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节日期间是腐败的高发期,也是干部作风的敏感期,更是考验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能力的关键期。现在,党的二十大刚刚胜利闭幕,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工作报告中,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认真领会,抓好落实。
春节在即,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和纪委的要求,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今天在这里开展“年关”讲“廉关”廉政党课活动,主要是给我们大家再提提醒,打打招呼,过一个清廉、欢乐、祥和的节日。
一、中央惩治腐败决心坚定,必须杜绝侥幸心理
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压反腐、铁腕治吏,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同时,部署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可见,中央对惩治贪污腐败的决心不可撼动,态度坚决果断,力度前所未有。
因此,我们的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身份特殊,收了钱不为人知,犯了事可以逍遥法外。个别干部在利益诱惑面前,常怀着“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侥幸心理,从第一次收受不法财物的胆战心惊,到后来逐渐降低标准原谅自己,再到后来来者不拒甚至明里暗里索贿,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教训是十分深刻的。还有人错误地认为反腐败是隔墙扔砖头,砸倒谁就是谁,总臆想着自己能侥幸逃脱法纪的制裁,一次又一次地自欺欺人,到头来身陷囹圄甚至身首异处,悔之晚矣。要知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只要伸手,早晚都有暴露的一天。只有自己干干净净,才能天不怕地不怕人不怕,才能睡得着、吃得香、活得快乐与健康!
二、反腐败斗争形势严峻,必须保持警钟长鸣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反腐败斗争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强调,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全党同志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从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中可以看出,二十大以后,中央坚持反腐败的决心不会变,中央对腐败问题零容忍的态度不会变,中央查处腐败的高压态势不会变。要说变,应该是变得更加坚定、更加深入、更加严厉。
当前,我们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的特殊时期,国际国内的大环境决定了反腐败斗争将是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一些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其中原因之一,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在金钱、官位、利益的诱惑下,出现了“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等现象。在很多地方、很多环节容易出问题,大家必须在内心拉起警戒线、筑起防火墙,千万不要用感情代替原则,用利益代替纪律,把手中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否则,早晚会走向犯罪的深渊,希望我们大家廉洁自律、好自为之,千万不要作茧自缚、掘井自跳、前程自毁啊!
三、贪腐行为危害严重,必须做到防微杜渐
贪污腐败不仅严重损害我们党在群众心目中的威信,侵蚀我党的执政基础,败坏社会风气,对个人来说,也往往是得不偿失,一败涂地。前几天我上网,看到网上流传着一首改编的《爱廉说》:“位不在高,廉洁则名;权不在大,为公则灵;斯是公仆,服务人民,脚步迈基层,民情入脑深,谈笑在百姓,往来无私情,可以明实况,察真情,无谎报之乱耳,无贪欲之私心,赢得万民钦敬,人云公仆情。”从这首改编的《爱莲说》可以看出,老百姓至少给我们领导干部提了“两个醒”:其一,从古到今,时代在变,但是老百姓对为官者的廉洁要求没变,“清廉”与“贪婪”仍是老百姓评价官员最朴素、最主要、最根本的标准;其二,随着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老百姓早已由封建时代被动等待“青天大老爷”出世,转变为主动要求官员廉洁从政,自发监督公务员的言行举止,且这种监督是全天候、全方位的,时时处处都在。所以,我们领导干部必须顺应民意,从“律己”、“慎己”这个源头做起,防微杜渐,筑牢防线。
第一,要慎小慎微。古语云“小者大之渐,微者著之萌”,意思是说,大问题是由小错误逐渐发展而来,明显的趋势是由苗头性现象萌芽而成。拓扑学中的“蝴蝶效应”告诉我们,一只南美洲亚马逊河流域热带雨林中的蝴蝶,偶尔扇动几下翅膀,可以在两周以后引起美国德克萨斯州的一场风暴。由此可见,微不足道的疏漏,如果不及时修补、纠正,很可能会酿成毁灭性的灾难。因此,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从小处做起,善于拒绝“小意思”,切勿见利忘义、因小失大。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啊!
