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农业农村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发布:严选公文 时间:2023-08-30 字数:9434字

   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农业农村局党组紧紧围绕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凝心聚力,狠抓落实,大部分工作实现“双过半”,为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现将半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1.坚决稳定粮食生产。认真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强化政策落实,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一是落实惠农补贴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制定《新晃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统计耕地地力补贴面积(以确权到户数据为基础数据),并根据前年度惠农补贴结余资金及上级文件要求,制定本年度结余资金使用方案。办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1299份,农户1259户,补贴机具1299台,补贴资金77.91万元,拉动农民投入174.01万元,其中:微耕机915台,田园管理机7台、汽油机水泵31台、揉丝机11台、碾米机335台。二是开展耕地抛荒整治,稳定粮食生产面积。出台《关于下达新晃侗族自治县2024年粮食和油料生产目标任务的通知》(晃农函〔2023〕1号),明确乡镇、村职责,压实责任,要求各乡镇、村组加强耕地保护宣传。积极构建耕地“非粮化”、抛荒“发现、制止、查处”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并建立相关台账,对2022年实施整治抛荒的耕地落实耕种。制定《新晃侗族自治县巩固耕地抛荒治理成果七条措施》,落实“藏粮于地”措施,巩固耕地抛荒治理成果,防止出现新增抛荒,确保耕地抛荒动态清零。建立县、乡(镇)、村、组四级“田长制”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对耕地进行网格化耕地管理,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持续巩固治理成效,确保耕地抛荒问题不反弹、不回潮。三是紧盯目标任务,全面落实粮食播种面积。制定了《新晃侗族自治县2024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晃粮发〔2023〕1号),及时将粮食生产任务分解到各乡镇,明确工作措施,压实乡镇党委、政府责任,推动粮食生产任务落实。截至目前,已落实粮食播种面积26.23万亩(其中水稻16.52万亩,旱粮种植9.1万亩,大豆玉米复合种植0.61万亩),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10%。

  2.扎实做好巩固拓展产业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一村一品”回头看工作,基本完成初步摸排。完成怀化市对县“5+N”现代农业产业链考核的半年任务指标。制定产业兴旺实施方案、黄精庭院经济实施方案、“安心工程”易扶搬迁实施方案。根据《2021-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特色产业园创建方案》(湘农联﹝2021﹞67号)文件,申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继续抓好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对扶罗镇、禾滩镇、波洲镇、米贝乡、中寨镇等乡镇2018年以来的产业扶贫项目进行“回头看”,检查各乡镇实施的产业项目运行情况、分红材料完整性。严格按照程序筛选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争取省2024年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尽快落地。

  3.积极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围绕新晃黄牛、黄精、侗藏红米、烤烟、五倍子蜂蜜等特质产业,着力解决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推进黄牛产业发展。上半年黄牛存栏10.05万头,出栏2.75万头。黄牛品改0.84万胎次,能繁母牛扩群870头。建成3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4家,新增市场主体150家,新增“黄牛贷”4500万元。推进黄精产业发展。大力创新工作举措,组织制定《新晃县2024年黄精产业村集体经济擂台赛方案》《中华财险湖南省怀化市新晃县地方财政黄精保险(种植、收入)》《新晃县黄精种植贷》等政策支持文件。上半年来,全县培育优质黄精籽育苗120余吨,新增黄精育苗600亩、黄精种植面积1.63万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60%,第一产业产值1.5亿元,黄精加工2万吨,第二产业产值2.09亿元,黄精产品销售交易、餐饮等第三产业产值1.8亿元,黄精全产业链产值达5.39亿元。培育和发展中药材企业6家、新型经营主体42家,黄精产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推进侗藏红米产业发展。完成侗藏红米种植1200亩、科研育种50亩,为2024年准备5000亩种植面积的种源。在湖南衡阳、江西吉安、贵州岑巩等地开展试点,进一步加大侗藏红米深加工产品的研发。推进烤烟产业发展。继续落实烤烟生产支持政策,在烟税直补、运距补贴、“老带新”烟农奖励、设施修建与维修等方面给予烟农财政补贴,开展烟叶生产培训人员200多人次,调动了烟农积极性。全县落实烤烟种植面积6101亩,进一步完善烟叶烘烤设施,新建烤烟房150座,维修35座。推进五倍子蜂蜜产业发展。加快中蜂养殖扩群,全县养蜂达38000箱。

  4.着力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一步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全面完成2022年度中寨、贡溪两个镇2.7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成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的设计,加快推进2024年度2.5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高标准农田项目的十年规划以及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的审计结算。二是抓好冷链物流建设项目储备。完成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项目14个主体的验收,加强政策宣传,开展2024年冷库建设项目储备。

