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2024年民营经济发展大会上的讲话

发布:金刷子公文 时间:2024-02-18 字数:6691字

改革开放彻底改变了民营经济的生存命运,民营经济根本改变了中国经济的发展面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也是县委、县政府的一贯追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务必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两个支持”“一个构建”等一系列新经济思想、中央《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关于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方针政策以及省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相关精神内涵,坚持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与政府引导作用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保护权益、优化环境等实实在在的举措,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力争到2025年全县民营企业发展达到家,实现总产值亿元。 本文来自https://www.jinshuazi.cn

(一)狠抓政策落实,有效降低民营企业经营成本

企业综合成本较高、盈利空间缩减,是当前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之一,如何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是各级高度关注的问题。据《2023年全国企业负担调查评价报告》显示,有70%以上的企业呼吁减轻税负成本,60%以上的企业呼吁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50%以上的企业呼吁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物流成本,数据与市上的调研结果和我县的县情基本吻合,充分说明这是当下极为普遍的一个现象。近年来,我县坚持紧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民营企业减负政策,深入开展降成本行动,连续三年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排查,每年减轻企业和社会非税负担4402.07万元,累计为市场主体减税29454万元。但是,目前我县上工业和限上服务业企业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成本仍分别高于全省x元、x元。为此,接下来我们务必要在“降低民营企业经营成本”方面,再下真功夫、再出实举措。

一要做好政策“加法”。近年来,县里设立了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应急转贷资金、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和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在降成本方面发挥了很好作用。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实行本土民营企业新增投资同等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引导民营经济参与国资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民营优势企业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联合。通过出台一系列新的、更贴合企业需求的优惠扶持措施,为企业降低成本提供政策空间。二要做好税收“减法”。坚决做到收费目录清单以外的事项一律不得收费。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税收减免政策,避免因不当征税导致正常运行的企业停摆。大力推行民企电价改革,参照周边地区民营企业电价和国网加大降费力度。阶段性降低相关社会保险费率,2022年至2024年,将失业保险费率从1.5%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1%降至0.7%、个人缴费比例由0.5%降至0.3%,将生育保险费率从0.5%降至0.3%。三要做好效果“乘法”。中央和省市相继出台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优惠扶持政策。要善于从中挖掘政策红利,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商事制度、土地出让制度、配电业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发挥好降成本的联动效应,顺势破解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确保各类企业都能平等享受政策红利,通过企业和政府联动配合、协同作战切实帮助民营企业降本增效。

(二)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营企业转型外在动力

“春江水暖鸭先知”,企业和企业家对营商环境的感知最敏锐,也最深刻。作为企业赖以生存发展的生命线,营商环境好,已有企业才能留得住、发展得好,外来企业才会想进来创业兴业,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才能得到充分涌流。一直以来,县委、县政府都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主要抓手,推出了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服务绿卡”,开通了提速办理“绿色通道”等,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以纵深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为重点,突出优化“三个环境”,带动形成政府、企业、市场、社会整体联动、良性互动新格局。

一要着力优化政务环境。坚持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引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权力运行,对行政权力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动态调整。要充分发挥县行政审批局“窗口”作用,推进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一次办”“马上办”和“3550限时办”等系列改革举措,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路”,以政务服务的简便高效换取企业的突破发展。要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认真履行政府与企业签订的合法协议合同,稳妥有序化解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坚决防止“新官不理旧账”。

二要着力优化市场环境。做到精准对接省、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采取“策”“一事一议”等方式,探索制定涉及土地、税收、厂房、物流、用工等方面个性化优惠政策。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确保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等各方面享受平等待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三)破解融资难题,强化民营企业发展金融支撑。

