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发布:笔杆子 时间:2024-03-02 字数:3137字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要求,推进我县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XX省财政厅、XX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医疗保障局、XX省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X人社发〔2023)20号〕、X江市人社局《关于印发〈X江市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X人社〔2023〕201号)和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适应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需要,与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相衔接,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以下简称“两个允许”)要求,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建立起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强化公立医院公益属性,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积极性,不断提高我县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坚持公益导向系统推进改革。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坚持公益导向,既要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又要有利于减轻人民群众看病负担。通过与“三医联动”改革相衔接,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根据医疗卫生行业特点,本次改革要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体现医务人员知识、技术、劳务价值。以医德医风、行为规范、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为重点,不断优化考核评价指标,不断完善内部考核办法,促进公立医院和医疗人才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薪酬水平。在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时,应保持同一地区公立医院薪酬水平总体平衡,适当体现不同医院发展差异;参考同一行政辖区公立医院近两年在岗职工平均薪酬水平作为基准线,合理设置不同类型、不同等级医院基本薪酬调控水平,调控上限原则上不高于基准线的1.5倍。对类型相同、规模相近、等级相当的公立医院,按照同一基准线倍数进行指导,今后结合医院发展动态调整。

(三)量力而行推进落实“两个允许”。结合医疗行业特点和区域内公立医院发展需要,在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基本薪酬总量基础上,按照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当年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按照不同等级不同性质医院并结合绩效考核结果实行差异化分类支持政策。

(四)落实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灵活多样方式自主分配,坚持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可继续完善现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也可以结合本单位实际,自主确定其他更有效的分配方式。可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

(五)统筹激励引导促进医疗资源扩容和下沉。结合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改革,建立健全县城医共体内部总医院与分院、城市医疗集团牵头医院与成员单位利益共享和激励分配机制,统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分配,促进城乡医疗卫生均匀发展。

(六)建立健全负责人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公立医院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制订完善医院负责人考核评价和薪酬分配办法。要结合医院负责人区别实行选任、委任、聘任,以及任期目标责任制等管理要求,强化医院负责人职业发展和激励保障,使其收入与履职情况和单位长远发展挂钩,与单位职工平均水平保持合理关系。

 

三、工作安排和时间节点

(一)制订改革工作方案及成立工作专班。10月初制订改革工作方案及建立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专班(县级专班名单见附件),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召集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人社、财政、卫健、医保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总召集人,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社局,由人社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有关单位为成员单位,配齐工作力量,明确具体负责人和联络员,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县人社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按职责负责)

(二)做好数据收集和测算工作。10月中旬完成全县2018至2022年卫生事业单位薪酬数据以及收支数据(薪酬数据主要包括编内外人员薪酬数据对比、高层次人才薪酬数据、单位主要负责人薪酬数据、单位班子成员数据等,收支数据主要包括收入、支出、盈余、医保结算金额、资产负债率、两个允许有关指标数据等)收集。10月下旬统计整理分析本级卫生事业单位薪酬数据以及收支数据。为首次核定薪酬总量水平提供合理科学依据。(县卫健局牵头,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按职责负责)

(三)集中研究制订改革实施细则。11月中旬前依据省《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市有关文件内容精神,结合我县公立医院实际情况,逐条研究制定改革实施细则,对薪酬水平的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两个允许”路径措施的落实、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的落实、优质医疗资源的扩容和下沉的激励等内容,逐一进行明确和规范。工作专班、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要求,认真制定各项措施办法,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做实做细有关方案指导审核或备案工作。我县拟定实施细则后,在呈报政府前先由县人社部门牵头书面征求市人社部门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印发后10个工作日内抄送市人社、财政、卫健三部门备案。(县人社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按职责负责)

(四)推进改革政策落地实施。年底前各相关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改革工作总体平稳入轨。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及时核定公立医院的薪酬总量,做好政策解释、分配指导和监督;财政部门按时做好应保障经费安排,加强财务监督指导;卫健部门配合做好公立医院薪酬总量审核或按授权做好有关核定工作,负责指导公立医院做好内部考核评价,牵头开展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考核评价,做好方案的备案和分析评估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医保部门负责做好年度医保基金区域总额预算、医保基金管理拨付及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各公立医院内部考核与薪酬分配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医院党委会研究后,报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后实施。(县人社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按职责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政府分管领导为总召集人、各相关部门领导和股(室)负责同志参与的工作专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人社部门要会同卫健部门积极牵头负责,与其他各部门密切沟通协调,强化联动协力,周密制定工作计划和台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平稳有序推进改革实施工作。

(二)注重统筹谋划。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制定实施细则,结合实际提出针对性操作性措施,加强统筹,精准施策。对实施中遇到的新问题,建立重大事项审核备案制度,稳慎推进落实;对个别历史欠账较多的问题,可因地制宜推进软着陆或分步平稳实施。实施细则11月中旬前出台,年底前总体平稳入轨。

(三)严明纪律要求。各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督导,做实做细改革分类指导、政策指引、咨询答复、舆情防范应对等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严肃收入分配纪律,严禁借改革之机一哄而上滥发津贴补贴、混乱无序提涨薪酬。要坚持量力而行,全面贯彻过“紧日子”要求,合理引导改革预期。

(四)强化舆论引导。该项改革工作不宣传、不报道,防炒作、防误读,遇有重大舆情要第一时间处置,将不良舆情控制在萌芽状态。加强思想政治引导,积极做好政策口径规范解读,调动公立医院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氛围,争取改革支持。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密切关注媒体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各部门要制定应急工作预案,明确工作机制和部门责任,形成联动处置合力,积极防范化解风险,确保改革实施工作平稳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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