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提出“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新的安全发展理念,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作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干部,通过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了调研,形成本调研报告。
一、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安全监管压力大,主要体现在“四多三少”。“四多”即:人口多。人口密度大,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提升全民安全意识难度大;小单位场所多。占总数*%左右,其安全设施设备落后、人员安全意识较淡薄;居民住宅建筑物多。火灾防控难度大;特种设备多。专业性强、监管手段有限。“三少”即:监管人员少。应急办*人(*名正式人员*名借调人员1名临聘人员),社区*名安全协管员均是兼职人员;投入少。无论隐患整治、设备更换还是宣传教育,生产经营单位预算经费很少;落实少。很多单位布置多、说得多,去研究、检查、解决问题少。
二、存在的问题及主要原因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部分企业将安全生产投入压缩,履行主体责任参差不齐,概括的讲有三个层面:一是国企履行主题责任较好,国企受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安全责任与职位和个人利益挂钩,相对而言安全意识较强,企业安全责任制度完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二是规上限上的民企相对较好。大中型民营企业广受社会和舆论关注,出于企业声誉和形象的考虑,对安全工作比较重视,也具备安全生产投入的实力,安全意识相对较强,主体责任落实较好。三是中小微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较差。辖区生产经营单位数量较大且种类齐全,在近年经济下行的压力下,中小微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更是不愿投入、疏于管理。辖区部分中小微企业、法人没有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没有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有的虽配有人员,但精力不到位、业务不熟悉、滥竽充数,有的没有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形同虚设,没有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三级”安全教育,不少小微企业招用大量农民工,没有经过必要的培训就直接上岗,导致员工对工作岗位操作规程、安全要求一无所知,事故风险极高。
(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一是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缺乏主动性。风险分级管控和“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于形式,消极应付,没有从本质上源头上发现问题和隐患,“说起重要,做起不要”的现象还普遍存在,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更加突出。二是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监管能力和水平不高。监管方法简单,采用“一看二问三查资料”的方法比较普遍;检查内容粗线,检查时间短,走马观花,深入查看少;表面书面检查多,细致、操作检查少;素质能力较弱,队伍整体专业性差,执法检查规范性不够,看不到问题、查不出隐患、掌握不了情况普遍存在,日常检查可以应付,发现深层次的问题比较欠缺,过多的依赖专家,亟待提升专业素质。
(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整治不彻底。一是居民住宅消防隐患突出。绝大多数居民住宅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水系统、防排烟系统等都存在一定问题,尤其是高层建筑的消防隐患更为突出,高层建筑*栋,有*余栋不同程度的存在消防隐患问题,居民又不愿意动用大修基金整治,全部整治需投入上亿的资金,政府也无力承担,隐患十分突出。二是部分小区电梯运行情况堪忧。辖区*余台电梯,“三无”电梯由政府全额出资整治完毕,*年以前运行的电梯由政府和物业小区共同出资整治更新完毕,*年以后的电梯还有*余台,运行*年以上的达*余台,随着时间的推移,存在的隐患也逐步显现急需整治,由小区动用大修基金全额出资整治更新,存在不愿动用大修基金整治的问题,隐患也比较突出。
(四)执法处罚力度不够。普遍来看,依法治安的意识和行为欠缺,没有充分发挥法律赋予的作用,在用好用够用足上还有差距,没有完全做到运用严格的法律手段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一是法律素养欠缺,执法无底气。目前应急局委托镇街执法,其中的行政处罚可以处*万元以下罚款,并下有任务,但普遍力度不够,多数是在*元以下的简易程序,且不愿执法、不敢执法的情况普遍存在。二是法治能力较弱,执法无勇气。安监人员日常工作多任务重,缺乏行政执法的培训,安全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缺乏,且行政处罚程序繁琐,规范性要求高,稍有不慎可能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不愿执法、不愿顶格处罚的心理客观存在。三是求稳怕乱,正气不足。普遍存在不愿执法、不愿得罪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法律效力没有完全彰显,客观上助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好,造成基层安监机构无权威,企业不重视不配合,处罚稍重就产生对抗情绪,激化矛盾,造成不稳定的因素。
