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发布:严选公文 时间:2023-07-03 字数:2136字

为进一步创新入党积极分子教育管理方式,切实增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性意识,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 进性和纯洁性,经局党支部研究,决定在党支部推行入党积极分子积分制管理,以分数量化的形式对经考评筛选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对象进行能力素质及平时表现等各方面的考察和评估,严把党员发展的第一关口。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通过实行入党积极分子积分制管理,实现入党 积极分子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打造示范带 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新平台,切实提升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整体社会影响力。

二、 适用对象

    (一)积分制管理对象。 经党支部考评筛选后,被列入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年度发展计划的入党申请人。

(二)积分对象筛选程序。 为保证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质 量,提高入党积极分子整体素质,在确定年度发展计划的入

党积极分子时,实行“ 一推一评一考”制度。

    1.“ 一推”。 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7名以上党员和群众代表联名推荐;

2.“一评”。 通过党支部支委会或党员民主大会民主评 议的方式,对经过推荐产生的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进行择优选择;

3.“一考”。对民主评选出的人选要统一组织开展党的 基本知识培训和闭卷考试,未参加培训或考试成绩在80分以下者一律不得列入党组织年度发展计划。

经过考评筛选获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对象,列 入党支部年度发展计划,并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起实行积分制管理。

三、 内容及方法

    入党积极分子积分制管理主要包括量化分值、积分登记、积分运用三方面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一)量化分值。

入党积极分子积分制实行“百分制”计分办法,建立4 个一级指标,25个二级评分标准的“伞状”积分体系。包括 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服务奉献4个一级指标, 每个一级考核指标赋分25分;再根据实际将每个一级指标细 化为政治立场、道德认识、敬岗爱业、尊老爱幼等25个二级 指标,每个二级指标按内容性质赋予不同分数。积分内容突 出“实际、实用、实效”,能够科学客观地反映积极分子的 现实表现,为衡量入党积极分子是否符合党员条件提供量化 参考。同时,对培养考察期有突出表现(如受到上级表彰、 协助维护稳定、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等)的入党积极分子,设定加分因素,进一步激发入党积极分子以实际行动向党组织靠拢的主动性。

(二)积分登记。

积分登记按照“ 一人一表”的要求,按照为每一名入党 积极分子建立积分档案。党支部成立由党支部书记、群众代 表和培养联系人组成的评分登记小组,每季度召开1次积分 评议会议。会议内容包括入党积极分子陈述个人积分申请、 积分考评登记小组对积分依据进行核实、经过集体评议对入 党积极分子本季度得分进行打分三个环节。会后在党务公开栏内对积分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至少7天。

(三)积分运用。

党支部利用积分结果,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动态管理,  积分情况作为评先树优、列入发展对象的重要依据。积分从 确定为积极分子起,两年内有效。培养时间在一年以上、积 分达到85分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可按有关程序确定为发展 对象;未进入下一程序的入党积极分子则继续培养,第二年 积分累加仍未达到85分的,不再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同时,  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参加帮 会组织或搞封建迷信活动、不支持村“两委”工作等情形的,给予一票否决,不再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四、 工作要求

实行入党积极分子积分制管理是对新形势下加强党员 教育管理的一项创新工作,党支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取得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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