,做到党建与业务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党组(党委)书记要对机关党建工作经常过问、带头研究、亲自部署,并督促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实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二)筑牢党组(党委)抓机关党建的责任体系。一要健全党建层级责任清单。突出顶层设计和整体布局,进一步明确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的目标、方向、任务和路径,压紧压实层级岗位职责,形成压力传导,拉紧责任链条,最大限度发挥各层级各环节的积极作用。在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过程中,结合实际进行分解、细化和分工,把党建责任定位到岗、细化到人、量化到事,形成逐级负责、分工协作、责任共担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确保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干、件件有着落,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全面提升。二要创新党建责任传导载体。依托组织开展培训、选树先进典型等各种党建载体或渠道,加强党建各要素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全面完整地将党建责任传递给各级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并获得及时反馈,最终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提供有力保障。三要完善党建督查考核机制。落实党建责任既要靠自觉,更要靠外力制约。从强化落实责任的刚性要求出发,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和考核,做到督促指导从严、跟踪问效从严、责任考核从严,以强烈的担当精神和真管严管的态度保障机关党建责任的落实,以常态化形式对督责考责予以固化,彻底解决“干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探索建立机关党建督查长效机制,按季度、按月分解工作任务,采用“提示—调度—督查—督办”的工作方式,做到工作安排有提示、工作过程有调度、工作落实有督查、工作整改有督办,确保党建重点工作落实落细。
(三)提升党组(党委)抓机关党建的领导能力。党组(党委)要提升抓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以高质量领导推动高质量党建。要善于把全面从严治党理论转化为推动机关党建的思路和举措;找准结合点,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相互促进;推进理念思路创新、方式手段创新、基层工作创新,积极探索有利于破解难题的新途径新办法和信息化条件下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的新载体新路数,增强工作的有效性。
(四)夯实党组(党委)抓机关党建的关键举措。一要建强队伍。进一步拓展延伸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职责任务,推进市直机关党务干部和业务干部有序交流,使党务工作成为既成就事业又成就人才的工作,努力培养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干部职工的贴心人。二要凝聚合力。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所属机关党的工作,指导督促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机关工委抓统一谋划、抓工作指导、抓督促检查、抓制度建设的职能作用,加强宏观指导和沟通互动,凝聚合力提升机关党建水平。三要对标对表。认真学习沪苏浙地区新观念、新做法、新政策、新体制、新制度,进一步破观念、提能力、改作风,真正掌握推动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科学方法、有效打法和管用办法,从实处着眼、用实干考量、靠实绩说话,推动各项工作见行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