(五)应急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普遍缺乏专业知识,队伍不稳定。一是人员配备不齐。按上级要求,应急办需配备工作人员*人,实际配备*人,还缺*名。二是投入精力不够。尤其是社区需配置的专兼职安全员,*个社区无一人专职,均为身兼数职,处理其他事务较多,投入安全检查巡查的精力不够。三是队伍不稳定。应急任务重、责任大、压力大,主动提出做应急工作的人不多,岗位流动性较大。从社区层面讲,安全员全为兼职,换届造成人员变动快,尽管上级每年都组织基层安监人员培训,工作的连续性无法保障,也直接影响到应急队伍的能力和素质。四是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从应急队伍的人员组成来讲,*名工作人员,*人在编*人不在编,分属四个层面,有公务员、工勤人员、社区人员、临聘人员,待遇不统一、同工不同酬,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工作的积极性。对社区干部而言,存在同酬不同工的问题,付出和收入不成正比,没有真正做到责权利的有机统一,从目前安监人员配置情况看,还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三、对策建议
(一)着力压实中小微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监管与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把预防事故的源头工作做扎实。一是强化宣传教育。从正面引导、反面警示入手,让其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进一步增强抓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传导压力,从而产生抓安全工作的动力。二是加强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把功夫下在培养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上,切实解决“不会做、做不好”的问题。三是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探索对企业安全业绩考核,督促建立完善安全奖惩机制,该奖的奖,该惩的惩,定期公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名单,把不法企业、违规行为摊在阳光下。四是统一要求分类实施。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要求是统一严格的,在具体落实的过程中要区别对待,对有条件的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对不具备条件的小微企业,可指定安全员,协助找准风险点,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常识和技能培训,把风险点管控好。
(二)着力把防事故的基础工作引向深入。安全生产工作重在基础,关键在落实。一是日常检查排查不放松。“一岗双责”的办所站中心要坚持对重点行业领域定期排查制度,要严格按年度执法检查计划进行检查,既检查又要执法。社区要坚持工作日检查*家次,重点时期调高检查频率的制度,真正把基础工作抓到位抓扎实。二是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排查隐患整治工作。从制度上破解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的难题,解决政府监管力量不足与任务重的矛盾,补足基层专业素质欠缺,发现问题不足的短板,使排查整治工作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三是逐步推进重点领域的隐患整治。对高层建筑的消防隐患、电梯运行安全隐患,尽管推进较难,但也不能放弃,要稳步推进,在未彻底整治前,要加强防火知识宣传,督促进行电梯定期维保,向居民讲清面临的现状,逐步推进整改。
(三)着力把安全生产的执法工作抓到位。一是要在抓安全生产工作中逐步彰显法律的效力,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用严格的法律手段促进工作和责任的落实。二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安监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主动协调,把分散的监管权集合起来形成合力,解决执法处罚范围窄、处罚力度轻的问题,更加有利于查找问题和隐患,提高执法威慑力。三是加大对基层安监执法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既要培训执法知识和业务知识,又要具体指导执法的操作规程,开展执法实务、难点研讨、案卷评查、典型案例分析等规范性指导培训,委派人员到基层现场指导执法,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业务能力,避免执法后出现的一系列问题。
(四)着力强化应急队伍建设。一是引进专业知识和能力强的年轻干部充实到应急队伍,逐步改进队伍的结构,向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向靠近,切实解决能力素质欠缺的问题。二是加大对现有人员的专业培训力度,重点强化实际操作层面的培训,解决发现问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建立适度的奖励机制,对通过自学获得安全生产资格证书的人员给予奖励,从职务晋升、经济待遇等方面进行激励,进一步激发工作热情和干事创业的斗志,促使安全生产工作稳中向好、平稳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