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民政厅年中重点工作推进会上有关殡葬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殡葬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殡葬改革正确方向,深入推进绿色殡葬,加大殡葬改革力度,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充分运用宣传、教育、法律等手段,破除丧葬陋习,聚焦群众关切,突出问题导向,通过深化“活人墓”等违建墓地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破除殡葬陋习、树立文明新风,加大殡葬服务供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深化“活人墓”等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成立XX镇违建墓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务中心,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部门人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确定年度目标任务,协调解决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各村(社区)书记为本村(社区)的第一负责人。
三、目标任务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以整治“三沿五区”可视范围内“住宅式”墓地、“活人墓”、硬化大墓、豪华墓等违建墓地为重点,一并整治殡葬领域其他突出问题,到2023年11月全镇范围全面完成整治规范工作。
(一)坚持防增量与减存量并重,坚决纠治“活人墓”等乱象再次发生。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对既往治理工作复查复核。主要查看是否摸排到位、是否整治到位,是否有新修建“活人墓”等情况。重点对“三沿五区”可视范围内
违建墓地进行深入全面自查复核,对以上区域发现尚未完成整治的“活人墓”等违建墓地,进行统一编号、分类立档,根据墓位违规类型、建造时间、规模大小、硬化程度、所处位置等情况,按照“一墓一策”原则,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按照“先建后迁、先签后拆、先党员干部后普通群众、先”三沿五区“后其他地区的步骤,因地制宜采取”迁、拆、改、挡“等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有序化解存量。尚未完成”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任务的村,要在既往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把情况核准核实,统一编号、分类立档、挂牌整治,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工作实。悉心做好有关群众思想工作,向其讲清楚违法违规建墓的危害性和做好治理规范工作的益处,激发其参与治理的积极性。
(二)加快公益性安放(葬)设施建设,为“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务条件。充分发挥“孝义公墓”服务职能,持续完善服务设施,落实责任主体,明确职能,确保各类设施的种类、数量、服务能力与当地群众的殡葬需求相匹配、与殡葬改革要求相适应,满足遗体埋葬需求。因地制宜推行不占或少占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安葬方式,推动公墓从依赖资源消耗向追求绿色生态可持续转型。要坚持疏堵结合,既要坚决治理“活人墓”、规范殡葬秩序,又要进一步完善惠民殡葬政策,满足群众合法殡葬权益和合理殡葬需求。
(三)深化殡葬习俗改革,为“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提供更加深厚的社会基础。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将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与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结合起来,作为新时代文明实践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镇、村、企事业单位等在宣传殡葬改革、引导文明治丧、规范殡葬行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群众自觉抵制殡葬陋习,践行文明新风,反对封建迷信。通过新闻媒体、广播、公告告示等方式宣传引导,把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转化为群众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发挥村民委员会、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作用,把文明殡葬规范纳入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修建“活人墓”等不良习俗。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9月8日前)
各村及相关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于9月8日之前,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整治规范行动方案,明确相关要求、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工作,全面启动整治规范行动。
(二)自查复核阶段(2023年9月8日-9月13日)
各村及相关单位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组织相关部门对殡葬管理服务中存在的“活人墓”等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深入自查,摸清底数,建立整治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限,逐一抓好整改落实。9月13日前,各村及相关单位向镇社会事务中心报送殡葬领域“活人墓”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规范情况阶段性报告。
(三)督查检查阶段(2023年9月13日-9月30日)
违建墓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指派督查组,对各村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推进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反馈,推动解决;对整治工作不扎实、走过场,特别是整治后又出现新问题或相关负面舆情的,将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加大整改力度。
(四)整治验收阶段(2023年10月1日-2023年11月10日)
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对本地“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遗补缺,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整治任务全部完成后,于11月10日前书面报送镇社会事务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依托现有殡葬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落实。镇殡葬管理办公室要发挥好牵头组织协调作用,主动会同相关部门做细做实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具体职责,建立部门沟通会商、信息报送共享、联合执法机制,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统筹各领域执法力量,形成协同整治合力。发现重大问题和相关线索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对于重大疑难问题要主动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提交领导小组研究解决。问题突出的地方,要及时提请当地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加强领导、挂牌督办。
(二)明确职责,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镇殡葬管理办公室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加强与镇宣传办、派出所、司法所、自然资源所、农业农村办公室、城建办等部门协调协作,通过定期调度、实地调研、工作检查、政策咨询、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加强跟踪指导、形成工作合力。镇宣传办、派出所、司法所、自然资源所、城建办等部门要依法履行行业监管责任,镇殡葬管理办公室、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等部门要强化综合监管责任。
(三)强化督导,确保专项整治成效。要针对“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过程中遗留问题多、积累矛盾多、涉及面广的情况,善于调动多个部门、运用多种手段综合施策,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积极稳妥解决实际问题,做到整治一起销号一起。镇社会事务中心要会同有关部门明确整治的法规政策依据和工作要求,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整治工作有部署、有指导有落实。要建立领导干部包片包案、定期会商、约谈通报等制度,坚决防止整治中的形式主义,绝不允许搞变通、打折扣。
(四)注重引导,做好正面舆论宣传。殡葬领域的“活人墓”等突出问题,舆论敏感度、社会关注度高。各村及相关单位在整治工作中不主动宣传,不制造舆论热点,把时间和精力放到提高整治规范的质量和效果上。要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沟通,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防止负面炒作,对不实信息或思意炒作的,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有针对性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消除误解误读和群众疑虑。要建立信息报送共享机制,重大事项随时报告,发现重大问题和线索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切实做好舆情管控,防止个别问题发酵放大。同时,对整治规范以外的其他殡葬工作,要继续加强与主要媒体的沟通协作,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先进典型,引导树立厚养礼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让正面的声音占领舆论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