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制不是“冠名制”,而是“责任田”。各级林长特别是总林长、副总林长,要按照《X省林长制条例》规定,强化履职担当,提高责任意识
加强发挥巡山员在日常管理中的作用,围绕营造林、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森林资源保护等方面,强化日常监测、隐患整治、应急处置工作。