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党的二十大报告作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部署。我们要深刻理解和全面准确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科学内涵、核心要义和本质要求,对标对表中国式现代化部署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目前,市民政工作存在专项资金量小且不集中、基层服务能力不足、信息系统利用率不高、督办落实政策力度不够、政策创制尚待加强、保障机制不足等问题。对此,市民政部门将着力推进兜底保障体系化、公共服务普惠化、政务服务智慧化、监督管理规范化、权力运行法治化、工作保障机制化,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强市新实践贡献民政力量。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推进兜底保障体系化。聚焦特殊群体,统筹救助资源,在兜牢、兜准、兜好上下功夫,织密编牢兜底保障网,推动民生兜底保障全面提质。一是构建社会救助新格局。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形成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完善老年人、困境儿童、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服务保障制度,确保兜住底、兜好底。加强部门联动,在医疗、住房、教育、就业、救灾等领域开展常态化救助帮扶。二是完善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推进基本生活救助提标、扩围、增效,强化城乡统筹,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三是落实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工作机制。与防止返贫监测机制加强有效衔接,定期与乡村振兴部门开展数据交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四是探索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有效衔接机制。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引导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扶弱济困。
推进公共服务普惠化。完善公共服务体制,推进服务机构转型升级,拓展服务对象,不断增强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推动提升民政领域公共服务水平。一是推动基本殡葬服务普惠化。逐步将基本殡葬服务优惠政策扩大到所有城乡居民,继续对困难群众免费提供基本殡葬服务,大力支持和落实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二是推动养老服务普惠化。以满足失能照护需求为核心,逐步实现为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基本的长期照护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适老化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普惠养老服务。三是推动儿童福利普惠化。积极打造“养、教、康、治+社会工作”于一体的服务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向社会残疾儿童拓展服务。四是推动残疾人福利普惠化。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扩大补贴范围。
推进政务服务智慧化。深化数字赋能, 抓统筹、建平台、优服务,加快推进“互联网+智慧民政”建设,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一是优化整合信息平台。坚持“一盘棋”布局,做好顶层设计,抓好信息归口统筹,推动“金民工程”建设落细落实,实现信息交换共享。二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坚持“一张网”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民政服务”,实现民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就近可办”,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三是打造智能民政服务平台。坚持“一平台”管理,积极构建“智慧养老”、“智慧殡葬”、“智慧救助”等平台,助力民生保障更加精准、社会服务更加便捷。四是建设民政信息数据库。坚持“一体化”运用,建立覆盖民政部门全业务、全要素的数据库,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把握群众需求,监测评估相关风险,做到用数据说话、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
推进监督管理规范化。聚焦重点领域,紧盯关键环节,做实做细日常监管,加强风险源头防控,着力整治突出问题,以深化标本兼治为目标,坚决守住民政领域安全管理底线。一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健全社会组织监管制度,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财务抽查审计及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强化社会组织执法监督,推进社会组织执法能力建设。二是加强殡葬领域监管。加强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强化殡葬用品和服务市场监管,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执法力度和发现问题整改督办力度。三是加强民政服务机构监管。强化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关注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心理及精神状况,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和财产安全。四是加强民政项目资金监管。加强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监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健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防止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残疾人两项补贴等领域出现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不正之风,切实提高民政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推进权力运行法治化。深化法治实践,推进民政领域立法创制,提高执法能力和信息公开水平,夯实权力运行法治化支撑。一是推动部门立法。健全法律法规,如:推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管理等领域制度建设和政策完善,不断提高民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建强法治队伍。加强和充实民政法治队伍,注重法治方面人才的选拔、培养和任用,壮大法治工作力量。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提高民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加强信息公开。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多渠道将民政法律政策、部门职能、办事程序等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向社会公开。四是强化权力监督。建立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通过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形式,确保权力运行规范透明。
推进工作保障机制化。坚持抓队伍、强保障、建机制,确保基层民政力量配备到位、民政事业经费保障到位、民政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一是强化队伍保障。健全民政人才队伍培养机制,加强教育培训、人才引进,提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建设适应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干部队伍。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优化基层民政部门机构编制设置,并通过增设公益性服务工作岗位等方式充实基层服务力量,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完善落实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等措施和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二是强化资金保障。建立健全民政事业费自然增长机制,争取提高财政对民政事业发展的投入比例,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发展。优化彩票公益金支出结构和使用比例,推动各项民政事业均衡发展。坚持集中力量办大事,用好用足各项政策和专项资金,大力支持重点项目、优质项目,强化资金审计、项目绩效评估,推动民政服务设施提档升级。三是强化作风保障。持续推进民政系统党风、政风、行风和作风建设,健全工作督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形成推进工作“有部署、有督查、有考核、有奖惩”闭环管理,确保各项政策执行到位、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汇报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