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推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县主题教育活动相关要求,县审计局对县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向县工信局了解了我县民营经济发展状况,到5个民营企业进行了实地考察,到9个部门单位进行了解座谈,主要从促进民营企业降本减负、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支持壮大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等方面深入了解了我县民营经济发展的情况及所存在的困难、问题,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民营经济运行情况
2023年,全县实现民营经济增加值233.3亿元,同比增长8.7%,占GDP的比重为90.5%;第一、二、三产业民营经济分别实现增加值25.95亿元、92.48亿元和74.8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9%、9.4%和9.9%。民营工业实现增加值41.99亿元,同比增长9.7%。完成民间投资58.2亿元,同比增长35.9%,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到55.1%。
2023年1—9月,全县实现民营经济增加值74.39亿元,同比增长8.9%。民营工业实现增加值17.52亿元,同比增长11.7%。截至9月末,全县现有民营企业5513户(其中,今年新增394户);实现民间投资42.99亿元,同比增长50.4%,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到91.1%;社销零85.22亿元,同比增长11.3%;实现民营经济纳税5.09亿元,同比增长1.4%。
二、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促进民营企业降本减负方面
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截至2023年底,县涉及2个县属国有企业拖欠93个民营企业的97笔账款共计7124.55万元。2个县属国有企业均制定了具体的“清偿”计划,落实了清偿责任主体,逐一分析了拖欠账款形成原因,初步形成了整改措施。截至2023年9月底,2个县属国有企业已清偿3979.52万元,还剩3448.03万元已制定了清偿计划,清偿率51.90%。
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主要原因:一是部分有资金来源的项目,由于我县扶贫攻坚、污染防治等财政投入大,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导致拖欠;二是部分单位项目管理不到位,有的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长时间不提交竣工结算资料办理竣工结算,导致拖欠;三是政府相关部门单位拖欠国有企业资金,导致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四是国有企业自身资金不足,且在企业融资困难的情况下实施项目,导致拖欠;五是个别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涉及经济纠纷长期未决,导致拖欠。
严禁违规向民营企业收费。
县财政局根据上级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3张目录清单为依据,公布在我县执收的收费项目并动态更新。在中央、省出台新的收费政策后,及时通知执收部门严格按照上级文件执行,并在5个工作日内修订目录,在部门网站和收费场所公示;2023年9月,县财政局联合县发改局印发了2023年度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等3个目录清单。目前,我县实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23项,较2022年减少1项。2023年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项目为11项。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清单项目17项,较2022年减少2项;严格落实国家、省加快推进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各项政策,严格执行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2023年9月,我县开展了向民营企业收费清理规范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工作,未发现有违规向民营企业收费的情况。
对涉企保证金进行清理。
2024年上半年,县各行政主管部门对照《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开展了涉企保证金自查自纠,根据各主管部门上报县财政局的自查情况表反映,均依法依规设立相关保证金,无任何变相设立保证金的现象,无擅自提高收取标准的行为。如:各单位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23〕49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文件要求,工程质量保证金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中预留;政务服务中心为积极响应国家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今年初,对企业操作错误出现的系统异常保证金、手工缴费保证金开展专项清退工作,将相关企业名单和通知发布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告知企业尽快办理退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涉及的建设工程固定价比选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等涉企保证金项目,均通过“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报名系统缴纳,在项目开标结束后法定期限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项目完工验收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
2023年12月,县审计局组成审计组,对县国土局、发改局、交通局、财政局、人社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信委、商务局、旅游局等9个部门开展了涉企保证金清理情况调查。截至2022年11月底,县国土局等9个部门涉企保证金账面余额9023.99万元。其中:国土局各项保证金合计1397.10万元(履约保证金142.53万元、地质环境保证金408.85万元、耕地复垦保证金815.72万元),发改委投标保证金5.93万元,交通局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2431.71万元,财政局灾后重建项目履约保证金73.88万元,人社局民工工资保证金1133.92万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等1004.72万元,经信委、商务局、旅游局无涉企保证金。
调查发现:县国土局收取耕地复垦保证金815.72万元不属于《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范围,应进行清退。2023年2月,县自然资源局退还了企业复垦保证金11.21万元。其余复垦保证金804.51万元,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的要求,县自然资源局正在联系土地复垦义务人,及时到与该局约定的银行开立“土地复垦费用专门账户”,账户开立好后,该局将已缴的复垦保证金转入专门账户,专项用于土地复垦义务人土地复垦费用支出。
落实就业创业财政扶持政策。