  5.加强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一是抓受污染耕地治理。全面完成省下达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二是抓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制定《新晃县2024年秸秆、垃圾禁烧及农事用火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关于推广油菜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措施的指导意见》,建立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四级网格化管理机制,通过压实属地责任,形成“乡镇领导联片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田块”的分级包干责任制度。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引导农户合理利用秸秆,推进我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三是抓野生植物保护和外来物种的管控。开展农业外来入侵生物(加拿大一枝黄花)生境巡查,组织人员对外来入侵物种进行普查,全面摸清分布情况,为防控提供依据。到各乡镇调查福寿螺发生情况,增强防控理念,提升防治技能。四是抓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制定《新晃县2024年化肥减量化工作实施方案》《新晃县2024年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将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的各项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召开全县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推进会。目前,全县有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建成标准化区域服务站2个,植保无人机4台,担架式、背负式机(电)动喷雾器等中大型施药器械30余台。绿色农药应用比例保持在90%以上,初步完成化肥减量增效年度目标任务,上半年化肥使用量对比去年同期下降1.8吨,实现零增长目标。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大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配套率100%,规模养殖场资源化利用率100%,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超过90%。五是开展农膜回收和秸秆综合利用。制定《新晃县2024年农膜回收工作方案》,指导开展废旧农膜定点堆放工作,加大“白色污染”防治工作力度,落实严格的属地管理责任制,建立多方协同的农膜循环利用工作机制,健全残膜回收网络、多方式回收利用机制。目前,我县农膜回收网点已初步建成,设置回收点13个,建立农膜回收网点台账,油菜秸秆综合利用率比去年提高5%。

  6.全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是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十大行动”。开展规划编制专项行动。以《县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规划》为指南,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分类分批推进村庄建设,优化完善137个村庄规划。开展露天粪坑、临时棚厕、农村旱厕治理行动。2024年全县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任务数2500个,截至目前,完成户厕改造817户,完成率32.7%。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按照“保”饮水、“治”污水、“消”黑水的思路,精准推进农村饮用水、生活污水、黑臭水体“三水同治”。截至目前,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8处,晃州镇向家地村和林冲镇唐家村2个省定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正在建设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及资源化利用行动。常态化开展村庄卫生保洁,全县各村均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村庄“集中清扫日”活动并结合“打擂台”开展清洁户评比活动,把清扫保洁相关要求写入村规民约。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收运处置体系,投入资金721.7万元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配套建设及运营EPCO项目运营,做到垃圾清运及时,无害化处理到位。开展农村废弃房屋拆除行动。截至目前,已拆除废弃房屋、危破房屋、废弃猪圈牛栏、破损遮阳(雨)棚等建筑物128余处,修缮古建筑3栋。开展裸露泥土治理复绿行动。因地制宜开展美化绿化,完成裸露泥土整治18处,实现能绿则绿。开展乡风文明提升行动。以村规民约为抓手,积极探索推进乡村治理的有效途径,所有行政村均制定“一约五会”制度,开展典型评选,选树一批“最清洁户”“和美庭院”“美家美妇”“文明家庭”等示范户,安装家风家训牌200余块,乡风文明不断提升。开展乡村“补短板”行动。实施“七边八小”梳理式微改造工程,加大农村公共区域整治和改造,因地制宜对路边、屋边、水边、园边、田边、山边等节点区域进行微改造,今年以来完成微景观打造68处。开展家家户户“八整洁”行动。积极发动群众,实施农户屋里屋外“八整洁”行动,大力推进“美家美妇”大比武活动,评选了一批“美家美妇示范户”。开展和美乡村示范创建行动。着力推进和美乡村建设,计划投入专项资金300余万元,在波洲镇建设1个和美乡村集中连片示范片,该项目已进入规划设计阶段。计划在全县创建17个和美村庄,137个和美团寨,1370个和美庭院。二是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季度“打擂台”。先后出台《新晃县2024年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十大行动建设工作方案》《新晃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农村集体经济乡村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擂台赛”工作方案》《新晃侗族自治县2024年乡村振兴第一季度“一主两辅”打擂台考评方案》等相关文件,明确部门责任,形成合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县级季度“打擂台”,乡级、村级月“打擂台”活动。三是强化日常督查暗访。采用一月一督查、一季一暗访的形式开展督查暗访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实行“一单四制”管理,并把日常督查暗访列入每季度“打擂台”考核内容。截至目前,开展督查工作6次,下发交办函6次,涉及问题247个,达到整改时限的已全部完成整改。

  7.积极推进县域经济发展。成立新晃侗族自治县委县域经济工作协调小组。今年一季度,县域经济各类指标超全市平均水平,GDP增长5.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9%,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9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3.06%,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4.9%、6.1%,实现“开门红”“开门稳”。

