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日常性扶持措施转变为常态化民生政策,将特惠性扶贫政策转变为普惠性的民生政策、福利性政策转变为提升乡村能力的发展性政策,实现乡村和谐发展。
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常态化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不断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再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