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

发布:严选公文 时间:2023-09-04 字数:5917字

一、2024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着力抓好社会救助工作。全面提升社会救助福利服务水平,完善发现机制。及时足额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截至6月底,全县共有低保1646户1929人,低边146户260人,特困110户111人,发放低保救助金1162.83万元、低保边缘救助金54.94万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金98万元,护理费63万元。提高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集中供养孤儿最低人均养育年标准达到24780元、散居孤儿最低人均养育年标准达19824元,各类困境儿童生活费标准同比增长均超5%,至6月底,全县共有困境儿童126人,共发放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50.0237万元。上半年,全县通过申请、审核后确定2022年困难精神病人救助对象50人,救助资金53.85万元。明确小型水库扶助基金分配,直补移民5人每人600元的资金于今年4月一次性发放完成。目前已验收并结报2022年项目8个,至此2022年剩余2个项目未结报。2024年共安排项目17个,上级水库移民项目资金下达162万,实际安排170万。截至目前已开工4个,预拨付32万。其余项目预计6月份陆续开工。继续开展探访关爱和幸福清单送达主动发现救助需求,每季度探访率和送达率100%。按照助联体建设要求,对先锋联盟中心进行了改造,完成县级助联体建设,等待验收。

(二)着力强化养老福利事业。完成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智能服务终端配置2个,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20张,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105名。建设老年人优先用餐的“幸福食堂”1家,已于今年1月份完工并试运营,位于竹屿新区先锋联盟旁边,目前每天接待老年人百余位,餐食价格比市场价低20%左右。打造山外春澜家园1个嵌入式多功能托老所,目前已完成初步方案,计划于10月底前完工。落实高龄津贴发放。截至目前,全县80周岁以上高龄津贴补助7655人,截至6月份累计发放补贴217.23万元,享受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13人,截至6月份累计发放补贴4.84万元。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截至6月底,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7544人,发放补贴254.52万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5460人,发放补贴475.04万元。

(三)着力加强基层社会管理。一是稳固村社组织治理。扎实推进东沙镇桥头村议事协商实验试点建设,深化“小桥说事”内涵丰富“小桥说事”品牌;持续打造居民会客厅;完成2022年度浙江省“最美社区工作者”、浙江省“社区工作领军人才”推选、联审;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完成下属委员会建设工作,分别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妇女和儿童工作委员会各83个,环境和物业管理9个,实现下属委员会全覆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体系进一步规范发展。二是促进社会组织管理培育工作。依法开展各项日常登记管理工作,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启动2022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开展清廉社会组织建设专项工作,拟定实施方案,启动行业协会商会专项整治、社会组织党建规范化专项检查、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检查、全县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做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工作,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和“僵尸组织”专项行动;支持、鼓励组织管理规范的社会组织优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服务项目,引导社会组织展现社会担当多维度参与社会治理,做好社会组织赋权赋能工作;开展省、市级“创益之星”社会组织及领军人物的推选工作。三是着力推进我县社会工作发展。规范各乡镇社工站运营。广泛发动,多渠道动员各乡镇、各单位社区村工作人员参加2024年度社工考试,并与县财政等五部门联合发文,强化此次考试、培训等保障措施,落实激励政策。社工报考人数创历史新高,超450人次。共计组织132人次参加全市社工考前培训。大力筹措慈善资金,完成50万元慈善信托备案。发展壮大社区慈善力量,挖掘培育慈善组织。成立我县首家社区发展基金会。慈善组织达到6家。

