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领导,抓基础,稳定工作走上正轨
年初以来,镇党委、政府将综治稳定工作放在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位臵来安排,班子定期研究综治稳定工作,从繁多的头绪中理出工作思路,每周召开一次综治工作联席会议,由主抓领导汇报上周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本周工作重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领导班子中由两名党委成员负责综治稳定工作,有针对性的采取工作措施,开创综治工作新局面。
第一,加强阵地建设。年初以来,_镇仍把乡办及村室建设作为综治工作的重点,在财政极度困难的情况下,按照“五有”标准投资5万元对综治办楼进行装修和设施配备,拿出11万元对7个村的综治办公室高标准进行了装备。现已完5个村的标准化建设,办公设施全部配套到位。
第二,构建基层纺线。年初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原有基础上充实了3名农村工作经验丰富,处理矛盾纠纷能力强的同志到镇综治办工作,同时通过对各村的摸底调查,镇党委又聘请了一批德高望重的老干部、老党员为村民调顾问,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筑起了保护社会治安的第一道纺线。
第三,营造宣传氛围。_镇以2月7日至16日的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周,3月综治宣传月,4月《信访条例》宣传月及“平安家庭”手册发放为契机,出动宣传车25辆、悬挂横幅58幅、制作大型喷绘版面8块、散发宣传单10余万份、刷写标语16处、设立咨询台3处、举办大型画展30幅和组织宣讲团,在26个行政村巡回宣讲,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反邪教工作、《信访条例》、平安建设工作党的_全会精神及农村各项法律法规,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激发了广大群众参与综治工作的热情。5月10日在全镇开展“平安家庭”“平安景区”“平安单位”“平安班级”的创建活动,将平安家庭手册发放至各村、各组、各户、镇直各单位、景区、各学校,并组织专职宣传队帮助解读,同时在重渡沟村开展了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活动,将平安创建工作引向高潮。镇党委、政府还利用镇召开大型会议之机,向村干部和党员宣传“平安建设”的重要性,还邀请分局做全镇治安状况通报,提高广大群众增强防范能力。
由于领导重视防控到位,我镇今年至今的刑事案件由去年的28起下降到今年的20起,下降率为22%,治安案件由去年的120起下降到56起,下降率为53%。
二、高标准,严要求,调处中心职能发挥充分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镇实际,投资近3万元,率先在全县高标准建成_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作为全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领导指挥机构,由两名党委成员担任正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同时又从_治安巡防中队抽调一名协调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的巡防队员常驻中心负责接待调处工作。矛盾调处中心由矛盾调处大厅、谈心室和调解室组成,工作人员5名,中心内走访程序图、走访指南、首问责任制等项制度完善,各项薄册齐全,同时本中心还具备领导接待、政策咨询、法律服务等多项职能,本中心的建立让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道路,各类矛盾纠纷实行直接调处和分流调处以及案件交办,真正实现了归口办理,改变了以往单独调解带来的诸多不便,减轻了工作量,也理顺了工作关系。矛盾调解中心从接待大厅到建立各项制度,到制定工作程序等处处遵循以人为本,方便群众的原则,不搞形式主义。中心成立四个多月以来,共受理各类案件89起,其中化解70起,立案19起,所立案件除2起正在调查外,其余全部结案。
三、建机制,定责任,稳定格局初步形成建立全员抓稳定格局。_镇7名党政副职班子成员中,有4名直接从事过综治稳定工作,熟悉这方面的业务,党委根据这一特点和_实际,规定班子每个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即既要对分抓工作负责,又要对分抓工作引发的不稳定案事件负责。党委书记、镇长亲自过问、解决涉及稳定的重大不安定因素和案事件,班子副职成员不推不靠、积极主动解决有关问题,形成了班子成员及机关全员抓信访稳定的格局。
第二,健全信访稳定工作机制。通过制定和推行一系列有行之有效的制度,促进了信访稳定工作的顺利开展。
1、认真坚持矛盾纠纷旬排查、月汇报、季分析总结制度,及时整体了解矛盾纠纷情况,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控制、早化解。各村每十天对本村矛盾和不稳定因素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及时化解,并认真填写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报表,由各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签字后报镇信访办。对因工作不认真、排查不细致,造成某些矛盾和问题没有排查出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镇每月召开一次矛盾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汇报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总结分析会,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控制、早化解。
2、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制度。对排查出的信访案件和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化解的责任落实到村、部门、单位和人头。各村民小组出现的矛盾和不稳定因素由村民小组负责化解,村民小组难以解决,或当事人对处理意见不服的,由村填写镇统一负责印制的《信访案件处理签》到镇解决,并将当事人投诉请求、调查笔录、调查处理意见,以及其它有关证据一并报镇综治办。若违反这一规定,造成当事人越级到县以上上访的,除对该村进行通报批评外,每起罚款100元。对于直接反映到镇政府的信访案件,由镇主管副书记批转到各村依照程序解决。机关各部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除对本职工作负责外,还要对本职工作引发的不稳定因素、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负责。凡反映到镇综治办的案件,报主管副书记批示后,批转有关部门解决,综治办协调有关部门及人员及时处理,限期结案。对每起信访案件有接待、有记录、有处理措施和结果,做到化解合理,材料齐全。凡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没有结案,或导致案件升级的,每出现一次对涉及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在机关会上做出检查,对部门负责人及有关负责人各罚款100元,并由书记或镇长签发督办卡,限期结案。
3、认真落实信访接待日制度。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值班,星期一至星期日每天安排二名班子成员值班。每周一为领导接待日,专门有一名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接待领导联系电话公开,方便群众来访。
4、实行信访案件领导包案责任制。对排查出的有关疑难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办案要求,重要案件成立工作组,限期办结,随时督查。
5、实行信访稳定工作积分管理责任制。将量化管理引入信访稳定工作,对各村实行信访稳定工作积分管理,根据各村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处理信访案件和协调矛盾纠纷的情况,进行积分管理,年终根据积分评先和向上级推荐。
6、严格落实责任查究制度。
对责任不落实,问题解决不到位,发生到县、市、省、京上访的给予经济处罚、诫勉谈话,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引咎辞职等处分。(1)发生赴京、省、市、县个访一起,分别对责任单位给予500元、300元、100元、50元经济处罚,并视其情节在有关会议上做出检查。(2)发生5人以上到县信访一起,对相关单位给予200元经济处罚,并责令部门领导写出书面检查。(3)一年内发生一起5人以上到市集体上访的(含同一事件再次到市上访的),对相关单位给予300元经济处罚,对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