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专项巡察工作要求,区委就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近年来,区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等理念,以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对人民根本利益负责的态度,认真谋划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执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等要求,积极主动推动所承担任务的落实,切实担负起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政治责任。
(一)提升政治站位,坚持党政同责。区委坚持党政同责抓环保、一岗双责抓环保,严格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和各部门切实履职,坚持“三管三必须”“谁监管、谁负责”、“谁污染、谁负责”、严格问责追责制度,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环保牵头、部门分工配合、舆论引导、社会参与”的环保工作新机制。
区委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把环保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区委常委会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严格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每月听取一次环保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分析我区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着力改善辖区环境质量,实现了经济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同时,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按照精准、精细、精确治污的要求,明确治理重点,强化治理措施,细化责任主体,完善政策制度,严格考核奖惩,着力解决大气污染突出问题,通过三年的奋力攻坚,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二)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年*月,成立了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分设九个专项指挥部,分别由主管副区长或副县级干部任指挥长。每年研究制定《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督察工作方案》等。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攻坚各阶段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和安排部署。建立督察问题“双交办”制度,区委区政府督查局将大气污染攻坚纳入督查重要事项,根据工作职责对乡办及*个区直部门环境攻坚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将全区划分为1个一级网格,6个二级网格,59个三级网格,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控体系。通过“建账、对账、算账、结账”,对环境攻坚工作进行督导考核、打分排队,实现压力层层传达、链条节节压实、问题精准聚集、攻坚靶向施策。
(三)坚持问题导向,狠抓督察落实。针对中央和省市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逐项拉出问题清单,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整改责任,集中进行攻坚,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短期内能够整改到位的问题,立即组织实施整改,需长期推进的整改项目,明确年度任务目标,制定科学整改规划,紧扣时限节点分步实施、层层推进,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整改。同时,充分发挥督查利剑作用,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让生态环境问题无所遁形,对那些损害生态环境的干部,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确保责任要求到岗到人、责任措施到底到边。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彻底以及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造成严重后果,从重查出、严格问责。
为改善我区空气质量,我们持续发力抓巩固、强化措施抓提升、立足实际抓本质,重点抓了九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狠抓扬尘管控。采用机械人工相结合的轮班制巡回保洁作业模式,全力做好道路清扫保洁,实现“地净”目标。做好主干道、景区周边、重点部位的卫生保洁,提高机械化作业频率,清除垃圾死角。污染天气实施日巡查制度,建立巡查台账,做好应急管控措施。落实建筑工地“三员”管理制度,明确监督员、网格员、管理员职责,量化责任,加强巡查,实施动态管理。对开工的工地要求严格落实6个100%制度和污染天气管控措施,加强施工人员的扬尘污染治理意识。在所有在建工地安装空气监测监控设施,安排专人管理并定时检测维修。二是狠抓工业污染治理。积极开展城区烟尘、粉尘污染治理,对*家产生烟尘、粉尘的单位和个体业主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扎实开展燃煤小锅炉“清零”行动,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实行了行政处罚。三是狠抓燃煤污染治理。开展散煤、煤炭、煤灰销售和散烧点专项治理,对全区经营户建立台账,一律予以取缔。大力推进“双替代”工作,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按照工作流程,入户调查登记,建立台账,完成*户整改任务。夜市餐饮经营商户全部使用清洁燃料。四是狠抓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排查涉VOCs工业企业*余家,已完成*家治理工作;开展汽车维修部、汽车美容店和汽车4S店的钣金喷漆业务专项整治并全部完成工作任务。五是狠抓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对辖区内5家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并通过验收。在重点区域设置了柴油货车尾气检测点,配备*套检测仪器,目前共检测柴油货车*辆,尾气不合格柴油货车*辆,移交公安部门处罚*辆。六是取缔“散乱污”企业。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排查出“散乱污”企业*家,并逐一进行落实,根据企业的不同性质,分别对他们进行关停、整改或取缔。七是狠抓国控站点管理。建立了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牵头主管的空气质量站点管理“一点一测一专班”机构,抽调七人对站点周边进行巡查管控,发现数据异常,立即对周边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站点周边黄土裸露区域植树种草进行覆盖,有效降低PM10指数。加强站点周边餐饮油烟、工地扬尘、道路扬尘治理,促进了站点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好转。八是狠抓秸秆禁烧。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召开会议、张贴标语、悬挂规范性横幅、发放明白纸、宣传单、村广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政策规定、秸秆焚烧的危害等。成立督导组和巡查组深入生产一线,检查指导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帮助基层解决工作当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巡查密度,特别是高速公路沿线严防秸秆禁烧。