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建范围
创建"无毒社区"工作,以社区居委会为基本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暂住人员、寄住人员由暂住地社区居委会、安全文明小区,出租屋业主进行管理;人户分离人员以实际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安全文明小区为住进行管理。
二、目标任务
开展创建"无毒社区"工作,以社区内彻底实现无吸毒、无贩毒、无种毒、无制毒为总目标。目前尚未遭受毒品侵蚀的社区,主要任务是保净土,巩固无毒成果;有吸毒的社区,要以禁吸戒毒工作为重点,全面落实目标、禁贩各项措施,减少毒品的社会危害。总的工作目标是:社区群众禁毒意识普遍增强,没有新滋生的吸毒人员;对吸毒人员一律实行强制戒毒,对复吸人员一律实行劳教戒毒;对戒毒出所人员落实接茬帮教措施,复吸率逐年降低。争取三、五年内辖区实现"无毒社区"。
三、创建标准
1、社区无吸毒人员。
2、社区原有吸毒人员戒断巩固3年以上(现有吸毒人员不包括出国、户口迁出和死亡的;劳动教养3年和服刑3年以上的;下落不明4年以上的)。
3、社区无制贩毒品活动。
附件下载:5篇安全文明小区上墙制度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