撂荒耕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笔杆子 时间:2023-10-10 字数:2995字

为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潜力,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根据XX〔2021〕X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摸清全镇撂荒地分布及现状,XX镇立即展开行动,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藏粮于技战略。全面排查摸清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坚持科学谋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统筹利用好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确保粮食安全。

     二、工作方案

1.加强组织领导,靠实主体责任。根据县上工作方案要求,成立由镇政府镇长XX任组长,镇政府副镇长XX任副组长,农综中心主任、副主任、干事及各村村书记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村书记负责对本村辖区进行详细调查,并上报相关资料,镇领导小组负责加强责任落实和排查指导,并对各村上报的资料进行核实,确保撂荒地排查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2.全面组织排查,摸清各类耕地利用及撂荒地底数。按照时间节点,镇领导小组同村组积极协作配合,共享信息资源,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集中力量组织开展确权承包地、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高标准农田上栽植果树苗木、挖塘养鱼、围湖造景、非法取土造成耕作层破坏和撂荒情况的排查,全面掌握各类耕地利用情况,准确核实耕地撂荒底数。按照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地的要求,一户一户查、一块一块查,标识清楚每一块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耕地遭到破坏及撂荒地的承包户及位置、面积、类型等地块信息,建立耕地“非粮化”和撂荒地信息台账。加强与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之间的沟通衔接,正确识别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把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的性质区别开来,避免将退耕还林还草地视为撂荒地。

3.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改善撂荒地耕种条件。把改善撂荒地耕种条件作为整治撂荒地的有力抓手,重点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耕作条件,把具备条件的撂荒地尽可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开展耕地“宜机化”改造,配套完善灌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增强生产的便利性。加强撂荒地耕地质量建设,结合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退化耕地治理等项目,加大撂荒地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通过推广良种良法、测土配方施肥、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秸秆还田、土壤改良等技术措施,逐步恢复撂荒地地力和产出水平。强化农机装备支撑,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标准,加快突破特色产业和主导产业关键环节农机装备瓶颈,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提高生产效率。

4.发展社会化服务,提高专业化组织程度。加快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积极支持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发挥作用,培育以农机合作社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如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促进小农户通过合作和联合实现耕地集中连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5.强化指导服务,切实规范土地流转管理。积极探索土地流转新机制新形式,进一步健全完善土地流转服务机制,按照“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在确保农户收益的前提下,引导农户通过转包、转让、出租、入股等方式将撂荒地流转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适度发展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结合各自实际,对统筹利用撂荒地成效突出的新型经营主体,加大资金、项目、政策等支持,鼓励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撂荒地。加强土地流转管理,指导流转双方将流转土地不得撂荒等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切实防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后出现撂荒。对连续撂荒2年以上的流转耕地,承包方在合理期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6.加强监督管理,发挥粮食生产功能区作用。健全完善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机制,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严禁撂荒。充分发挥粮食生产功能区作用,把粮食生产功能区落实到地块,引导种植目标作物,提高小麦和玉米生产规模。按照国家和省上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工作,对粮食种植面积大且划定面积少的进行补划,对耕地性质发生改变、不符合划定标准的予以剔除并及时补划。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对粮食产量低而不稳,不具备耕作条件的,力争纳入退耕还林范围。

7.坚持分类指导,统筹推进撂荒地利用。认真分析耕地撂荒的原因,根据撂荒性质,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结合实际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的具体方案,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做到应种尽种,扩大粮食播种面积。对于生产条件较好的撂荒地,引导合作社或承包农户运用机械耕种适宜作物;对于缺乏劳力、长期外出务工或季节性撂荒的,动员农户通过自愿流转、出租出让、代耕代种等方式进行种植,确需季节性“留白”的,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对于因地力下降、缺水、种植条件差的撂荒地,通过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高耕地地力、加强技术指导等措施,鼓励农户复耕复垦。

8.贯彻法律法规,提高保护耕地的自觉性。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用法律法规约束耕地撂荒,积极稳妥推进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对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承包耕地,由村组集体责令承包方及时复耕,或引导流转复耕;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经济补偿基础上,引导其自愿退出承包权。对退出来的耕地,村集体进行统一经营管理,有效盘活撂荒地。把耕地撂荒与补助政策挂钩,对长期撂荒的停止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停止承包地经营者享受的各项奖励政策,待复耕复种后再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及时组织撂荒地复耕复种,依法收回长期撂荒耕地的承包权或经营权。

三、保障措施

1.压实工作责任。整治耕地撂荒是夺取今年粮食和农业生产丰收的一项重要措施。镇村组负责人要主动扛起责任,明确属地责任,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责任。镇领导小组将建立健全调度、通报、考核制度,压实责任链条,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统筹推动撂荒地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保证撂荒地整治取得成效。

2.严格监督考核。加强耕地撂荒情况跟踪监测和督促检查,镇领导小组将采取定期检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村组检查撂荒地整改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或不作为问题要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问题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坚决杜绝敷衍了事、消极应付。

3.加强技术指导。镇村两级农业技术人员发挥专业优势,采取蹲点包村、结对帮扶等措施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有效解决生产环节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让农民会种田、种好田,确保农户种植收益。同时,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多样化、全程式服务。

4.加大宣传力度。村组要充分利用微信、qq、广播等媒体,采取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认真总结遏制耕地撂荒和引导撂荒地复耕复种的有效做法,曝光耕地撂荒典型案例,营造统筹利用撂荒地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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