(1)丰富载体,倾力帮扶就业。一是建立用工信息周报、月报定期发布制度,县就业服务中心打造了全县求职人员的长期服务平台,截止2023年10月中旬,已发布就业岗位信息550余条,提供就业岗位4220个。二是搭建招聘活动平台。依托驻外劳务办和农民工服务站,构建县、镇(乡)、村、驻外农民工服务站四级劳务输出对接协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内外互通的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三是“面对面”交流平台解难。采取分人群召开座谈会、分类别举办对接活动等方式,引导企业深入镇乡与群众“面对面”;通过小型招聘会、“见面会”等方式,促进求职人员与企业达成就业意向,2023年成功为鸿星尔克、翰彬霖、铁康食品公司等企业宣传动员590余人务工,有效缓解本地民营企业招工难、农民工就近就业难的问题。
(2)强化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一是定向培训送岗。对拟转移劳动力、贫困家庭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开展上岗就业技能培训。通过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等方式,县定点培训学校与县部分鞋服民营企业达成协议,积极参与企业工人技能培训。二是创新培训多样。开展具有导向性、订单式、储备式的技能培训,各定点培训机构把培训班直接办到镇乡、村、社区,就地就近方便群众参加技能培训,今年已进行职业技能培训7203人,品牌培训390人,扶贫专班培训590人。三是创业培训提能。广泛组织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青年劳动者参加培训,为学员提供创业指导、项目论证、决策参考等服务,帮助其自主创业、联合创业。今年已完成创业培训813人。
(3)突出重点群体,落实就业扶持。一是全面实施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开展见习工作,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重点关注城乡困难家庭、残疾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全县共扶持5名大学生成功创业,发放创业补贴5万元。二是继续完善就业援助政策体系,全面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开发公益性岗位1088个,实现公益岗位兜底过度安置就业。三是为减轻创业者和小微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支持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为92户创业者提供787万元的财政贴息的创业担保贷款。四是加大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扶持力度,积极扶持大龄、残疾、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群体就业,落实就业扶持政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降低民营企业经营成本。
减轻税费成本。我县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大幅降低民企经营成本。根据县税务局最新测算,我县2023年新增减税降费政策预计减降规模达到1.83亿元。上半年,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共计减免税费1.81亿元,2023年主要减税降费新政及翘尾政策新增减税5531万元,包括:2023年新出台的减税政策1791万元(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新增减税931万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新增减税289万元,深化增值税改革新增减税540万元,其他新出台减税政策新增减税1万元),2022年到期后在2023年延续的减税政策29万元;2022年减税政策在2023年的翘尾减税3744万元。全县企业增值税率由23%降至13%。
降低用工成本。全面实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3%下调至23%,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7%下调至9%,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5%降至0.9%,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下调50%,工伤保险费率由三类调整为八类。
强化政策支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已有的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政策,落实5000万元工业发展资金,在今年全县党建暨经济工作会上对177户民营企业,兑现了工业技改技创资金、工业经济运行质量奖、品牌建设、创新平台建设、升规入库、专利等奖励补助资金998.71万元,为234户商贸企业兑现奖补158.04万元,为14户建筑企业兑现奖补88万元。2022年至2023年9月底,为台沃科技、鑫中州等12户企业兑现了优惠政策2538.44万元。通过对上争取,1-9月为39户民营工业企业争取落实项目专项资金3008万元,为30户商贸企业争取省级项目资金500万元,为35户建筑企业争取专项资金452.98万元,为23户农业企业争取专项资金1750.7万元。
(二)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推进“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深入开展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改革任务。一是大力推进金融业务和产品创新。县金融办开发符合县域金融需求特点的产品和服务;推动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贷款、信贷资产证券化、高新技术企业集合信托、巨灾保险、科技保险、高新技术企业融资保险等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提高金融综合服务水平;二是推动保险机构资金回流投资。引导保险机构在安全性原则下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推动保险资金直接投资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形成保险资金回流支持县建设的长效机制。
推进“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拓展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改革任务。配合推进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县金融办组织2家企业符合条件的本地企业到天府股交中心“四板”市场挂牌展示(分别是:伊可及竹原纤维科技有限公司、剑峰泵业有限公司),并正在按照县财融互动奖补政策申报每家企业2万元的奖补。
加强融资创新服务、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支持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增信服务。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2月29日新增出资1000万元,使县梓信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达到9000万元,提高政策性农担公司担保能力,更好服务县域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引导宏森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上报奖补资金,获得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开展定向业务奖补、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代偿损失分担奖补两项县级财政奖补资金109.7万元,其中省级财政奖补资金94.04万元;积极引导县梓信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争取奖补资金,获得财政以奖代补、风险补助、担保业务费补助三项奖补资金223.74万元。截至2023年8月31日,宏森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县梓信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保户数140户,在保余额29108.89万元,担保对象覆盖全县各行业一二三产业,助推县域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
