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法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发布:金刷子公文 时间:2024-01-09 字数:2423字

   

今年以来,在市委坚强领导下,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任务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2024年履职情况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文章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今年以来,参加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13次。将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纳入全市政法工作要点,及时跟进研究管党治党工作。落实政法领域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政法融媒体中心建设,开展“支部书记说反诈”等系列活动,唱响政法主旋律,弘扬社会正能量。

(二)切实传导工作压力。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带头履行政法系统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落实领导干部讲党课、双重组织生活和“三会一课”等制度。2024年11月,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做好新时代稳定工作”为主题,为政法系统干部职工讲党课。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事项一律集体讨论决定。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围绕开展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认真听取意见,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下坚实基础。

(三)狠抓作风纪律建设。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永远吹冲锋号,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严密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廉政教育,组织政法干部观看廉政教育片,切实加强政治教育、党性教育,严明法纪,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

(四)全面服务中心大局。圆满完成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维稳安保任务,扎实开展“大接访”活动,持续推进“揭榜挂帅”化解信访积案,222件信访案件妥善化解。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打掉1个恶势力犯罪团伙。抓实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相关经验做法在省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创新“三微”治理机制、建立平安指数体系,深化“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化解矛盾纠纷6401件,五个“枫桥式工作法”入选省、市先进典型,我市获评平安**创建示范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县(市、区)。

二、存在问题及表现

(一)学习的系统性不强。对照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要求,深刻理解和认识党的创新理论还不够到位,在整体把握、融会贯通上有欠缺。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重要文章精神还有欠缺。对政法工作有关的内容学习多,对其他领域学习不深不透,对中国式现代化、新发展理念、在发展中保障改善民生等相关内容学习有欠缺,不能更好地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政治素养还不够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还不够高,立足全局、着眼大局的高度推动政法事业现代化仍有差距。对做好政法护航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这篇大文章调研和分析还不够,对从深层次防范和化解平安建设中的重大风险缺乏研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效果有待提升。斗争精神还不够强,深入推进反邪教专项斗争的力度还不够大,综合运用教育转化、风险隐患排查和强力打击等方式,常态化打击整治邪教活动的效果有待提升。

(三)自我革命还有不足。对政法队伍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防范工作做得不扎实,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深刻,没有形成全面系统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机制,开展督促提醒还有欠缺,平时与基层政法干部谈心交流还不够深入,政法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还有欠缺。

(四)党建示范引领不突出。抓政法系统党建工作还缺少更加有力有效的抓手,以高质量党建带动政法高质量发展的成效不够突出。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务相比,推动政法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和改革攻坚过程中,激励担当作为机制不够有力,为广大党员干部做示范、树标杆的引领效应不突出。

三、下一步计划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化理论学习,持续巩固发展主题教育成果,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等领域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重要文章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带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传导管党治党压力。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持续推向深入。强化监督检查,通过谈心谈话、党内监督、廉政教育等方式,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加强执法监督,用好政法牵头的联合会商研判机制,聚焦涉法涉诉重点案件,融合各方力量促进实质化解,最大程度上达到“服务实战、突出实用、发挥实效”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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