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工匠精神及其培育,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在多个场合对工匠精神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赋予工匠精神以时代精神内涵。作为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国有企业为实现制造强国、做强实体经济培养造就了一大批技术精湛、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的高技能人才,是培育和弘扬工匠精神的重要实践场域。下面,我谈几点体会,以供同志们参考。
一、坚持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加强党组织对工匠精神培育的统一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国有企业要牢记自身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做好工匠精神培育工作,保证党和国家关于人才培养和工匠精神培育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
一是把工匠精神融入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工匠精神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所提倡的精神要素,与坚持党的领导是统一的,要将其融入现代企业制度,使党组织的领导作用进一步巩固和强化。要推动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等企业主体充分发扬工匠精神,把依法履职和为民服务有机结合,把个人职业发展与企业前途命运紧密联系,为企分忧、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服务社会;要将工匠精神融入企业的文化品牌、经营策略、制度遵循、行为规范,并在公司治理中得到体现。二是在推进党建与工建互促中开展工匠精神培育。党的领导是引领国有企业工匠精神培育的根本保证,基层工会是国有企业党组织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工匠精神培育落地的推动者和组织者。要以党建带工建,国有企业党组织可以运用党的建设工作优势推动基层工会组织设置、体制机制、工作方式完善,不断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质量和工会工作质量,为工匠精神培育提供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要以工建促党建,国有企业工会应成为培育工匠的“摇篮”,通过职代会、厂务公开、民主会议等制度,增强职工推动企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通过制定执行可量化的技能人才培育方案,建立工匠事迹、工匠精神宣传和传播体系,搭建劳动竞赛、技能培训平台,做好事关职工权益保护和工匠精神培育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要坚持党建和工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把企业改革发展、生产经营成效作为党建和工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工匠精神培育对于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体制调整、治理机制变化、监管模式创新、生产经营效率提高的驱动作用和检验作用。三是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把政治过硬、技术高超的技能人才选拔到重要岗位。坚持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国有企业党组织对选人用人负有领导和把关职责。中国共产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属性决定了党员技能人才是国有企业党组织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要实施人才强企战略,重点做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能人才、高技能人才以及特殊领域紧缺人才工作,注重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形成优秀人才进企业领导班子队伍的培养、引进、使用机制。要尊重基层技能人才、群众的首创精神,及时把基层成熟的经验做法、技术革新成果上升为指导全局的制度规范,真正发挥技能人才对于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推动作用。
二、坚持以教育培训为支撑,发挥校企合作技能人才培养优势
人才培养的一大模式是加强校企合作,通过学校定向培养与企业实践参与相结合,达到人才培养结构与企业需求间的动态平衡。
一是坚持正确培养方向。校企合作应坚持正确价值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就业为宗旨,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现代企业发展需要,深化产教融合、工学结合,培养学生塑造职业道德以及对职业心存敬畏、对产品追求极致的职业素养。二是为学校提供要素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可单独举办职业学校,或与学校开展合作办学,建设技能竞赛、产教融合型企业试点等,为合作学校提供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支持。可利用对就业市场需求的敏感度,合理建议学校设置有关专业、开发课程体系,修订人才培养或职工培训方案,实现人员互相兼职,相互为学生实习实训、教师实践、学生就业创业、职工培训、企业技术和产品研发、成果转移转化等提供支持。三是建立企业新型学徒制。与传统师徒制具有封闭性、单一性的特点不同,新型学徒制要求摒弃“短平快”思维,建立常态化培养模式,着力打造一支具备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导师团队,重点指导学徒进行岗位技能操作训练,帮助学徒达到职业技能标准和岗位要求,具备从事相应技能岗位工作的能力,最终实现人才发展和企业创收的双赢。