发挥“蓝天卫士”监控系统作用,安排专人24小时实时监控田间情况,收到疑似烟雾报警提示后,第一时间向所在区域应急分队负责人发送短信,同时电话通知其及时赶往现场进行处理。九是狠抓污染天气管控措施。提高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有效控制、减少或消除污染天气条件下的风险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同时加强行业督导督查,切实落实好牵头责任。紧紧围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各项措施,从工业减排、机动车减排、扬尘源减排、严禁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严禁露天烧烤等方面严格落实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各项措施,特别是对辖区3家工业企业,按照黄橙红三级预警管控措施进行不同预警调度,杜绝“一刀切”,得到了企业的理解和支持。对减少大气污染起到了一定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们坚持久久为功、从严从实抓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把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体现到环保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政治站位有待提升,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方面抓的不够紧,学习理解不系统不深入,理论与实际脱节。区委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但安排的学习时间短,形式单一,大多是根据上级要求进行,方法比较单调,往往是传达文件、读读报告,“照本宣科”,没有真正学懂弄通做实,在深入思考、融会贯通方面下功夫不够;存在应付思想,满足于完成学习任务,很多同志不是主动学而是被动学,缺乏深层次互动和思想交流,导致政治理论学习效果不明显;对理论学习缺乏系统性,没有真正结合工作实践进行深入思考,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紧密,想问题做事情缺乏政治高度,比如柳池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没有站在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角度对柳池水源地周边环境问题进行坚决整改。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内容少,侧重于听汇报、学理论,安排部署工作不具体、不细化、不及时,没有真正做到深学、细照、笃行。区委领导班子没有真正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和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担心严格的环境保护影响经济增长。
二是统筹推进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上抓的不够实。环保攻坚与其他工作统筹谋划的少,比如大气污染防治和黄河湿地保护、整治大棚房、实施乡村振兴方面。区委在推动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监管长效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方面还存在缺位现象。比如天河农庄、可望庄园等三处大棚房在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压力大、任务重、困难多。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和乡村,环保能力不足,环境管理粗放,“土小”企业和小作坊较多,一些污染企业退城进郊,隐入乡村农舍,给乡村大气污染防治带来困难。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个别职能部门有方案、没措施,有部署、没落实,导致许多工作流于形式,难以取得实质性环境效果。城乡结合部和农村治理难度大。城乡结合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问题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开柳路年久失修、部分乡村道路建设滞后,造成公路扬尘根治困难;个别农村地区污水横流、粪臭难闻、垃圾遍地。今年以来,我区大面积拆除违建,加上四个拆迁工地清零,渣土车清运等,造成空气中pm10含量较大,空气质量良改善成效不大。
三是狠抓工作推进和责任落实上力度不够。一些单位和个人环保意识薄弱,环保工作整体比较粗放,环保不作为、不到位的现象较多,环保监管矛盾大。同时,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情况仍然突出,相关责任部门畏难松懈、推诿扯皮情况并存,散煤治理、扬尘管控、油气回收、秸秆焚烧等工作常常进展缓慢,治理压力尚未完全传递到有关部门。目前,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软硬件设施装备完成的时间较紧,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领导核心,其权威性和指挥力完全发挥出来还需要进一步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经验教训认真的总结和改进,才能不断增强力量。同时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环境保护职责和“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的要求,各乡办的内部各职能部门应该承担相应职能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监督职责,在分管行业内部开展环境保护监督工作。但在各乡办的机构编制文件内并没有明确各职能部门的相应职责,导致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协调难度较大。
四是环境治理问题仍有较大压力。在餐饮油烟管理上,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缺乏信息沟通及有效的联合监管机制,餐饮油烟处理设施安装不到位、甚至通过排风扇直排的问题较多,夜市和小吃街在油烟管理上还处于低水平,对市空气质量影响较大。城乡结合部和农村治理难度大。城乡结合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问题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开柳路年久失修、部分乡村道路建设滞后,造成公路扬尘根治困难;个别农村地区污水横流、粪臭难闻、垃圾遍地。
五是基础环保能力建设有待加强。环境攻坚办人员缺乏,做为区环境攻坚战指挥部,目前仅从区农业农村局、城管局、征收办抽调*名同志和*名公益岗位人员,目前只能应对日常报表调度、督办催促上报工作。环保工作人员未按编制安排到位,人力物力不堪重负。
六是环境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体系还未发挥应有的作用。一长三员四级网络表虽已上报国家、省、市。但基本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发挥作用,网格员未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不可能有较高业务素质和责任心,在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中还没有形成合力。
七是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够强。我区多次召开工业企业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多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狠抓企业环保责任落实,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有个别企业缺乏清醒认识,主动意识不强,追求生产效益多于环境保护投入;个别企业环保技术较为落后,处理效果不稳定,缺少以先进的治污技术推动企业绿色发展的意识。
八是基层环境监管的权与责不相对称。按新《环境保护法》、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重点在县以上政府职能部门,乡办仅仅是协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但在目前“属地管理责任”的机制体制要求下,乡办实际承担的是监督管理的职责,但在监督管理过程中,没有执法权,对生产经营单位没有制约手段,导致监督管理不到位,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不能得到很好的落实。