(三)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一是优化政务环境。我县大力推进“放管服”“互联网+政务服务”,编制《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本)》,公布许可事项258项;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施清单管理、动态调整;落实商事登记改革举措,实施简化经营场所证明等工商注册便利化措施。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三集中、三到位”,431项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县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平均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缩短70%以上。
二是优化市场环境。准确对接省、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采取“一业一策”、“一事一议”等方式,着力减轻民营企业涉税涉费负担,降低用能和物流成本,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提高融资便利度和获得率,完善工业用地供地和退出机制,规范提升中介服务,鼓励消费促进和市场拓展。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确保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等各方面享受平等待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三是优化人文环境。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诚信建设,严格兑现政府向社会及企业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多渠道、常态化收集民营企业诉求。完善升级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全力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去年以来已为鸿星尔克、翰彬霖、铁骑力士等民营企业招工近千人。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从发展现状来看,我县民营经济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和困难:
(一)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县内相关部门对新时代新常态下发展民营经济的现实意义和重要地位、作用认识不足,没有把民营经济放在重中之重的地位对待,解决民营经济转型发展遇到的困难问题不到位。二是组织领导不到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领导体制不健全,没有牵总协调统筹单位,政策执行上各部门自行其事,不能发挥政策叠加效应,不能形成协调共管、密切配合、上下联动、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合力。
(二)要素保障不够,企业经营成本偏高。一是融资成本高。在调研和座谈中,民营企业普遍反映融资难,尤其向国有几大银行贷款难,制约了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二是土地供给矛盾突出。国家每年下达的建设用地指标有限,地方政府只能把有限的用地指标,优先用于大型企业、招商项目用地,中小民营企业基本申请不到用地指标,土地制约问题突出。三是人才匮乏。我县民营企业普遍缺乏长远发展规划,对人才吸引力不强。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不但难以招引高层次人才,就是企业内部中端实用型技术人才也难以留住。
(三)营商环境仍需改善,企业获得感不强。一是环境不优。硬环境方面,我县园区规划和建设水平还不高,缺乏大而统、承载力强、城市功能配套完善、条件优越的大园区。现有的青东坝、黄家坝、南寺坝、潘家坝等工业园区规划起点不高、承载容量有限、产城融合缓慢,资源得不到整合共享,新建的五里梁工业园区正在建设相关配套设施,尚未形成规模。软环境方面,一些政府部门对民营经济存在一些偏见,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在调研座谈中发现,过半数民营企业对于各级简政放权、减免税费、降低成本和鼓励民间投资等优惠政策的获得感不强。二是诚信政府形象有待加强。个别政府部门为了招商引资、形象进度,滥用权力或不规范运作,致使一些承诺事项无法兑现,影响了民营企业投资发展的积极性。
四、关于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
(一)强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一要提高认识。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党的XX大精神和A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认识,增强执行本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破解存在难题,不断开创民营经济发展新局面。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建议成立县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建立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大供给,强化要素保障。一是破解融资难题。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快推进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新型城镇化基金,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融资保障。不断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促进融资担保体系不断完善,将更多金融“活水”引向民营企业。认真研究近年来国家出台的关于创新投融资体制的相关政策,用足用活PPP融资模式和棚户区改造融资政策。二是保障土地供给。增强政府土地收储能力、供给能力和管理力度,充分利用土地现行政策,挖掘土地潜力,在争取更多的用地指标的同时,盘活土地存量。打好土地供应的提前量,保障民营经济重大项目用地需求。三是引进培育人才。加大对人才引进培育的财政投入,加强“引、育、用、留”人才体系建设。鼓励民营企业采用股权激励、期权激励、技术入股、成果奖励等多种方式,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到民营企业发展。
(三)加强引导,提升企业素质。一是加强我县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对民营企业家特别是年轻一代开展相关培训,全面增强企业家的创业能力。二是推动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治理规范化和管理科学化的要求,依据市场规则,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推进一批民营企业的企业制度由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建立治理规范、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三是强化民营企业信用建设。大力打造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立民营企业诚信信息记录的政府平台,开放整合各部门的信用数据,明确各级各部门的信息共享规则和开放责任,适时向社会公开,构建“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