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情况汇报(一)

发布:笔杆子 时间:2023-12-19 字数:7193字

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篇1

   根据《县20xx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增强我镇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切实保护耕地,提高种粮农民积极性,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确保耕地地力和粮食安全,现将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落实工作责任。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惠及千家万户,是对现有耕地地力保护,提高种粮农民积极性,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工作,镇村社干部必须高度重视,客观、公正、公平地做好耕地面积核查工作,保证补贴资金兑现。

二、加强宣传动员,政策家喻户晓。

我镇现有耕地16680亩,为有效保护耕地地力,促进种粮农民积极性,召开镇、村、社干部大会,宣讲政策,培训业务,各社召开社员大会,选出社员代表,进村入户到田间地块核查面积,确保家喻户晓,面积准确。

三、掌握原则对象,按照程序工作。

20xx年必须按照国家“有种有补”“无种无补”“多种多补”“少种少补”“不种不补”的原则,将补贴资金兑现到种粮农民农户。面积核查必须户申报、组核实、村复核、乡审核、县确定、直发,保证资金足额兑现。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督查。

镇成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财政所、农业站、各村委会主任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农业站,邵宇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办公。镇纪委书记牵头,负责面积、工作进度,资金兑现的监管督查工作,不抵扣、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不拖延,否则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篇2

自去年县级班子换届以来,我县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工作,谋求城乡共同和谐发展,切实保护耕地,采取多种措施坚决制止、严格控制各种乱占耕地、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

一、我县耕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方面,以完善制度为着力点,建立耕地保护长效机制。

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县委县政府领导对耕地保护工作高度重视、态度坚决,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并通过下发《关于批转贯彻落实建立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了相关单位及各乡镇责任,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采取各种措施切实保护耕地。县、乡镇、村居、组、户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二是完善预防机制。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执法监管网络,将土地执法关口前移。全面调整、充实、壮大县、乡两级执法队伍,并在全县270个村(居)委会各聘请一名村(居)干部担任村级国土资源监察信息员,同时开通了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及时监督和举报各类土地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和蔓延。

三是规范建房管理。县国土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的规定》、县政府转发了《关于印发吉安市吉泰走廊城镇农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了农村村民建房管理,按规划从严控制建设用地,严格审查农村村民建房申请条1件,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申报程序。

四是加大巡查力度。建立健全了《吉水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划分了巡查区域和等级,明确了巡查责任,做到土地违法行为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

五是实施造地工程。大力实施“造地增粮富民工程”。近年来,我县完成了白水土岭、乌江大勇等土地开发项目,共新增耕地3162亩,确保了我县耕地占补平衡。

另一方面,以“双违”整治为突破口,严厉打击乱占耕地行为一是强力开展县城“双违”清理整治。针对县城“双违”建筑蔓延的不利局面,新一届县委、县政府到位后,铁心硬手整治“双违”建筑,“双违”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立案查处了文水村十二组、文水村一组、水南背周某等3起非法买卖土地(耕地)案件,追究相关犯罪人员法律责任5人;对参与“双违”的17名公职人员(其中科级干部7名)实行了“三停”(即停职、停薪、停岗);已组织大规模集中强拆行动3次,拆除“双违”建筑7000余M;以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和原有规划监察 大队为基础,通过整合职能,强化力量,重新组建城市规划建设监察 大队,人员由过去的10多人增加至90人,加强日常监管,对顶风违法违规建设的“双违”建筑,发现一起强拆一起,县城“双违”建筑的水电供应均已切断,目前县城“双违”建筑已全部停工。部分“双违”建筑已主动申报,正在接受处理。

二是全力开展道路沿线农民建房清理整治。认真学习传达市委、市政府关于吉泰走廊建设的指示精神,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和具体的整治措施;成立吉泰城镇走廊道路沿线建房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印发关于整治吉泰城镇走廊道路沿线农民乱建房事宜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吉水县府办字[20xx]173号)和《关于切实做好吉泰城镇走廊道路沿线建房清理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吉水县府办字[20xx]175号),全面开展105国道沿线两侧100米范围内农民建房的整治工作,采取逐户调查、宗宗过筛的.办法全面排查。对顶风违法违规建设的实施强拆,先后在文峰、金滩、乌江、醪桥等乡镇拆除违法用地建筑1500余M。目前,我县吉泰城镇走廊道路沿线农民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已得到有效控制。

三是合力开展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加强国土、纪检监察、检察院、公安、法院、林业等部门以及各乡镇的合作,对涉嫌犯罪的乱占耕地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党员干部违法违规用地的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处分建议。依法立案查处了阜田镇李某非法占耕地建大米加工厂等案件并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国土部门联合文峰、醪桥、双村、阜田、乌江等乡镇组织人员雇请机械及时制止和拆除了多起农民非法占耕地建房行为,对重大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及城区、国道两侧乱占滥建行为联合相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进行现场制止和拆除,起到了极大的震慑效果。

