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开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起步之年,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的重要一年。我局始终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积极与相关部门联动,形成坚强合力,扎实抓全县生态文明建设。
一、工作成效
(一)大气环境质量稳重有升。1-12月份,PM10均值55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比较下降3.51%;PM2.5均值31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下降3.13%;臭氧均值155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比较下降1.9%;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62,较去年同期比较下降0.28%;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84.7%。
(二)水环境质量逐步改善。1-12月份,我县9个市考以上地表水断面水质均值如下:国控断面南淝河达到Ⅳ类,优于考核目标一个类别。省控断面中,长乐河水质均值为Ⅳ类,达到考核目标;店埠河、二十埠河水质均值达到Ⅲ类,优于考核目标一个类别。市控断面中,马桥河、*水质均值为Ⅳ类,达到考核目标;滁河出境断面水质均值为Ⅲ类,达到考核目标;王子城河、小马厂河水质均值为Ⅳ类,未达到Ⅲ类考核目标。截止2024年11月底,我县地表水水质达标率为77.8%,较2022年同期提高了11.1个百分点。
二、工作举措
(一)蓝天保卫战精准发力。一是持续开展扬尘管控。落实扬尘污染防控常态化调度,督促住建、城管等部门对工地扬尘、渣土运输全路面保洁、重点路段重点时段湿法保洁等情况实施跟踪监管。强化三汊河片区扬尘管控,实时对码头湿法作业、搅拌站车辆进出是否冲洗等扬尘污染行为进行监督。二是继续强化秸秆禁烧。认真贯彻《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修订并印发《县秸秆禁烧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履职不力的乡镇及其负责人提请县纪委监委进行问责。三是持续推进废气排放综合整治。依法取缔28家涉气“散乱污”企业,督促4家砖瓦企业完成废气排放提标改造任务,启动2家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的提标改造、1家挥发性有机物集中治理“绿岛”项目的建设。四是开展“三整治一保障”专项行动。印发《县整治餐饮油烟、恶臭异味和噪声扰民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方案》,与相关部门联动,先后解决了132家餐饮油烟污染、234家企业夜间异味、83家工业噪声、82件交通噪声等发生在群众“家门口”的突出环境问题。
(二)碧水攻坚战纵深推进。一是开展汛期污染强度专项整治。对市级交办的南淝河流域汛期污染强度专项行动中发现的49个问题,经过各部门全力整改,现已完成42个问题的整改。二是持续开展滁河流域问题整治。对滁河巡查发现的39个问题,督促乡镇整改。目前已完成33个。三是紧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加快完善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配合县水务部门申请到中央环保资金9706万元,专项用于众兴水库、岱山湖水库的规范化建设。市级反馈我县饮用水水源地1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2个。四是持续开展巢湖蓝藻应急防控。截至11月9日,共出动打捞人员14791人次,打捞藻浆277400立方,处理藻浆275082立方,外运藻泥5075.63吨,打捞船只546船次。今年我县巢湖沿岸未发生蓝藻大面积聚集爆发情况。
(三)净土持久战稳中有进。一是常规性开展土壤污染防控。督促30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完成每年一次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自行监测,监测结果达标。二是持续强化固体废物日常监管。完成561家企业2024年网上申报。印发《县“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启动8家“无废工厂”创建工作,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倾倒、转移、处置。三是持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基本完成市级下达的15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10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11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3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40个巢湖一级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下剩1个行政村待拆迁)。对县水务集团运行的90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季度考核,考核结果合格。启动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厂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10座农村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低于100mg/L进行现场督察,帮助属地找出问题原因,并督促加快整改,目前进水浓度基本达到要求。四是加快推进畜禽养殖问题整改。对市级交办的245家畜禽养殖场环境问题,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定期调度,督促属地乡镇、养殖场(户)积极整改。目前,24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并通过县级和市级验收。五是继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试点。目前,已完成2024年的监测任务、农业面源入户调查、区域小流域高空影像数据,开发了*、玉带河和黑石河河道水质反演模型,已识别出7个重点污染地区,开展重污染负荷区雨季采样及数据分析。正在完善“空、天、地”一体化监测网络和管控平台的建设,即将形成2024年度面源污染调查报告、试点区域污染负荷评估和优先治理清单的编制。
(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有力。一是重点推进国家级警示片反馈问题整改。现代牧业沼液污染环境问题、四方磷复肥公司磷石膏污染问题已通过省级验收;岱山湖环境问题已通过省级验收,验收文件待出。二是扎实开展省级问题整改。省级一季度警示片交办2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今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我县信访举报66件,目前已全部办结;反馈合肥市涉及我县17个问题,其中共性问题8个、个性问题9个,目前已上报整改方案。三是加快市级交办问题的整改。市级大排查大整治立行立改交办问题2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市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交办问题9个,已销号2个。一季度市级警示片交办问题6个,5个问题已销号,剩余元疃镇污水处理厂问题待全县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统一验收后一并销号;二、三季度市级警示片反馈问题5个,目前正在督促整改。