去年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到,尽管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稳中有变,变中有忧,外部环境复杂严峻,内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金融机构风险点不断增多,金融风险管控趋紧,这些都给民营经济融资问题带来了更大挑战。目前,全县银行业贷款余额中民营企业贷款占比达到x%,分别高于全省、全市xx百分点。但也要看到,民营企业贷款占比与民营经济的地位作用还很不匹配。为进一步增强民营企业的融资可得性、可及性,加快破解融资难融资贵这一老生常谈的难题,在促进我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要进一步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前不久,央行会同国家有关部门,推出了信贷、债券、股权“三支箭”的政策组合,支持民营企业拓宽融资途径。广大民营企业要抓住这些政策利好,主动与金融机构对接、争取信贷支持,积极发展债券融资、股权融资,不断拓宽融资途径。我们也一直鼓励各大银行、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将县财政性资金存款与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情况挂钩,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给予激励奖补。县政府将各大银行每年对民营企业增加贷款的比例和贷款额度作为政府支持银行的重要依据,作为政府部门选择与银行合作的前提。同时鼓励支持各大银行积极拓展贷款渠道,扩大质押范围,将应收帐款、库存商品、股权等纳入抵押、质押范围,积极争取延长贷款期限。二要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体系。民营企业大都是轻资产、缺担保、无抵押的中小企业,针对这一实际,要提高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在银行考核中的权重,切实解决不敢贷、不愿贷的问题。支持民营企业通过上市、发债、资产证券化和各类投资基金扩大融资,对有股权质押平仓风险的民营企业采取特殊帮扶措施,避免发生企业所有权转移等问题。要发挥财政增信撬动作用,规范金融机构信贷行为,对于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不能随意简单地抽贷、断贷,而要千方百计给予支持。要建立完善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对金融机构为企业放贷给予风险补偿;要搭建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信息互通平台,鼓励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合同向中标民营企业提供无抵押担保的融资服务;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建立应急转贷资金池。按照“政府统筹、部门把关、银行参与、企业自愿”原则,将县内民营企业按业态、分行业组成经济联合体,联合体内企业实行互为担保、联名担保,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三要进一步研究组建政策性救助基金。对符合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方向、本身基本面良好、有前景的,只因外部环境变化或政策原因,导致一时陷入流动性危机的民营企业进行必要财务救助。通过自筹资金组建政策性救助基金,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在严格防止违规举债、严格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前提下,帮助县域内产业龙头、就业大户、新兴行业等关键行业重点领域民营企业困。同时要高度重视三角债问题,纠正一些部门、企业利用优势地位以大欺小、拖欠民营企业款项的行为。

(四)保护企业权益,稳定民营企业安心创业预期

“新时代民营企业再出发”课题组在《改革内参》撰文指出,当前有57.1%的企业家认为民营企业地位不平等,有49.2%的企业家认为企业家缺乏安全感。这是当前一个棘手而又普遍存在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曾说,“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作为自己人、一家人,县委、县政府一定会以贯之坚持“保财产、护权益”,全力以赴为民营企业鼓劲撑腰,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免除大家对财产权、自主经营权等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的后顾之忧,使民营企业创新创业的热情得以充分激发,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健康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民营企业合法经营权益,要做到四点。

一要公平公正,确保权益保护一视同仁。对民营企业要与对国有企业一样,对中小企业要与对大企业一样,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坚持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反对歧视和偏见。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平等使用各种生产要素。依法处理民营企业与其他市场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在需要企业家协助调查时,既要查清问题,也要保障企业家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对一些民营企业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一些经营不规范问题,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不盲目翻旧账,严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从旧兼从轻等原则,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二要应保尽保,确保权益保护全面兼顾。既要保护民营企业的物权、债权,又要保护知识产权、自主经营权及其他各种无形财产权;既要保护实体经济,又要保护虚拟经济;既要保护大型企业,又要保护中小型企业;既要保护本地企业,又要保护外地企业;既要保护民营企业,又要保护民营企业家和从业人员。除此之外,要用好全省统一企业维权服务平台,建立完善企业合法权益受损补偿救济机制。鼓励民营企业按照法律法规筹建民间商会,严格落实民企维权服务联系制度,着力解决企业和对口服务部门之间“最后一公里”问题。三要有时有序,确保权益保护及时高效。政法机关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依法及时妥善处置涉及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采取强制措施的案件,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法院在审理涉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案件时,应当尽可能减轻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诉累,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使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尽早摆脱诉讼纠缠,尽快发展壮大,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建构良好的法治环境。属地政府要依法及时处理涉企征地拆迁中漫天要价、阻扰施工等问题,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要求企业停工停产或随意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措施限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随意实施检查和罚款。