第二,要慎始慎终。慎始,就是要谨防“第一次”。慎终,就是要谨防晚节不保。领导干部保持廉洁,其实就是一个保持慎始慎终的过程。单纯的讲理论或许不是那么有力,我在这里实打实地给大家算五笔个人得失账。一是名誉账。文强之子文伽昊在文强死后,找工作屡屡受挫,好不容易找了女朋友,结果对方父母一听他是文强的儿子,便勒令分手,真是前人造孽,后人遭殃。领导干部拼搏数十年才赢得尊重和荣誉,因一时贪婪,一着不慎,人生从此打上耻辱的烙印,背负一世的道德十字架,不仅自己身败名裂,甚至还令子孙后代蒙羞,仔细想想值不值?二是政治账。一失足成千古恨,特别是一些年轻干部,大好政治前程被自己亲手葬送。“河北第一秘”李真,三十出头就位居省国税局局长高位,列为部级干部后备人选,一个“贪”字,毁掉了锦绣前程,葬送了卿卿性命,值不值?三是经济账。朱元璋告诫官员廉洁时打了个“井底之泉”的比喻,他说,官员的俸禄,就像井底之泉,量虽不多,但可以天天汲水,不会干涸,温饱有余。的确,自古以来,鲜有做官的死于饥寒,但死于敛财的历朝历代都有。人不能把金钱带入坟墓,但不义之财却能把人送进地狱。或从第一次收受红包开始不能自拔,或因“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而上演“最后的疯狂”,纵使窃来金山银山,一朝锒铛入狱,不但将来的赔上,就是到手的也要缴出去,值不值?四是自由账。广西高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欧绍轩年近60岁时案发,想到自己面对铁窗度过余生,发出了“再多钱也买不回自由”的哀叹。因为贪念身外之物而失去自由,在监牢中苦度时日,值不值?五是家庭账。胡长清被正法后,其岳父当天就气得突发脑溢血,当晚带着极度绝望的心情离开了人世。一人犯事,全家受累,甚至家破人亡,值不值?当然不值。
上面五笔账,不但触目惊心,甚至是血淋淋的。我们都要以此为戒,常算算“账”,多问问自己“划不划得来”,是能触动灵魂,管住手脚的。前面讲的都是不受不贪。这里我还要讲讲不送不贿的问题。春节就要到了,这是人情往来的时节,若在过去,礼金、购物卡、大包小包的“土特产”、各种花样的“友情卡”能派上用场。也许大家想到的只是公款送礼,这一点,中央已有多款明文规定,掐断了公款送礼的脖子,大家只要严格执行中央的规定就行。今天我要特别强调的是,不仅是公款之礼不能送,就是你私人掏腰包的礼也要从严控制。有些干部甚至认为,只要不花公家的钱就可以随便。其实,大家不妨多替收礼的人想想,收一份礼,却多了几份“难”:如果退还,似乎伤了同事之间的感情;如果不退,又违反了党纪国法;如果上交给纪检监察机关,还会产生很多不必要的误会和麻烦。所以,我希望大家管住自己送礼的手和脚,不要给你的同事、领导送“麻烦”。并且,根据2012年12月31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按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的,还可以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上或无期,同志们千万不要忽视啊!同时也要认识到,成长进步的机会是靠自己的能力干出来的,同事之间的感情是靠彼此的真诚培养出来的,绝对不是靠送礼送出来的。从现在的情况来看,请客送礼不但不能实现你自己的愿望,反而会害了你自己,还会害了别人。
第三,要慎独慎欲。刘少奇同志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中指出:“共产党员在个人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有做各种坏事的可能的时候,他要能够慎独,不做任何坏事。”慎欲,就是要节制自己的欲望,把握好欲望的缰绳,抵抗住诱惑和干扰。东汉未年,杨震调任东莱郡太守,途经昌邑县时,县令王密在晚上单独拜访他,并拿出十斤黄金相送。杨震坚持不受,王密急忙解释说,夜深人静无人知晓,大人受之无妨。杨震严肃地回答,此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怎么说无人知晓呢?王密至此抱愧归去。杨震能够在“独处”情况下,守住底线,留下了一段千古美谈。今天,领导干部面临的各种欲望和诱惑更多,尤其在远离公众视线的生活圈、社交圈、八小时之外等,更要有“举头三尺有法纪”、“人在做,天在看”的觉悟,安心守身,戒贪欲、少权欲、寡物欲、正色欲,用浩然正气抵制恶欲。
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强化“一岗双责”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责任追究制度。这“两种责任”的要求,为我们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更好地实施责任追究指明了方向。党组必须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对分管单位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既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又要敢抓敢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管好自己、不作出示范、不管好别人,都是对党、对人民、对同志、对自己不负责任的表现,迟早总是要吃亏的。
