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要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新方针,对我国公共卫生工作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公共卫生建设概况
公共卫生体系是指在一定的权限范围内提供必要的公共卫生服务的各种公共、民营和志愿组织的总体架构。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基本完善的以政府为主导,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财政、社保、农业、教育、体育、科技和市场监督管理、融媒体等多个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各级政府在公共卫生中是决策者、出资者、组织动员者、服务提供者以及执法者。公共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决定了政府在其中举足轻重的多重作用。
新中国成立至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初步建立了覆盖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坚持预防为主,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取得了显著成效。20世纪80年代后期,由于经济体制改革和财政体制的推进以及其他经济社会条件的变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遭受了较大冲击,特别是农村的疾病预防体系功能逐渐削弱。2003年SARS之后,政府加大了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决心和行动,我国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得到了显著加强。2006年3月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卫生监督局成立,“中央、省、市、县”四级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基本建立。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对公共卫生体系的构成、功能定位以及发展方向提出了具体要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效果。
我国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由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和医疗服务体系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组成。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防治、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补充,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医院依法承担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救治等职责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职责。
公共卫生立法已初具规模,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1989年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公共卫生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此后,我国陆续制定和颁布了《红十字会法》、《母婴保健法》、《食品卫生法》等公共卫生法律。国务院发布或批准的法规有30余条,包括:《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条例》等;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原卫生部)颁布了400多个规章和2000余个卫生标准,内容涉及食品、灾害医疗救援、核事故医学应急、食物中毒、职业危害事故的预防等等。使我国公共卫生立法初具规模,为我国公共卫生法制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共卫生管理水平的在逐年提高,公共卫生与公众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
二、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公共卫生体系发展滞后,缺乏顶层设计。我国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现状与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要不适应的矛盾还相当突出。一方面,预防和控制传染性疾病仍是今后我国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部分,特别是对新发传染病的识别和控制及其带来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另一方面,伴随工业化、城镇化及老龄化的进程加快,人群中的慢性病成为威胁居民健康最主要原因。而当前以传染病防控为主要任务建立起来的传统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对慢性病的防控无论是在人员技术储备、社会动员、信息收集、分析及发布、机构间分工管理协调、资源调配等方面均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体系发展面临调整转型。
重治轻防的思想观念阻碍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在医学教育中出现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教育互不交叉,实际工作中存在“防治”分离现象。二者的渐行渐远不仅不能互补发挥彼此作用,反而导致鸿沟和裂痕不断加大,导致居民健康得不到保障。
财政投入总量、结构及方式不适应公共卫生体系发展需要。各级政府虽然对公共卫生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但投入的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也是很明显的。这与我国对教育的投入规模和机制形成鲜明的对比。做一个也许不太恰当的比喻就是,我们是第一世界的教育,第三世界的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人才队伍不稳定,发展乏力。人才队伍的梯队建设、专业能力配置及管理缺乏系统规划,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收入水平普遍不高,造成人员流失严重;基层公共卫生人员工作量大,压力大,但职业获得感和物质激励均不能合理匹配,致使基层公共卫生队伍稳定性受到影响。
三、*区公共卫生建设情况
*区政府及卫生健康部门近年来秉持大卫生、大健康观念,认真落实“健康门头沟”行动规划,在卫生应急与院前急救、疾病诊治、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卫生健康、精神卫生健康、卫生健康执法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全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整体实力和疾病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全区多年未发生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等公共卫生事件,人均期望寿命、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等反映地区卫生健康水平的主要指标均保持在较好水平。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仍要客观地、实事求是地正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必要引起方方面面的高度重视。
首先,区政府在城乡公共卫生建设发展方面,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方面,还存在不足,尤其在相关部门联动机制的建设和运行上,仍有很大提升空间。除医疗卫生部门以外的其他政府部门对区内公共卫生资源统筹、体系建设、条件保障等工作重视不一,有的时候还对急救等部门顺利开展工作形成掣肘;医务专业机构内部高度组织化领地化的藩篱仍未全部拆除,医防体系长期割裂,尚未能实现以人为本的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服务,现有医疗服务体系难以有效应对日益严重的慢性病高发等健康问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础差、底子薄,服务能力低的状况依然存在;对比国际标准,应急队伍、装备储备、培训演练、宣教科研、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善后评估八个维度仍有一定差距和不足。
其次,我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还存在短板。主要表现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布不均、总量不足。特别是永定地区社区卫生服务配套严重不足,永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走后,石门营地块只有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很难满足40000多居民的基本就医需求,居民的就医感受较差。门城地区社区卫生服务人口已达11万人,但由于缺乏实体中心,服务项目的开展受到了很大限制。龙泉医院基础设施亟待改善。作为我区唯一的精神病专科医院,龙泉医院建筑面积严重不足、医院床位长期紧张、基础设施陈旧落后,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再次,我区院前急救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为院前急救总量不足。目前运行的只有1个分中心、4个急救站,与规划的1个分中心14个急救站点全部运行还有较大差距;与呼叫满足率达到90%的全市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同时院前急救还存在人员短缺、待遇偏低,急救站点运行管理有待完善,重大活动保障占用有限急救资源,社会急救整体水平不高等问题。
四、几点建议
一是要树立大卫生、大健康观念,更好地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在顶层设计上,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实践均需秉持“以人的健康权益为核心”和“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理念,以保障和促进健康为出发点。在公共卫生体系管理上,逐步建立了跨部门的以“大卫生、大健康”为目标的管理与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街的职责,继续把公共卫生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不断完善制度、扩展服务、提高质量。区政府要切实履行以公共财政为主的政府保障责任,进一步加大对公共卫生建设的投入,确保公共卫生经费按需、及时和足额到位。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推动难点问题有效解决。加强对医疗卫生资源的规划和整合,努力补齐社区卫生服务短板,尽快改变中心城区医疗机构过于集中,南城配套设施薄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布不均衡的现状。重点加快龙泉医院迁建速度,进一步健全医疗急救网络,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区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卫生与健康服务。
三是进一步加强慢性病防治工作。认真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健康北京人——全民健康促进十年行动规划》,巩固国家级健康促进示范区创建成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综合防控体系,落实好政策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等各项措施;继续大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深入社区、深入家庭,全面推进健康生活方式,努力形成政府社会防控工作的合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健康的良好氛围,提高全社会的防病意识,逐步实现慢性病防治从专家行为向政府行为转变,从临床治疗为主向预防为主转变,从卫生部门向全社会转变,尽快遏制慢性病的高发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