(四)着力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持续推进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任务。明确秀山乡、衢山镇及100人以上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达到省“枫桥式服务站”创建标准,力争实现全县乡镇“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全覆盖。着力推进优抚政策落实。落实优抚对象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提高了三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抚恤补助标准,发放优抚对象各类抚恤补助金297.87万元;落实优待政策,发放义务兵立功受奖优待金2000元计4人,大学生应征入伍奖励金227万元38人。落实医疗政策,发放在乡重点优抚对象门诊医疗补助金13.67万元,补助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资金0.53万元。落实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政策,21名退役军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纳入帮扶对象,发放困难救助金1.35万元,春节期间走访慰问优抚对象、抗美援朝老战士、荣立二等功以上功勋人员、退役老兵147人次,资金12.86万元,发放年画4400本。联合市局到衢山马足开展义务巡诊活动,组织8名重点优抚对象参加短期疗休养活动。常态化开展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工作。接收2022年度秋冬季和2024年春季退士兵43名,发放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298万元。实施退役士兵大学生定向招聘事业单位考试,推出事业岗位2名。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引导退役军人提升学历教育,9名退役士兵参加专升本免试入学,完成技能教育培训退役士兵3名,补助技能教育培训费1.6万元。发布各类招聘信息20多次。质量做好省级“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召开省双拥模范县迎检工作部署会,积极营造双拥创建氛围。解决随军家属随调工作3名,发放随军家属生活补助11.59万元,春节期间走访慰问驻岱部队,发放慰问金44.5万元。开展情系边防官兵慰问活动,走访8户边防官兵家庭,集中组织开展“为2022年立功受奖军人送喜报活动”,向4名立功受奖军人家属送喜报并发放奖励金,营造了“一人立功、全家光荣”的良好氛围。动态开展烈士纪念设施信息核查,校核烈士纪念设施信息179条,开展“2023·崇尚·清明祭英烈”网上祭扫活动,全县近万名干部、学生和社会各界以网上祭拜、献花、留言等方式寄托对先烈深切的哀思和崇高的敬意。

(五)着力扭住社会事务关键。一是深化殡葬改革,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印发《做好2024年春节祭扫工作的通知》、《做好2024年清明祭扫工作的通知》,加强全县春节清明祭扫工作监管指导工作,在全县各墓地持续开展“鲜花换爆竹”活动,累计发放鲜花近8万束。落实专人做好县级公墓、骨灰堂的春节清明祭扫管理工作。抓好殡葬领域整治工作。全面开展好迎亚运、小岛你好“两路两侧‘青山白化’”、殡葬服务收费、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整治检查行动。联合县发改、市监等部门对14家殡仪服务机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乡镇对46座坟墓进行绿化遮挡。严格按照省厅要求,加快推进县殡仪服务中心改扩建工程进度,截至6月12日,已完成今年总投资额的55.75%,至6月底可按计划完成省定工程进度。充分运用XX县殡葬管理一件事应用平台系统,对全县文明治丧情况进行监管,截至目前,共发放文明治丧告知书970份,上门劝导1000余次,文明治丧监管率达100%。积极向上争取省级节地生态示范点建设名额,确定高亭镇枫树公墓节地生态墓地为创建点。目前,创建单位已按要求启动相关工作,计划于10月底完成全部建设。持续实施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免费政策。截至目前,全县共减免费用75.99万元,惠1043户群众。二是贯彻地名条例,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抓好地名规范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告标准地名,共公告地名5条。配合住建部门及早介入建筑物命名审批、竣工验收等流程,坚决杜绝开发楼盘“大洋古怪”地名的产生,共出具竣工验收单5份。抓好地名服务工作。做好全县老旧破损门楼牌补设更换及路牌制作安装,累计制作安装门牌96块,路牌15块,门牌证435本。启动高亭老城区路牌改造工程,将对56块路牌进行改造。抓好地名文化建设。编制出版《XX县地图》、《XX县城区图》(2024年),完成各乡镇电子地图。编制XX县居民点图集册《XX村落》,计划6月底出版。继续参与编写《浙江省标准地名志(第二卷)》、《浙江省标准地名录》XX部分,修改浙江省经济文化概述。抓好地名质量建设。严格落实省厅要求,不断完善浙江省区划地名系统地名地址信息库信息正确率,目前已启动相关工作。三是落实救助力度,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建立流浪乞讨人员街头、车站等重要场所常态化巡逻检查机制,公布24小时救助电话,实施24小时救助机制。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活动,落实人员开展巡逻,共巡逻12次,工作人员48人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人。四是强化为民服务创新工作。截至目前共计办理业务6057 件,办理婚姻登记822件,办理老年人优待证4647件,办理编制、变更、撤销、设置路门牌219件,办理各类查档369件。推行节假日婚姻登记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下基层设置临时补证点,为450余名办事人提供方便。开展常态化婚姻辅导,上半年共计辅导263件,其中婚前辅导167件,离婚调适辅导82件,劝和数量38对,辅导满意率100%。贯彻落实“婚育户”一件事,平均减少办理时间50%以上办件量127对,联办率79.9%。强化结婚颁证仪式感,推进海岛特色婚俗改革。开展“山盟海誓,爱在XX”5.20集体颁证仪式,为5对基层青年夫妻举行集体颁证仪式。常态化开展颁证仪式,开放颁证室,累计颁证132对,颁证率83.02%。计划建成两个户外颁证基地,目前已完成秀山乡秀东村户外颁证基地设计初稿。积极推进婚姻登记证补领、补办工作,合计补发380余对结婚证。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着力推进社会救助规范化。继续推进探访关爱和幸福清单送达率达到100%;完成县级助联体建设省厅验收通过,并开展实体化运营;进一步完善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程序。强化家庭收入核算,加强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即退,落实市调标文件完成低保年标准达到13200元以上目标;根据自理能力等级评估,落实特困人员护理费发放,加强分散供养人员的日常走访照料管理;开展困难大学生助学,按照历届5000元,新生6000元的标准,对全县符合条件的历届、新增的低保低边大学生予以救助;抓好2024年水库移民项目结报收尾工作,在项目的招投标、公示、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项目施工进行跟踪督查,确保工程按设计施工标准、进度进行建设,争取所有项目于能在当年完成前。

