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廉洁心杜绝“微腐败”

发布:笔杆子 时间:2023-08-01 字数:5751字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今天,我为大家讲一次廉政教育专题党课,题目是《坚守廉洁心杜绝“微腐败”》。

身为基层党员,与群众接触交流的机会和次数比较多,深知基层腐败的形式比较隐蔽且容易发生。希望通过这种讲党课的方式,让大家认识到“微腐败”的危害性,时刻提醒大家不忘初心,严于律己,廉洁从业,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下面,我从三个方面与大家共同交流学习。

一、深刻认识“微腐败”的存在性及危害性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要保持反腐败政治定力,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战略目标。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而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关键是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零容忍态度整治基层“微腐败”。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2021年共有753人主动投案、675人主动交代问题。累计查处“蝇贪”“微腐败”案件2453件3539人。2021年国网公司系统立案1949件、处分2416人,配合地方司法机关办理107件违法案件。

随着反腐高压态势不松、力度不减,“不敢腐”的威慑作用逐渐显现,有效遏制了腐败行为的发生。但是,一些基层干部“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尚未完全形成,“微腐败”在一些地区不同程度的存在,不仅严重侵害了群众的根本利益,也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

2021年,人民网“两会”调查结果中,在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方面,71.6%的网民认为,应将“零容忍”的反腐态势和行动落实到对“微腐败”的惩治中。不少网友表示,希望加大力度惩治基层“微腐败”问题,营造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这其中蕴含着人民群众对党风政风的新期盼和新要求,也彰显了新征程承载的新目标和新任务。

(一)“微腐败”易发而广泛存在

“微腐败”存在范围非常广,而且呈现一定的多发态势。例如,一些基层人员装表接电或抢修服务时会接受一盒香烟、一点土特产、一顿宴请等;一些营销业扩、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等专业的管理人员接受客户红包或单位私人宴请,在为其办事时打“擦边球”,或在帮人办事时接受不贵重的物品等,这些事小的容易让人忽视它的存在。

“微腐败”是一种腐败趋向于“蚁穴化”过程中的社会形态,在社会生活中是常见的腐败。它的特点,一是“微”。乱用公权的行为较小,一点点、一滴滴,打个“擦边球”,玩个遮眼法,雁过拔毛,顺手捞点小好处;二是“近”。“微腐败”行为多半发生在身边,或接受单位宴请,或办事接受礼品,或利用公款旅行,或挖空心思虚报冒领,或侵占扶贫救助资金,都看得见摸得着;三是“多”。数量多,次数多,领域多,形式多。例如,以下这两个案例:

案例一:国网宿迁供电公司发展策划部原主任、党支部书记李江,宿迁电力设计有限公司原三级协理王子敢严重违纪问题。2016年李江、王子敢受光伏项目单位负责人陈某请托,协助光伏项目建设协调、政策处理等工作,王子敢为陈某介绍EPC承包项目;光伏项目并网后,李江、王子敢接受陈某宴请,并各自收受现金20万元。日前,经国网宿迁供电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李江、王子敢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案例二:国网正宁县供电公司职工樊正锋、杨小波违规接受宴请违规违纪问题。2021年3月至2021年4月期间,农网工程施工人员宴请了樊正锋、杨小波,期间樊正锋接受宴请2次,杨小波接受宴请1次。经国网正宁县供电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樊正锋记过处分、杨小波警告处分,两人退还宴请所花费用,调离原工作岗位。

这样的案例咱们系统内也有很多,如青苗赔偿、物资采购、劳务费用、务工补助等都有这样类似问题。挖空心思、想方设法的套取国家资金,用于个人挥霍的这些人最终要受到党纪法规的惩处,他们自己的内心会受到煎熬,他们的前途也将断送。

(二)“微腐败”危在人心

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中强调:“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

“微腐败”本质上是一种潜规则,“大隐于市”且由来已久。比如,基层干部上门看望带点礼物,逢年过节请客吃饭,红白喜事收受礼金等。很多人认为这些行为是人之常情,甚至觉得招待、吃请、送礼、送钱是增进关系和礼尚往来的需要。对于那些看似“合情合理”,又被冠名为“辛苦费”、“劳务费”、“人情礼”的微腐败行为,群众貌似已司空见惯,习以为常,无形助长了“微腐败”的歪风邪气。平日里基层员工与群众打交道最多,侵犯群众的利益也最直接,影响也最坏,危害范围也最广。人们常说:“大老虎太远,而苍蝇直接扑面”,这突出反映了基层“微腐败”的严重性。基层的“微腐败”相比“大老虎”而言,往往是显得微不足道,“微腐败”虽然涉及的财务金额小、数量少,但对党员干部的腐蚀危害是不容忽视的。