(五)推动环境治理项目工作。一是做好中央资金的申报。完成县水源地项目(一期)中央资金的申报,并获得专项资金9706万元;正在申报县水源地项目(二期)中央资金。帮助和指导中建材、凤凰涂料、方舟九社包装等三家企业申报废气治理中央环保专项资金,目前,中建材1383万元、方舟九社包装47万元、凤凰涂料180万元的资金分配已完成公示。四是做好EOD项目的谋划。目前,县入巢湖小流域面源污染治理与生态产业链融合发展EOD项目的内容已初步形成,暂定投资25亿元,主要是以*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试点工作为基础,以县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重点,实施一批水环境质量项目;以相关产业项目为保障,夯实生态环境治理资金家底,统筹解决生态环境治理资金投入问题。正在启动四方磷复肥公司矿坑生态修复EOD项目谋划,结合县实际情况,拟引进工业地产项目,最终解决该区域的“脏乱差”现象。
三、存在问题
(一)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依然较多。截至11月底,共计受理各类群众投诉1218件,超过了2022年全年1212件信访件总量。其中,11月份较为突出,各类环境信访件高达194件,仅仅撮镇片区夜间异味投诉件近100件。主要原因在于,经开区居民生活区与企业距离较近,部分企业产生的异味虽经收集处理,但是与居民对环境的要求还有差距;循环园的下风向为撮镇,夜间气味难闻,长期未达到解决。
(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压力较大。从大气环境质量方面来看,虽然,今年我县目前大气环境质量较去年有所改善,但是已接近临界点。如果2024年和今后几年,要求PM10、PM2.5和臭氧持续下降,按照我县现状来看,持续下降空间有限,难度很大。从水环境质量方面来看,滁河流域有2条河流不达标,主要原因是该区域为县农作物种植区域,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水收集不全、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秸秆离田等问题是导致河流不达标的主要因素。这就要求县政府在2024年要加大政府资金投入,通过谋划一批水环境治理项目,以便一揽子解决。
四、2025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深入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围绕“十四五”大气环境改善目标,严格落实控煤、控气、控尘、控车、控烧等“五控”措施,继续突出重点抓好扬尘管控、秸秆禁烧;协同控制PM2.5和臭氧污染,继续开展移动源污染防治;深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减排,持续狠抓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实施家具、喷涂、化工等重点行业的废气提标改造。严厉打击涉气“散乱污”企业,全面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确保2024年大气环境质量稳中有升。
(二)继续深入打好打赢碧水保卫战。围绕“十四五”水环境改善目标,进一步加强全县9个地表水断面的实时监控,加大排水大户雨污分流监管,提高城区截污能力,逐步消除南淝河汛期污染强度。启动王子城河、小马厂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实施中小型水库水质稳定达标方案,确保2024年地表水水质达标率稳步提升。继续开展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水源地“清零”行动;加快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期工程,启动二期项目中央环保资金的申报,并尽快组织实施。
(三)继续深入打好打赢净土保卫战。启动循环园30家重点土壤管控企业的土壤和地下水执法监测,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贮存、收集、处置的专项行动,确保土壤生态环境质量可控。围绕县“无废城市”建设要求,逐步推广“无废工厂”创建,完善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链,逐步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四)继续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治理。深入推进*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试点工作,完成区域优先治理清单的编制,初步形成一套科学的治理体系。继续开展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乡镇驻地污水处理厂运行的季度考核,确保满足上级考核要求。继续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日常环境监管,杜绝粪污还田综合利用的二次污染。继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推进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开展黑臭水体的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五)持续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加快2024年11月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17个问题的整改,继续常态化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确保突出环境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以积极的姿态全面迎接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
(六)启动生态环境治理EOD项目申报。继续推进县入巢湖小流域面源污染治理与生态产业链融合发展EOD项目的申报,启动编制单位的招投标。按照县委的要求,积极对接相关单位,启动四方磷复肥矿坑EOD项目的谋划。
(七)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清理。制定“散乱污”企业专项清理方案,在全县范围内认真开展大排查,对能够整改到位的企业,督促整改;对无法整改的企业,实施关闭。
(八)继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抽调精干人员,突出重点加强对循环园、经开区的日常环境监管,严厉打击涉气企业的无组织排放和偷排行为,力争2024年处罚案件有所提升。完善群众信访案件查处,实施闭环管理,逐步降低群众信访投诉件。继续开展“三整治一保障”专项行动,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