九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成为“重灾区”。存在辖区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发展不平衡现象,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大部分区域,还存在诸多的问题。干部环保管理意识、群众环保参与意识和环保维权意识,以及企业环保守法意识都较城区薄弱。环保基础建设缺乏,道路建设、绿化硬化和保洁维护水平低;区域广大,监管力量薄弱,容易形成“小散乱污”聚集洼地。还存在小型企业多,污染防治水平低、管理不到位等情况。
十是执法能力和管理手段偏低。环境监管能力薄弱,人员配备、业务水平和执法装备与所承担的环境监管职能不相适应。执法人员管理手段单一,部分工地、企业、汽修和饭店在当前环保高压态势下以停代改,有问题一停了之,逃脱整改和检查,整改进展缓慢,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埋下了反弹隐患;有时候决策和措施操之过急,没有留出实施的空间和时间;一些工作推进为完成任务而完成任务,无担当、怕追责,脱离了改善环境质量的工作目标。
三、下步工作整改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区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拉高工作标杆,真正举一反三,自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梳理排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中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问题,积极构建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以巡查整改的新成效推进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现新突破。
(一)强化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环保工作决策部署上来,坚持抓生态建设就是讲政治、就是抓民生福祉、就是抓高质量发展,就是抓长远、抓可持续,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抓生态建设,特别是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环保工作会议,切实将大气污染防治和专项巡查问题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坚持抓发展必须抓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把环保贯穿到工作的各个方面。落实区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质量负总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有关部门严格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合力。
(二)盯紧重点环节,持续推进问题整改。一是提升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成效。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查处辖区内工业企业、项目监管对象违规行为,坚决杜绝一刀切。继续保持治理“散乱污”企业的高压态势,认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所在属地乡办“散乱污”企业治理情况进行排名,发现一个、曝光一个、取缔一个、问责一个。专项指挥部及区委、区政府督查局对暗访发现“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不到位的,一律倒查责任,严肃处理,确保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二是提升扬尘污染专项治理成效。围绕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城市精细化管理不够等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切实遏止扬尘污染问题。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街长制”、“路长制”等要求,实行“以克论净”。重点做好对扬尘污染较重的路段湿扫和洒水,重点区域多层建筑架设喷雾装置,抑尘降尘。高标准落实城市清洁大行动有关要求,坚持做实做细,进行彻底的清洁。严厉打击黑加油站、黑加油车、黑渣土车、超标柴油货车。三是提升面源污染专项治理成效。认真做好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治理,对城区夜市和地摊油烟污染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居民小区、餐饮饭店的油烟污染治理设施开展维护工作,确保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坚决做好秸秆、垃圾禁烧工作。从重点季节、重点时段管控转为全年、全天候管控,及早发现、及时处理。落实好属地责任,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及时发现、处置垃圾、秸秆焚烧问题。四是扎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严格落实提高空气检测国控站点“一点一策一专班”制度。建立健全更加准确完整的预警发布、指令下达、响应反馈机制,确保应急措施及时启动见效;充分发挥各部门现有在线监测监控平台作用,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污染源管控,有针对性地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管控精度和效率。
(三)强化督导检查,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区委、区政府将督察整改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全区重点工作大督查范围,区委区政府督察局按目标任务完成时间节点定期开展精准督导和专项检查。各专项指挥部按照责任分工,定期对分管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开展,督促问题整改。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奖惩体系,坚持奖优罚劣,对失职失责的严肃追责问责。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考核,对大幅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成效明显的责任部门以及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后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诫勉,纳入年度考核,对不合格的实施问责。
(四)强化工作体系,健全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体系、监测监管体系、政策法规体系、治理推进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完善执法联动和督察整改机制,逐级压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提升监管能力,有效解决推动工作不严不细、压力层层衰减、落实不深不实等问题。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全社会大气污染防治意识,引导各界正确理解、积极支持和主动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共同履行减排责任。筛选曝光典型案件,强化警示教育效果,在全社会形成有力震慑;整改进展情况及时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及时把握研判舆情,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形成正面舆论合力,共同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