二、导致违法占用耕地的主要原因

尽管我县采取了各种措施严厉打击违法乱占耕地行为,但村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仍时有发生,其主要原因:

一是村级规划滞后。尽管农村居住条件有了长足进步,但村级规划工作严重滞后。由于缺乏规划,村民建房选址随意性强,只要满足自身需求,不管是道路两旁的公用地还是耕地,想建房就建,导致建房布局不合理,散乱无序,既不美观又浪费土地,人地矛盾更加尖锐。

二是受峡江水利枢纽库区控制影响严重。一方面,受峡江水利枢纽水淹区范围限制,自20xx年省政府下达了冻结相关区域建房审批文件以来,我县涉及11个乡镇的农民新建、改建住房申请受到制约,得不到审批,造成一些住房困难户、危房住户不惜通过违法手段强行施工。另一方面,由于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为完成上级下达的面积指标不得不把村庄周围的耕地全部划成了基本农田保护区,村内建设预留地少,有些农户住房的确困难,但又无地可批,造成乱占耕地建房。

三是受耕地指标限制。随着农民收入的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一系列惠农政策的落实,新一轮的农村建房热潮已到来,但有些村庄宅基地十分紧缺,只能用耕地,而上级下达给我县每年的耕地指标远远不够解决全县农民建房用地需求,供求矛盾十分突出。

四是执法力量比较薄弱。国土部门垂直管理以后,乡镇一级政府对土地管理缺乏积极性,村干部也因怕得罪人而不敢挑担子,对土地违法行为熟视无睹,听之任之,加之乡镇未设立规划建设管理机构,未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农民建房违法行为基本上是由乡镇国土所负责监管,而乡镇国土所执法人员力量薄弱,一般每个乡所只有2-3名工作人员,又缺乏巡查所需的交通工具,由于辖区面积大,交通条件受限制,乡(镇)每巡查一遍少则一周,多则半月,执法人员往往顾此失彼,疲于奔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县将通过开展一次集中清理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制订一套管理办法加强农民建房管理,采取一系列措施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规范我县农民建房管理工作,切实保护耕地。

(一)集中开展一次清理整治,严惩违法行为以县城“双违”整治取得的明显效果为切入口,要求各乡镇参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集中清理整治县城规划区内违法违规用地和违法违规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相关规定,制定本乡镇的整治方案和处理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大土地巡查力度,务必使全县的土地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面停建,接受处理。同时,我县将对违法用地现象严重地区,选择一批在全县有一定影响的违法占地建房行为,组织力量依法强制拆除和复耕,从而达到极大的震慑作用和警示教育作用。

(二)切实加快乡村布点规划进度,配备规划管理队伍按照“统一规划、相对集中,适度规模,分步实施”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合理集聚、因地制宜,节约用地”的原则,由县住建局牵头对各乡镇乡村建设进行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在乡(镇)设立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充实规划建设队伍力量。

(三)制定吉水县农民建房管理规定,完善农民建房审批程序依照《吉安市吉泰走廊城镇农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吉水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严格保护耕地的规定》,切实加大农民建房管控力度,严格落实“八个禁止”,规范农民建房审批程序,在审查和报批农民建房用地工作中,必须坚持“三到场”和“五公开”的原则,严把审查审核关,对工作人员审查把关不严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组建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强化乡镇监管责任由各乡镇抽调规划、国土、林业等站所工作人员,成立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民建房规划、用地审批、监管职责,乡镇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强化各村(居)委书记、主任职责,从源头上杜绝未批先建、少批多建、批东建西等违法建房行为的发生。乡(镇)政府对本辖区内农民违反规定建房的行为依法予以制止,在乡(镇)、村庄规划区内的,乡(镇)政府依法查处。县政府将农民建房监管及耕地保护工作纳入各乡镇年度工作考核体系进行考核奖惩。对乡(镇)政府不能正确履行职责,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及时制止或制止不力,造成耕地保有量面积减少的或土地管理秩序混乱的乡镇,坚决按照15号令和有关规定追究乡(镇)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五)坚持贯彻“一户一宅”制,大力推进“空心村”整治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计划分解农民建房占用农用地计划指标,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同时,充分运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政策,积极稳妥推进“空心村”整治,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鼓励农民拆旧建新,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原有宅基地,鼓励农民集中连片建房,切实做到节约用地,合理保护耕地。

(六)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建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土部门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案件移送和工作配合机制。由国土部门会同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不定期地开展用地情况的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非法占用耕地行为和乱占滥用土地行为。充分发挥县规划建设监察队伍90人的强大队伍力量,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有力拓展执法手段,整合执法力量,有效打击各类土地违法行为。

(七)合理有效疏导峡江水利枢纽库淹区农民建房,缓解用地矛盾由县峡江水利枢纽工程指挥部根据峡江水利枢纽工程规划,重新确定我县各乡镇具体的淹没界址范围,对新确定的不在淹没界址范围内的农民建房审批,尽快向省政府请示下文予以解冻,通过争取用地计划指标,合理规划引导,有效疏导农民建房需求,解决原冻结区域农民建房困难,缓解用地矛盾。