  8.突出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开展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行动。继续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按照“包联责任制”的要求,摸底建立商品化豇豆种植主体目录,建立包联责任机制,明确乡镇监管员及村级协管员为包联责任人,全覆盖包联所辖区域商品化豇豆种植主体。印发禁限用农药名录及豇豆易检出常超标农药清单500份,并在各乡镇田间地头、农药经营门店张贴。督促指导商品化豇豆种植主体的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工作,及时掌握各乡镇豇豆种植、销售、监管等情况,推动各项措施落实。二是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农产品“身份证”管理体系项目建设。建立县级监管展示终端和县级追溯服务站各1个,建立主体追溯示范网点10个,重点乡镇追溯服务站点6个,一般乡镇追溯服务站点5个。组织召开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暨新晃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培训会议,各乡镇追溯体系系统操作员、种植业检测员、养殖业检测员共计28人,追溯主体40人,共计68人参加培训。今年各乡镇摸底上报的79个商品化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85%以上已进驻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湖南省应用系统,主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基本实现农产品主体、产品双码追溯,包装赋码标识流通,并于2024年6月9日通过市级验收。三是推进“两品一标”农产品认证。今年新获绿色食品标志认证产品3个,分别是五倍子蜂蜜、波洲老哥贡柚、波洲老哥金柚。晃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黄精产品绿色食品标志认证工作正在进行中,已完成现场检查、产品及土壤检测现场抽样。新晃侗藏红米、新晃侗藏香米的续展认证资料已提交省绿办。四是加强农产品合格证管理。截止5月底,全县总计应纳入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主体63个,已实施合格证主体56个,占应实施主体的88%,累计开据食用农产品合格证16090张。五是开展农产品检测机构“双认证”工作。与湖南东宸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实验室认证认可服务合同,由该公司提供机构考核和资质认定(CMA/CATL)技术服务。基本完成辅助设备设施购置及安装、实验室布局和原有检测设施拆卸运输安装,正在培训检测人员,预计7月底提交CMA资质扩项申报及CATL资质认证申报,10月底前获证。六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完成农产品快速检测795批次,其中种植业产品265批次,畜产品530批次,快速监测合格率100%。共计实施农产品农兽药残留定量抽检15批次,其中蔬菜4批次,水果11批次,定量监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各乡镇开展农产品快速检测总计1316批次,乡镇快检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良好。

  9.强化农业科技推广应用。一是开展试验示范。落实土肥田间试验5个,已完成测土配方施肥面积22.35万亩。开展新品种试验,参试水稻品种9个、玉米品种6个、油菜品种6个。全面落实示范片创建,在扶罗镇东风村、新寨村、晃州镇胜利村、贡溪镇绍溪村创办4个县级领导联系粮食生产千亩综合示范片。在扶罗镇的新寨村及晃州镇的沙湾村、凉伞镇的花园村创办大豆玉米复合种植百亩示范片,共建设大豆玉米复合种植示范点20个,主推缩株保密技术。创建柑橘冬春清园示范点,每半个月开展一次田间数据调查。根据农作物生长季节,开展水稻、玉米、中药材、蔬菜等病虫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示范筹备工作。二是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深入开展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农药减量宣传活动,召开全县农药减量增效及二化螟防控训会,不断提高农药减量意识。对全县农药经营门店销售产品进行农药产品进行监管检查,截止目前共出动联合检查人员80余人次,在农药经营门店主要针对10种非法添加隐形成分的产品开展专项检查,共检查重点农药经销商18家,目前未查到违规产品。三是开展农民科技教育培训。采用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培训,组织农技员、种植大户开展冬油菜技术、玉米大豆复合种植技术、蔬菜疫病绿色防控技术等线上培训8期,以田间学校,点对点指导等形式开展的籼粳杂交稻栽培技术、油菜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玉米大豆复合种植技术实用技术培训班22期,培训农民5200人次,发放各类技术资料5000余份,发布农业灾害应急补救、病虫害情报等农业信息100余条,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指导,确保了技术到户、到田,提高技术应用率。 2024年农业产业实用技术培训任务8000人次,预计8月开展培训。四是强化农机推广应用。我县3家农机专业合作社备耕面积约600余亩,机耕、油菜机收服务面积约5000余亩,保障合作社正常、健康、有序地发展,促进油菜机收推广,提高油菜生产机械化水平。

