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文明建设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我镇文明建设水平,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开展“好媳妇、好婆婆”评选活动,为确保评选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和评选,充分利用榜样力量推动全社会形成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氛围,实现全镇“社会和谐文明、人民安居乐业”的奋斗目标。
二、评选条件
x.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x.知荣辱,明是非,遵纪守法,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x.拒绝邪教,文明治家,深受群众选誉。
x. 婆媳关系融洽,懂得老人心理,体谅老人困难,在情感与生活上体贴关怀公婆,尽其赡养义务。
x.夫妻恩爱,家庭和睦,妯娌、姑嫂、邻里间相互尊重,感情融洽。
x.举止文明,勤俭持家,理解和支持丈夫工作,科学教育子女。
三、评选方法和步骤
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法进行,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各小组将名单报村委,由村民代表进行评议,评选出“好媳妇、好婆婆”进行张榜公示。
四、评选名额
每个村(社区)评选“好媳妇、好婆婆”各x名,于xxxx年xx月xx日前将推荐表上交镇党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