反腐倡廉是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大家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把好各自的门,管好各自的人。大家务必牢牢记住各自岗位的廉政职责,尽心尽力地抓好本地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用反腐倡廉的实际行动带新风、树正气。
五、把好节日清廉之关,必须明确要求、抓好落实
春节是中国人最重视的节日。大家辛勤工作了一年,节日里走亲访友增进感情,同志之间互致问候加以勉励,亲人之间互赠礼品表达亲情,这种礼尚往来属人之常情,也是一种节日习俗文化。但是春节期间也是腐败的高发期和易发期。据有关资料显示:因贪赃枉法而受法律惩处的贪官,在春节期间肆无忌惮地索贿受贿的比例占所有案例的31%。为此每至此节点,中央有关部门和各地都会发出各种“禁令”,2013年党中央密集出台了15道禁令。从中秋、国庆到春节,中央把准节日节点,三令五申,雷厉风行,“一招比一招狠,一招比一招细”。在严密细致的中央禁令和持续给力的反腐高压下,一些公务员发出了“为官不易”、“官不好当了”的感叹。有关专家指出,感叹“为官不易”正说明我党整作风、反腐败行动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官不易”其实是回归正常,应成为常态,只有剥离了公务员的特权光环,才能使清正清廉公仆回归本位。
廉不廉,看过年。如何正确认识春节期间的人际交往,对我们广大党员干部抵御诱惑,经受住考验,至关重要。我们正常的人际交往,主要是建立在亲情、友情、同志情的基础之上,没有非分的要求,没有非分的预期,这样的节日走动,目的在于扩大交流、加深感情、增进友谊。而相反,那些明显是冲着你的岗位、明显是有求于你的节日走动,就是非正常的人际交往。当我们面对盛情难却的礼金礼品,一定要时刻警醒自己,好好想想,别人给我送礼,是不是真正的情谊?这种往来是出于纯粹的交情还是看重我这个岗位?如果我不在这个岗位,没有这个权,他还会不会登我的门?应该说,这些问题大家不难想清楚,难就难在能不能时刻保持警惕,而不能有侥幸心理、投机心理,更不要认为你做得隐蔽,别人发现不了。可能有的同志认为,春节期间,别人给个红包,又没要我办什么事情,不违反大的原则,算不上受贿,也够不到处罚的杠杠。这种想法是极其有害的,也是要不得的。要知道,什么事情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你年年收,节节收,累计起来就不是个小数目,问题就会越来越严重,面临的就会是严厉的处理甚至判刑。所以,我们大家一定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不要“大意失荆州”,不要在所谓的“礼尚往来”中倒下,我们大家一定要把好“廉关”,过好“年关”。
有副对联是这样说的:“廉则年如一日,好过;贪则日似一年,难熬”。为使大家过好这个年,在此强调四点要求:一要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的饭坚决不吃;二要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东西坚决不拿;三要管好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场合坚决不去;四要管好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事情坚决不想。春节长假,组织监督相对弱化,思想容易放松,也是廉政方面易出问题的薄弱环节,希望大家用这“四要四不”来约束自己的思想和言行,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慎欲,自觉维护司法行政干部良好形象,为司法局创建清廉示范机关作好表率。
在这里,我个人同时也代表党组班子向大家表个态,春节期间,我们将严格遵守中央、省、娄底及本市有关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规定,请大家理解、支持和监督!
最后,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胜利、家庭幸福、节日平安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