 

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篇3

为扎实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排查整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科学有序推进耕地保护与土地开发利用工作,不断提高我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动形成保护更加有力、执行更加顺畅、管理更加高效的耕地保护新格局,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扎实做好耕地保护与土地开发利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召开了镇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扎实做好耕地保护与土地开发利用工作的专题会议,制订印发了《镇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进展

按照会议精神,镇政府成立专门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与瑞尔技术公司特派人员密切协作,20xx年9月9日县自然资源局反馈涉及镇乱占耕地建房疑似图斑共199条,截止9月17日下午共核查图斑123条,待核查图斑76条,镇政府自行排摸11处。

二、存在的问题

个别村组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的'认识还有待提升,排查工作还不细致。政策宣传方面还不够广泛,群众参与度不高。日常监管需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排查,摸清底数分类抓。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工作举措、进一步压实责任、形成合力,实行网格化管理,切实查明问题存量。

(二)强化监管,建立台账限期抓。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及时组建成立镇村组农户“四级”监管队伍,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对巡查和排查发现的各类乱占耕地问题,我镇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法律程序,依法依规下发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组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派出所、国土所等部门进行了专项整治,结合增减挂钩工作,对违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进行了大力排摸整顿,并分类建立台账,明确工作进展时限,如期完成问题整治清零。

(三)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常态抓。通过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努力扩大传播范围和受众面,依法办理审批手续,有效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进一步明确违法责任,深刻认识乱占耕地建房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篇4

近年,我县农村村民建房乱搭乱建、乱占耕地、扩大房屋占地的现象愈加严重,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近五年我县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基本情况

经统计,我县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40宗,占用耕地面积18.49亩;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12宗,占用耕地面积18.52亩;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98宗,占用耕地面积27.7亩;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44宗,占用耕地面积18.27亩;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327宗,占用耕地面积22.68亩,从全县情况看,农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也在逐年增加。

二、我县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对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实行防治并举,以防为主,建立以县级自然资源执法部门为首,各镇自然资源管理所为依托的巡查机制,注重事前防范。在坚持定期巡查的基础上,对重点镇,重点村经常查、反复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把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完善举报制度。建立完善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违法案件举报制度,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行为。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违法行为一律立案查处,依法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及时制定遏制机制。20xx年起,为遏制我县村民占用耕地建房行为,根据《清远市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意见》,制定了住宅用电报装的申办条件和程序,凡村民住宅用电报装,应由申请人向当地供电所提出,并交所在镇的社会综合服务中心,由该镇国土所、城建办依法依规提出审核意见。凡审核意见不符合报装条件一律不予报装。自推行此举,有效遏制了我县村民占用耕地建房。

三、存在问题

一是住房需求持续增长。农村人口不断增长,而分配农村宅基地是实行一户一宅,宅基地难以满足农村住房需求。加上经济条件改善,建房攀比之心也随之而来,多占多用土地。

二是拆旧建新难度大。旧村房屋面积小,街巷狭窄,拆除旧屋成本大,极少人选择拆旧建新,而动员整村改造难度大。多数村民选择另选址建新屋,旧屋荒废,造成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数量增加。

三是法律法规观念淡薄。村民普遍认为耕地归自己所有,是属于个人的'私人财产,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使得《土地管理法》所规定的法律法规没有达到应有的实践效果和意义,导致了农民乱占、滥占耕地建房现象的发展和蔓延。

四是耕地产出收益少。农村的耕地收益少,很多村民常年在外务工,耕地远不如以前重要,占用几分或一亩耕地用于建房也变得无关重要。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在耕地上建房后成为宅基地,而宅基地属于私有,在这种小农意识状态下更加加剧了建房占用耕地的趋势。

五是执法力量薄弱,手段有限。现行法律赋予自然资源部门的执法权力和手段十分有限,加上部门执法人员少、处罚手段有限,立案处理周期长,处罚力度有法律上限等,只能对发现的村民建房违法占地建设行为采取发放责停文书和立案查处等书面制止,同时非法占地建筑物建设速度快,等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时,早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再去整改时,违法成本和执法成本都变得相当高,极有可能引发维稳问题,阻力相当大。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加强部门联动协作。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进一步严格农村土地管理执法,加大巡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将土地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同时加大查处力度,公开处理,严厉追究,充分发挥警示作用。

(二)建立有偿使用制度。长期以来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实行无偿使用制度,少占少得好处、多占多得好处、不占白不占。因此建议普遍推行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增强村民土地公有观念,有偿使用的收入又可以促进和壮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经济,减少多占乱占耕地的现象。

(三)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基层农民群众依法用地的法律意识,将土地法制宣传入村到户。同时做好执法力量下沉和人员调整配备工作,强化业务培训和指导监督。

(四)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其适用性和操作性更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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