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2024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计划

发布:严选公文 时间:2023-06-20 字数:3331字

为持续巩固和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成果,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持续巩固深化创建成果,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中央民族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制定2024年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市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市委七届十五次全会、市委七届十六次全会、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目标,以“五个认同”为核心,以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共建”和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抓手,不断巩固、深化、拓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成果。

二、工作目标

围绕示范市成果持续巩固和深化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和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成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市党发〔2019〕12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巩固和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成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进一步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水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巩固和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重点任务、政策举措,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推动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贯彻落实《意见》及《方案》,抓紧抓牢抓实抓好创建工作。积极争取和依靠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创建工作,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担负起创建工作主体责任,努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推动创建工作走深走实,履行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的政治责任,一要对照《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巩固和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成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市党发〔2019〕12号)、《中共XX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巩固和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成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4),立足各县(市)、义龙新区实际,找准创建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贯穿于本部门中心工作中,与各单位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动创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2024年顺利通过国家民委复核验收。二要贯彻落实好《中共贵市省委贵市省人民政府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贵市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贵市省委贵市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两个文件,深入研究,充分用好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系列政策,项目化、具体化推动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落细、落小、落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要建立健全各级各政府、机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机制,推进协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有关工作,充分发挥大统战格局优势,强化组织领导保障。继续扎实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个纳入”相关工作,科学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专项工作绩效考评方案和细则,指导各级各部门围绕落实专项考评指标任务,发挥专项绩效考评“指挥棒”作用,强化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指导,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四要巩固和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新市民居住区为重点,结合XX市新市民计划的实施,推动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示范典型,挖掘和提炼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计划”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经验。

(二)巩固和深化创建全国示范的成果,全面推进创建国家级示范县(市)工作。在XX县在成功创建全国示范县(市)基础上,继续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等方面,巩固和深化创建全国示范的成果,实现新的提升和突破。兴仁市、安龙县、贞丰县、普安县、望谟县要继续加大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级示范县(市)工作的力度,按照《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中办发〔2018〕65号)精神,完善创建示范方案,力争2024年创建1个以上全国示范县(市)。

(三)深入推进“十五进”活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企业、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学校、宗教活动场所、军(警)营、景区、园区、红色圣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示范户、示范商铺、示范街、两新组织“十五进”活动。我市将继续创建、命名和申报推荐一批市级、省级和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各县(市)、义龙新区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精准创建,拓展融合,示范创新,培塑一批全省和全国示范和典型,在推动创建中强化创新和融入特色,在总结示范成效中提升经验和扩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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