三、坚持以文化育人为核心,塑造崇尚工匠精神的现代企业文化
工匠精神是企业文化的核心要素,能够影响劳动者文化底蕴和价值认同感。国有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在于育人,即对职工进行精神塑造和行为引导,使其符合企业伦理要求,形成企业所倡导的价值观念。
一是激发职工个体工匠意识。工匠意识并非个体工匠与生俱来的心理现象,其萌发需要企业文化的激励和引导。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思想引领力,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同时完善职工关怀激励机制,给予与其能力相匹配的物质、精神、地位奖励,使职工认识到自己的社会存在意义,增强心理安全感、价值认同感、组织归属感。二是促进工匠精神与企业文化融合。工匠精神兼具个体属性和集体属性,当千千万万的个体工匠精神,汇聚成为企业精神的洪流,就会迸发出巨大的文化力量。要推动工匠精神按照时代特点、社会发展、企业要求不断重构,推动形成满足时代新发展要求的新工匠精神,从而提升企业文化内聚力。三是按照工匠精神要求推动企业文化实践。企业文化实践是企业文化由价值理念层面落到实践层面经受检验,并获得更加深刻的理念内涵的过程。国有企业文化实践应更加突出工匠精神的创新方面,根据时代特点和企业发展完善企业文化内涵,在产品研发、市场定位、生产质量、技术支持、经营管理、售后服务等领域动态培育以质量和服务为核心的价值观念、行为实践,推动国有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四、坚持以典型宣传为导向,营造崇尚和学习工匠精神的浓厚氛围
工匠精神需要全社会去认知、体悟和践行。国有企业应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宣传先进典型、传播工匠精神的方式和载体,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营造崇尚和学习工匠精神的浓厚氛围。
一是创作更多反映工匠精神的优秀作品。国有企业是培养技能人才和工匠精神的聚集地,应从时代变迁、企业发展、岗位实践中选取素材、提炼主题,广泛宣传为企业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和在普通岗位几十年如一日追求精湛技艺的平凡英雄,在激励企业内部职工干事创业的同时,为企业赢得广泛社会赞誉,有效提升企业形象,扩大工匠精神的社会辐射效应。二是组织形式多样的风采展示活动。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融入党建、工建活动,通过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服务队等形式,引导职工争当生产经营的能手、创新创业的模范、提高效益的标兵、服务群众的榜样。搭建职工展示能力的平台,以竞赛形式培养选拔高技能人才,鼓励职工参与国内国际各种类型职业技能大赛,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对获得荣誉称号或奖项的,进行表彰和宣传。做好国际劳动节、世界青年技能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宣传,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企业氛围,激发职工的创新创造活力。 三是综合运用媒体资源传播先进事迹。掌握新闻舆论传播规律,创新改进网络舆论宣传手段,在夯实报纸、书刊、电视等传统媒体平台宣传的基础上,利用好新闻客户端、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资源,通过新闻采访、专栏报道等方式,把工匠精神宣传与企业日常工作宣传、党建宣传、热点宣传等形式结合起来,多渠道传输、多平台展示、多终端推送,做好工匠精神方面先进事迹宣传。
五、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健全技能人才培育选拔体系
工匠精神的形成需要完善的制度体系作为保障。国有企业要科学设计工匠精神培育制度体系,或将工匠精神培育纳入企业党建工作计划、管理培训计划。
一是完善技能人才选拔制度。要建立人才胜任力模型、细化评价指标,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进行把控,着重考察职业道德、心理健康、理论基础、实际操作、解决关键生产技术难题等方面情况,对获得技术发明奖、技能竞赛奖的优先录用。二是完善技能人才培训制度。根据产业结构升级趋势,结合生产经营和技术创新需要,将工匠精神纳入企业管理培训计划,针对不同培训对象设置专项培训课程,并强化企业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三是完善技能人才创新制度。强化创新主体地位,联合行业上下游、产学研的力量,组建创新联合体以集中最优秀的人才、最优质的资源进行技术联合攻关,推动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原创技术策源地和现代产业链。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创新创效扶持力度,为建立职工、劳模和技能大师等创新工作室提供支持。四是完善技能人才晋升制度。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强化技能人才爱国敬业和社会责任教育;“不拘一格降人才”,突破年龄、学历、资历、身份等限制,实现技术人才、专业人才、管理人才职业发展道路畅通,充分发掘人才潜力;更好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根据工作实绩和岗位特点制定分类评价标准,提高技能人才归属感和获得感。五是完善技能人才权益保障制度。强化知识产权投入,提高知识产权管理能力,重点关注关键核心技术专利创造和储备;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按照“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原则,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对特别优秀的高级技能人才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股权期权激励、技术创新成果入股等激励办法;建立技能人才长效激励机制,推动技能要素和创新成果按贡献参与分配等。
发言完毕,不当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