  10.持续深化农村领域改革。一是完成方案的制定。制定“一主两辅”擂台赛中的农村集体经济考核方案,推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体系更加健全、治理机制更加完善、收入结构更加优化、财务管理更加规范、资源配置更加高效,预计到2025年底,实现138个村(居)年经营性收入全部稳定在5万元以上,力争全县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年收入10-30万元的村达到50%以上,年收入30-50万元的村达到20%以上,年收入5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10%以上。制定《新晃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为全面完成我县2024年1.2万亩(标准化面积)社会化服务任务奠定坚实基础。二是继续抓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成2022年度清产核资工作,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全县138个村(居)农村集体资产总额为22478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149.43万元,农业资产2120.29万元,长期投资10345.48万元,固定资产207847.5万元,其他资产319.5万元。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共享贷”,全县有136个村的资产总额超过1200万元获得建设银行授信贷款额度500万元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截止5月底,有23个村完成放款8650万元。抓好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治理工作,对全县138个村(居)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截止6月1日,共发现73个问题,已整改44个,整改率60.27%,其余29个正在整改中,其中上报县纪委监察部门并已处理完结的7个。三是继续抓好农村承包地管理与改革。深入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充实或调整县乡村三级调解工作人员,加大纠纷调处力度,抓好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承包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共受理并调处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3起,有效地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稳步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重新编纂《新晃侗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资料汇编2023版》,制作《新晃侗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宣传手册》,抓好资源采集与数字化建设,采取实地采集资源的方式,利用无人机采集地块信息,拍摄地块视频,制作地块全景影像,建设新晃侗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数字化大厅,完成对晃州、鱼市、波州、贡溪等乡镇土地资源信息的初步收集,其中地块110宗,历史成交信息38宗,预留地块72宗,针对已采集数据建设新晃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数字大厅,制作VR链接120条,建立新晃侗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自媒体矩阵,开设抖音、视频号、小红书、快手、微博、B站对外资源宣传推广账号,共发布发布37条视频,总播放量约35万,全网粉丝1100个,获得意向客资63位。四是加强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加强示范社申报,申报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家、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家、重点支持湖南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家。加强新型经营主体管理,新增家庭农场3家,全县家庭农场达2221家(录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543家)。五是抓好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工作协同、督查、通报报送等制度,强化对农村宅基地管理责任落实和问题督办。加强与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衔接,推动乡镇建立健全日常审批机制。各乡镇已制作村民新建住宅公示牌,并设立在农村村民新建住宅的醒目位置,截止6月16日,全县受理254宗,审批254宗。加强日常巡查。严格落实常态化巡查制度,由村级协管员每天开展巡查,填写巡查日志,发现违建行为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各乡镇安排力量每周至少巡查1次以上,检查遏制新增违建。抓好违建图斑核查整改,5月30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武汉局移送2021年督察发现的其他违法问题线索和武汉督查图斑共36宗,其中2021年督察发现的其他违法问题线索28宗,涉及8个乡镇,武汉督察图斑8宗涉及6个乡镇,目前已核实完成并下发各乡镇整改。抓好农村宅基地政策宣传,利用下乡入户和集中政策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500余份,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及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和相关要求,深入开展农村宅基地政策宣传,为持续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六是抓好农民维权监督管理。及时传达上级惠农惠民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再动员、再部署,明确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强化监管手段,创新监管方式,确保给农民、村级组织及新型经营主体的各种补贴、补助、补偿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为促进农村发展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提供保障。

  11.加强行业监管。一是开展农资打假(“双打”)专项行动。开展新晃县农资产品打假活动,在县城内农机经销商、经营网店逐一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农机的合格证书、铭牌及店内的消毒等情况,共抽查农业机械120台套,未发现问题。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活动11次、法制宣传6次,对全县乡镇市场进行集中检查和复检,责令相关门店自行整改存在的问题,经复检已全部整改到位。对全县32家涉及农资经营门店和12家种、养殖主体开展检查整治,严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行为,行政处罚立案5起,有效维护市场秩序。二是巩固“十年禁渔”成果。与玉屏县农业农村局在林冲镇人民政府现场签订《跨界水域(新晃、玉屏)“十年禁渔”共同管理合作协议书》,对禁捕执法联动水域范围、信息共享、联合巡查等机制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切实增强跨界水域共管共治能力。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440人次、执法船43艘次、执法车120车次、陆上巡查里程2100公、,水上巡查里程610公里、收缴违规渔具100余副。检查水产品销售经营门店9个、渔具经营点23个、商超4家、餐饮单位24家。正在办理非法捕捞违法案件2起。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始终对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确保我县的水生生物养护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12.统筹推进其它各项工作。一是抓好安全生产。认真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部门责任,领导带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二是抓好建议提案办理。对县政府批转的23个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认真研究,执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主抓,相关责任股站具体承办的工作机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逐条逐项进行办理。三是加强党建引领。统筹推进新冠疫情防控、防灾减灾、统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老年、妇女、儿童、青年、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抓好领导指示、批示落实,对县委、政府督查室交办的事项及时办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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