思想决定行为,行为决定习惯,习惯决定命运。一旦有了贪欲堕落之心,腐败的种子就会在心底萌芽,使你一步步跌落深渊。一个党员干部的腐化堕落,很多时候是从“微腐败”开始的,“偶尔用下公车、拿条烟”,恰恰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使得一个个党员干部放松了思想觉悟,长久之后让腐败变得习以为常,心中也就没有纪律底线,最终走上违纪、甚至犯罪的道路。

“微腐败”大多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的是群众的切身利益,侵蚀的是企业的群众基础、发展力与社会影响力。“微腐败”是一种瘟疫,它会慢慢地寄生于那些意志力薄弱的党员干部身上,一旦传播开来形成不良风气,就会扰乱企业的廉洁氛围,带坏企业的党风政风,破坏企业的稳定性和竞争力。如果把我们的企业比作一座高楼大厦,那“微腐败”就犹如大厦根基中的蛀虫,如果任由蛀虫的不断侵蚀,一旦根基被掏空,大厦将轰然倒塌,我们赖以生存的企业也将随之而去。

二、全面从严治党有腐必反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反腐败斗争关系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重大政治斗争。要加深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提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能力和水平,全面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这凸显中国共产党对惩治腐败一以贯之的坚定信念,也是提出了新的要求。大家要深刻认识到当前的形势,坚守廉洁之心,远离微腐败。

(一)腐败虽“微”而质相同

有人会说:“就我犯得那点小错,领导们都看不上眼,我贪得那点跟大老虎比,九牛一毛,何必那么认真,像我这样的太多了”,也有人会说:“我只是借用,又没贪污,违规收入都退了,还处分我干嘛”,还有人会说:“我犯的这点错至于‘上纲上线’吗?如果按我这样处分,那有些人的处分都多得没法计算了”......这就是典型的“五十步笑百步”。

这些人在思想上早已认为纪不及“微”、法不责“微”,总是在为自己的错误找借口,添安慰。“微腐败”表面上看起来就算再“小”,其本质也是滥用权力,与“大老虎”的贪腐行为并没有不同。

从腐败的角度看,没有什么“微腐败”之说,之所以要加个“微”字,无非是那些贪腐官员想减轻惩罚,想逃脱法律的制裁。在本质上,“微腐败”与“巨腐败”都是一样,都是侵害老百姓利益,都是侵吞国有财产,都是害己害民害国的行为。在危害上,“微腐败”也不比“巨腐败”小,都是对党和政府公权的践踏,都是对党和政府公信力的破坏。

(二)无“微”不治为救人

不拘小节,终酿大错。有些人一旦有了贪欲之念,就会伸出贪婪之手,如果不被及时惩诫,他们就会一次变两次,偶尔变经常,渐渐的会将贪婪之手伸得更远,拿的更多;就像有些穷凶极恶的歹徒都是由小偷小摸逐渐发展恶化来的。不少重回正途的党员干部不无后怕地表示:“感谢组织及时给我当头棒喝,否则真会走上不归路”,也有不少身居高官要职的党员干部发出后悔叹息声:“如果当初有谁及时制止我,给我提醒告诫一下,我也不会堕落到如此地步”。

“微腐败”虽微,但积累和扩散开来就会形成腐败风气,也会孕育更多的“大腐败”。我们在反腐斗争中打掉的“大老虎”,往往也正是从“微腐败”的“小苍蝇”中长出来的。许多贪官在其腐败生涯获得的“第一桶金”,往往都是从“微腐败”中获得的。尝到了第一次腐败的甜头,就一发不可收拾,就会有第二次和更多次,久而久之必会酿成“大腐败”“大老虎”。

美国斯坦福大学心理学家詹巴斗曾做过这样一项试验:他找来两辆一模一样的汽车,一辆停在比较杂乱的街区,一辆停在中产阶级社区。他把停在杂乱街区的那一辆的车牌摘掉,顶棚打开,结果一天之内就被入偷走了,而摆在中产阶级社区的那一辆过了一个星期也安然无恙,这就是著名的破窗理论,启示我们:任何一种不良现象的存在,都在传递着一种信息,这种信息会导致不良现象的无限扩展,同时必须高度警觉那些看起来是偶然的、个别的、轻微的“过错”,如果对这种行为不闻不问、熟视无睹、反应迟钝或纠正不力,就会纵容更多的人“去打烂更多的窗户玻璃”,极有可能演变成“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恶果。

上述的“破窗理论”是在警示我们,对于违规违纪的贪腐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避免养痈遗患,遏制腐败等不良行为蔓延。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体现了我们党对党员干部的爱护和关心,“早治疗早健康”,防止其堕入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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