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各族干部职工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自觉维护好民族团结,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共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按照民委申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工作要求,现将我局申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以讲政治的高度促进民族团结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更好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我局特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岗位职责分工。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部署指导,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列入局党组议事日程。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把民族团结工作与日常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局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实施方案》,精心安排部署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有效开展。三是组织召开了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组织生活会,切实提高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进一步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实际行动践行守望相助理念。
二、宣传学习,营造氛围
一是理论学习分层次,有深度。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先后制定了**局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和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针对不同的学习对象进行分层施教,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办法”、“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的重要论述”等6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组织党支部书记、主任、党员代表、驻村干部等宣讲脱贫攻坚政策、民族团结相关知识;在学习方式上除了传统的领学外,组织广大干部职工通过“法宣在线”学习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参加民族区域自治法网络在线答题活动。
三、组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学习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我局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了一系列学习研讨会。传达学习《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不断提高在业务工作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认识与行动自觉,持续完善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业务工作的具体思路举措。
四、举办党员干部培训
组织全体党员在线学习了《习近平2014年出席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讲话精神》、《习近平2018年3月5日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讲话精神》、《习近平2019年9月27日出席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2020年5月22日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讲话精神》、《习近平2021年3月5日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讲话精神》、《内蒙古自治区促进团结团结进步条例》,并组织全体党员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
五、认真开展好认亲、结对工作
与“亲戚”同吃同住同学习同劳动,共同学习党的十九大精宣传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干部和亲戚共跳民舞、共吃团圆饭、共话团结情。围绕民族团结情,利用春节、端午节、肉孜节、古尔邦节、中秋节展同庆传统节日联系活动,学习民族习俗,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组织各族群众唱红歌、升国旗。
六、关心员工,注重培养少数民族员工的成长
我局一致致力于为干部职工创造好的工作环境,积极开展夏送清凉、冬送温暖活动,慰问生育、生病、住院的干部职工,成为党支部心系干部职工的常态。在人才培养上,大力开展“一带-”导师带徒弟活动,采取激励机制,鼓励并支持各民族员工考证取证。
七、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我局将民族团结教育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进“五个认同”。一是利用节庆日,组织员工开展系列娱乐比赛,大力开展劳动竞赛、争创“XX之星”、“安全先锋号”、“巾帼建功”“岗位技能比武”等活动,组织开展了“我为亲戚送对联”、“民族团结一家亲、欢欢乐乐包饺子”等丰富多彩的联谊活动,进行感恩教育,发挥党员干部先锋作用,促进党员干部和群众交流交往交融,形成相亲相爱的共同体,谱写出民族团结“和谐曲”。二是组织开展以民族理论、党的民族政策以及民族团结进步取得的成绩为主要内容的理论武装测试活动,普及了民族知识和民族政策,增进了大家对党的民族政策的了解和对民族工作重视,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024年,我局将继续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和现实的紧迫工作来抓,持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通过实实在在的活动,使各族干部职工生活上更亲近,心灵上更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