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总结汇报

发布:金刷子公文 时间:2024-01-28 字数:3026字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我省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民族团结促进乡村振兴为抓手,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始终,通过组织引领,创新“民族团结+”模式,在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上齐发力,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奏响了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的动人乐章。

一、“民族团结进步+产业振兴”凝聚发展力量

我市自始至终坚持在产业发展过程中紧紧抓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积极探索“民族团结进步+产业”的发展新模式,将发展特色农业与民族团结、乡村振兴等工作结合起来,坚持“输血”与“造血”双向发力,推动民族团结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引领全市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立足当地资源,发展特色产业。*村结合当地资源禀赋,以鲜食葡萄特色产业为基础,不断拓展“农家乐+乡村旅游”外围链条,构建“葡萄种植+农家乐+现代化产业园区”的“产业+N”新业态。2024年,该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万元。*村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道路上不断奋进,以优势特色产业引领农业提质增效,成为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引领产业发展、产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典型缩影,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动体现。

(二)打造农业品牌,引领高质量发展。我市立足区位、生态、民族三大传统优势,始终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围绕农业品牌化发展思路,聚焦增加农民收入,积极发展特色种植,打造了红梨、玫瑰、葡萄等一批叫得响、记得住、具有当地特色的绿色农业品牌,推动当地经济实现飞速发展,促进各族人民手足相亲、守望相助。

二、“民族团结进步+人才振兴”挖掘力量源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发展靠人才,民族振兴靠人才。”我市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切实发挥人才聚合效应,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动力,不断提升各族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在人才队伍上做文章。首先,强化工作领导。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指挥长,市级分管领导为副指挥长,*个市直部门及9个街道为责任单位的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工作指挥部,搭建起了市、街道、村(社区)、楼栋(村组)四级联动,部门协同、大党委联合、“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整合层层呼应的立体化工作网络。其次,民族工作部门在全市*个街道配备统战民宗专干,确定村(社区)信息员、网格员,形成市、街道、村(社区)三级层层推进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最后,不断壮大社会组织民族工作队伍。我市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协会,不断培育壮大社会组织及各类文化符号传承个人代表,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在培训教育上下功夫。一方面,我市把宣传教育作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的基础性和先导性工作,以多元化形式开展专题学习,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和群众教育,积极营造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另一方面,我市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特色教育活动有效结合,制定《*市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市各族互嵌式发展计划》《*市旅游促进各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等政策文件,组织各族人民常态化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的民族交流文化活动,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三、“民族团结进步+文化振兴”孕育文明之花

我市在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和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的基础上,充分挖掘、传承、保护民族文化,积极开展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增强各民族文化认同,聚力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一)丰富公共文化服务载体。我市高位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坚持“多元一体,和谐发展”的创建宗旨,实施“五个100”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程,搭建企业、机关、村(社区)、学校、社会组织“五大创建联盟”,以“一抓五促”为目标,实施“一廊两带三群四楼”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扩宽各民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的载体,创造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社会条件,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

(二)积极推进文明乡风建设。我市以“弘扬好家风,传承好家训”为主题,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活动,通过开展道德模范、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最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等系列评选活动,树榜样、抓典型,营造崇尚模范、争做先进的浓厚氛围。我市用实际行动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进一步凝聚全市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市委、市政府始终以“民族团结一家亲”为抓手,坚持“一条心”交往交流交融,围绕“民族团结,守望相助”的新时代发展主题,传播推广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我市草铺街道水井湾村被列为省、市苗族文化保护区,苗族芦笙舞和苗族传统手工刺绣、服饰制作被收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022年,我市成功入选全国“2022中国文化建设百佳县市”榜单(全省唯一入榜的县域城市)。

四、“民族团结进步+生态振兴”打造绿色名片

我市立足区位优势、自然资源、风俗民情等实际情况,始终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根本方向,着力推进新时代“民族团结+生态振兴”新模式,积极探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助推生态振兴的新路径。

(一)推进秀美乡村建设。落实生态优先发展战略,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支撑点。一方面,立足重点抓配套。我市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十百千万”工程项目,投入专项资金*亿元,实施美丽生态振兴项目,成功入选“全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另一方面,立足特色抓示范。我市立足不同少数民族的资源禀赋,打造了少数民族村寨,有效带动当地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二)打造生态环境样板。在生态振兴路上,我市坚持统一设计、整体规划,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深入持久开展“十进”创建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与文明城市创建、爱国卫生运动、乡村振兴等工作深度融合,在营造示范点创建氛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我市已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个、“省生态乡镇”*个、“*市生态村”*个,涉农行政村全部创建成为市级生态村,率先在全市完成了市级生态村创建工作。

五、“民族团结进步+组织振兴”彰显制度优势

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中坚持融合共创。我市采用“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力量,汇聚党员干部、市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力量,推动形成民族团结进步与文明典范城市交融共创。

(一)将民族事务纳入社会治理格局。以推进“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融合为契机,强化党建引领,夯实基层治理根基,注重把组织优势转化为乡村治理效能,推动形成“党建+群团”组织治理格局,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互为动力、齐头并进。

(二)积极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将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宣传内容纳入“七五”法治教育规划,依托全市*个村(社区)设立的线下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以集中宣传、知识竞赛等方式开展普法活动,建成市级“法治街道”*个,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个、法治主题公园(广场)观摩点*个、法律“六进”示范点*个、法治文化示范点*个、法治企业*家。

(三)注重构建民族工作网络。我市按照“系统互联、数据共享、优势互补”原则,明确“构建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共建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维护平安稳定的和谐家园”工作目标,将民族工作纳入网格管理,实行精准化服务,不断提升民族团结示范工作效能,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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