(五)廓清关系边界,构建“亲上加清”新型政商关系

“民无商不活,国无商不兴”。经济社会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政商关系,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政府与企业家关系的新定义:既相互依存,又职责各异,有底线、有距离,在双方厘清边界、各司其职的基础上相向而行、鼎力协作。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坚持贯彻习总书记的这一要求,以“亲”“清”为切入点,积极转换角色,当好“店小二”,构建了新型政商关系。一是亲服务,用“暖心”促进发展。我们始终把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创新了全员服务机制、建立民企服务中心、实施民营企业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等,为企业提供各种‘暖心’服务,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2016年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县民营企业申报使用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管理办法》,为3个民企项目争取专项建设基金7800万元。二是清界限,用“规矩”树起屏障。我们一贯强调“监督就是保护,严管才是厚爱”,着力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落实部门主体责任,采取问诊企业、部门等方式面对面听取干部廉洁从税、依法行政、纳税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对涉企部门、干部做到常提醒、常教育、常警示、常监督,通过正面引导、反向警示在干部群众树立起“规矩”意识,保障干部在服务企业过程中,做到“亲”不逾矩、“清”不远疏。三是强监管,用“严惩”保障生态。采取专项巡察和整体巡察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和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深度廉政“体检”,推动政府专项资金领域的权力制衡机制建设。统筹安监、食药工质、人社、税务、人行等建立“红黑名单”制度,着力构建了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全面推广“双随机公开”监管方式,建立健全“一单两库一细则”,实行职能部门联动执法。近年来,累计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80余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45561户,约谈企业负责人27名,查处各类违章违法典型案件138件。在全县营造了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廉洁氛围。

对于这项工作,下一步我们还要朝着以下两个方向延伸,一是推动党群组织向民营企业延伸,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党在新形势下的基层工作覆盖面,不断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有效增强民营企业家及广大民营企业职工群众的归属感,充分发挥党群组织对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促进作用。二是将民营经济考评责任进行延伸。将贯彻落实支持民企发展政策措施情况及效果纳入对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督查考核内容,对落实效果好的给予奖励,对落实不到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并限期整改到位。

习总书记一直强调:“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广大领导干部一定要深刻把握这一点,既不能把民营企业当钱袋子,想潇洒了就让他们来买单,也要防止被企业灌迷魂汤,丧失原则。“清”就是公是公,私是私,把为企业服务和个人关系分清楚,不要搞得亲亲密密、卿卿我我,不要兄弟相称、江湖气十足。通过建立失职、失误、失信等问题追责惩罚机制,推进政企双方职守信;细化政商交往负面清单,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推进清廉政府建设,目前已初步形成了领导干部和民营企业家之间交往有道、公私分明,廉洁互信、相敬如宾,各尽其责、共谋发展的良好格局。

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最大主体。民营经济作为国家经济架构的重要一环,作为改革发展的重要组成力量,作为我县经济体量的重要支撑,如何使民营经济更加健康有序发展,助推我县迈入高速优质超常规发展轨道?如何帮助民营企业融化市场的“冰山”、削平融资的“高山”、闯过转型的“火山”?如何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创造活力充分迸发?这既要依靠政府,更要依靠广大民营企业家。在此我对在座的民营企业家们提几点期望。

一要坚守正道。要坚定立场,鲜明政治站位,深入贯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培育新时代民营企业。坚持守法经营,不走歪路邪路。面对社会上涌现出的山头主义、关系主义、圈子主义、钱权交易等不正之风,要保持高度警惕,自觉拉开距离。对于偷税漏税、走私贩私、制假售假等一系列违法现象,要坚决抵制。切实做到守法遵法,自觉成为新型政商关系的建设者。

二要保持定力。要清醒的认识到经济全球化浪潮下,不仅国际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国内地区也存在经济发展水平迥异的现状。我们的民营企业围绕发展这个核心命题,坚定不移、持续发力。同时,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正处于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时期,我们的民营企业家要有担当意识,要立足县情,谋利桑梓,要思考作为承担XX县域经济发展职责的重要一环,企业和企业家应承载的社会责任。

三要勇于创新。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我们的民营经济要在百花齐放的经济发展大背景下抢占身位,就要摆脱“丘区”意识,不拘于县域,滞于眼前。要立足现代化建设、着力培育工匠精神、追求差异化竞争、不断培育吸纳创新人才,提高经营能力、管理水平,树立创新观念,提高创新能力,推进创新布局。

四要艰苦奋斗。艰难困苦、玉汝于成。从历史上看,民营经济的发展既离不开改革开放的宏伟浪潮,也离不开老一辈民营企业家的筚路蓝缕、开山凿路。面对日新月异的市场形势与竞争关系,如何保持住民营经济的发展势头,培育长期持续的发展动能,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顺势而为、乘势而上,这要求我们新一代的民营企业家不忘初心,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的历史精神。

各位企业家、同志们,困难与机遇同在,希望与挑战并存。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省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政企同向、干群同心,同舟共济,砥砺前行,撸起袖子加油干,奋力开创我县民营经济发展新局面,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