(二)着力推进社会福利优质化。以推进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为抓手,全面贯彻落实《舟山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居家养老为主体的“15分钟”服务圈。一是提升养老设施覆盖。结合市“小岛你好·同舟颐养”共富专项行动,对现有硬件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完善推广“幸福驿家”模式;继续推进新建小区养老设施建设,推进托老所覆盖面;推广居家环境适老化、智能化改造和养老辅具配置,做到适老化改造应改尽改。积极提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利用率。二是优化养老服务品质。深化“海岛支老”工作,加大对偏远小岛养老服务的支持力度。加大养老护理员培训,提高海岛持证护理员比例,增加当地护理人员储备。大力推进高龄老人智慧救护项目,提供报警、远程视频、亲情呼叫等服务。扩面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点位,提升村(社区)覆盖率。推动医康养融合机构,提升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驻点医生服务能力。三是扩展养老服务模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导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志愿团队为偏远海岛提供为老服务,适当扩大覆盖范围、增加服务频次。深化“银龄互助”,充分发挥低龄老人余热,为高龄老人提供基础服务。积极鼓励社会参与,支持各类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力量多种式开展海岛助老服务。

(三)着力推进基层治理创新化。抓好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和管理,确保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专职社区工作者数达到18人,持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水平证书人数占比均达到47%;积极推进山外社区居民会客厅建设工作,确保在年底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加快推动XX县东沙镇桥头村的全国村级议事协商试点落地应用,确保7月份完成全国村级议事协商试点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督促长涂镇加快第四批省级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具体谋划和建设进度;协调指导乡镇开展“邻里节”活动。推动政府部门、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基层治理,切实发挥社区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的“治理”作用;启动第九届“益暖XX”公益创投大赛;实施慈善领域“共富同行计划”;培育社会组织、社工“金字塔”人才;组织实施“红社领航再出发”系列公益活动。

(四)着力推进社会事务再突破。确保县殡仪服务中心改扩建工程和县救助管理站新建项目在2024年12月底均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创建省级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示范点高亭镇枫树公墓节地生态点;持续推进殡葬领域整治工作,全力开展好迎亚运、小岛你好“两路两侧‘青山白化’”;续推进流浪乞讨人员工作;加强街头、车站等重要场所常态化巡逻,全力开展好夏季送清凉活动。全力运用XX县殡葬管理一件事应用平台系统,对全县文明治丧情况进行监管。加强对县丧俗协会换届工作的督促指导,同时落实措施,充分发挥丧俗协会会员在文明治丧中的作用。持续地名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地名规范、路牌门牌设置。完成高亭老城区路牌改造工作。不断完善浙江省区划地名系统地名地址信息库,完成104624条存量完善工作,正确率达100%。继续做好婚姻、收养登记、门牌证、老年证等各项业务工作;持续做好婚姻登记证的补领、补办工作。我们还将持续推进集中补领婚姻登记证临时巡回服务设点工作,持续提升婚姻登记补证量,让更多群众共享数字化改革红利。

(五)着力推进退役军人工作暖心化。继续推进“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深化“轮值站长”机制,倡导退役军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打造“蓬莱老兵”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品牌;继续按XX县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要求,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高质量完成省、市下达的军转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提高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和自主创业的能力。完善军人退役一件事;加强退役军人档案管理,建立退役军人档案室,启动退役军人档案信息扫描录入工作;强化军民融合发展,开展纪念延安运动80周年系列活动,做好八一拥军慰问工作,组织做好9.30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继续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双拥优抚服务,巩固双拥在基层活动成果,着力解决官兵工作生活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协调好军地利益需求,推动军地建设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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