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审复核对象
截止2024年xx月xx日在册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
二、年审复核内容、步骤及方法
(一)复核内容
一是申请人资格条件是否发生变化、补贴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是否存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现象;
二是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中涉及残疾人退出低保、低保边缘家庭范围、残疾人死亡、户籍迁出、残疾人证过期、残疾人证冻结、残疾人证注销、月收入高于2000元、残疾人在机关事业单位从业、拥有两套以上住房、享受养老保险及享受特困供养等不再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条件的,应于次月停止发放补贴,并追缴违规发放资金;
三是对存在漏发的及时申报,重发的及时报停;
四是检查残疾人等级信息发生变更的,及时调整对应残疾人两项补贴类别,并严格落实村级评议公示程序;
五是检查特殊代理监护人转交“两项补贴”情况等。
(二)复核时间
2024年xx月xx日至2024年xx月xx日。
(三)复核对象应提供的资料
1.残疾证原件、惠民补贴卡(信合卡)。
2.由本人(监护人)或委托人填写2024年xx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年审复核表,同时粘贴一张残疾人与村干部、残疾专委合影或残疾人本人持近一个月内报纸的照片(不限制照片色彩)。
3.残疾类别属于其它困难的残疾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所在村(居)开具的独居、留守、孤寡的证明、重大疾病诊断证明、一户多残等印证材料)。
(四)复核步骤及方法
1.入户核查。由各村(居)组织辖区村(居)干部和残疾人专委根据在册享受“两项补贴”人员台账,逐户、逐人送达《2024年度残疾人两项补贴年审复核告知书》,视情况协助本人或监护人填写《xx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年审复核表》。对长期不在本村(居)生活的残疾人,要通过辖区内居民、亲友进行告知,要求其在规定时限内由本人或监护人及时办理年审复核手续。
2.整理汇总。入户调查结束后,由复核人员根据在册享受“两项补贴”人员台账填写《2024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入户复核情况汇总表》,并经包村(社)干部和包村(社)领导共同签字确认。
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年审复核和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出停发“两项补贴”告知书,并填写《2024年退出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名单》。
3.张榜公示。在村(居)务公开栏将本次年审复核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残疾人“两项补贴”复核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要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两项补贴”年审复核主体责任,重点抓好“政策宣传、入户调查、张榜公示”等关键环节,切实做到入户调查详实、张榜公示到位、档案资料齐全、管理机制健全、补贴对象准确。
(二)严格程序,确保对象精准。要建立健全调查、审核、确认签名制度,严格落实“谁经办、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要做到启动年审复核有公告、入户调查有记录、补贴调整有手续,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
(三)强化监督,加大惩处力度。残疾人要如实向复核人员提供真实情况,不得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补贴,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两项补贴”。市民政局、财政局、残联将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村(社)复核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抽查,凡在规定时间未参加复核的,从2024年xx月份起停止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